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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价监【2012】3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改善农村民生,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决定继续在全国开展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