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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今,青少年犯罪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问题。如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就显得尤为重要。文章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现状及原因进行了简述,并从家庭、学校和社会等方面提出了对青少年犯罪预防的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原因;对策
近年来,在所有刑事犯罪中,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发展建设的顽疾,并呈现出低龄、团伙、暴力化的趋势。因此,稳定社会治安大局、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使青少年健康成长,已成为当务之急。本文主要就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了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一、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呈现低龄化、犯罪青少年文化程度低、农村高于城市、团伙化犯罪增多的趋势。
从生理上看,青少年的身体机能逐渐成熟,开始拥有不亚于成年人的体能素质,具备了实行高强度力量行为的身体条件。同时,性的发育成熟也让青少年产生了对异性的特殊好感和好奇心,而在心理上却处于性格的未定型期,有情绪容易波动的特点。这种生理发育的成熟和心理发展的不成熟产生了一定的矛盾,这种矛盾导致青少年犯罪最主要的类型是抢夺、抢劫、盗窃、杀人、伤害和强奸等,而且出现了犯罪目的简单、随意性、突发性强、偶然性强的特点。绝大多数在校的青少年学生大多是受周围环境影响,一时冲动实施了犯罪。这种因外界情景诱因引发的犯罪偶发性强,目的简单,较少预谋。
二、青少年犯罪的诱因
(一)家庭影响因素
家庭是青少年最早的学习、生活的场所。作为孩子第一任教师的父母,他们的言行举止如何,对于子女的教育方式怎样,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青少年心理的成长,如果处理不好,会对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形成起到一定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不良的教育方式。现在的独生子女越来越多,长辈的过分宠爱和溺爱使孩子从小养成了好逸恶劳、追求享受的恶习,普遍存在任性、孤僻、内向、骄横、脆弱的心理性格特点。当他们走入社会无法适应竞争化的社会,反而在欲望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实施违法犯罪。尤其是有的父母对子女放任自流,既无适当关爱,也无适当管教,使一些孩子心理问题积重难返,加之自我控制能力不足,在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下,很容易实施暴力犯罪。更有甚者,有的父母在教育子女时往往使用高压、粗暴手段,动辄拳脚相加,限制剥夺了子女体验生活的自由,这种教育方式会产生很多恶劣后果,它会使青少年学会用暴力解决问题,还会产生与父母的尖锐对立,甚至会有极端之举。
2、家庭结构不完整和家庭情况的影响。有学者认为,目前中国正在出现第三次离婚高潮。家庭的破裂、亲情的缺失对于青少年来说是一种沉重的打击。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产生着严重的负面作用。因失去了家庭的温暖而在心灵上受到了严重的创伤,有的还会因此引起父子或母子之间的矛盾,心理失衡,极易产生破罐子破摔的心态而放任自我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学校教育因素
学校教育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受教育者的身心健康发展以及思想行为。其对青少年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多数学校“重智育轻德育”,只是片面追求升学率,没有从根本上实现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据调查,厌学-逃学-辍学-游荡-犯罪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规律。在青少年罪犯中,有厌学情况的占70.8%。一些教师责任心不强,对学生缺乏关心和爱护,对少数学习和表现不好的“双差生”,在感情投入和教育方法上更是存在偏差。
2、多数学校没有法制教育课程。除部分学校开设的《德育》、《思想政治》课中有少量法律知识外,小学到高中均无法制教育的正式教材;学生没有受过法制教育,法律意识薄弱,也为青少年犯罪埋下了隐患。
3、学校、家庭、社区是青少年成长的基本环境。目前这三个教育环节整合力低,难以形成合力,三者缺少共同的具体的教育目标、教育规划和教育措施,导致学校家庭沟通少,社区介入少,教育要求和方法不一致,更甚者则相互推诿,这势必以隐晦的方式助长了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三)社会环境因素
1、享乐主义的滋生。很多在校学生把穿名牌服装、买高档商品看成一种时髦,享乐欲望的膨胀促使自控能力欠缺的青少年追求畸形消费,特别是一些家庭条件较差的学生面对同学间生活水平的强烈反差,一旦自我调适不当,就不惜采取违法犯罪的行为来满足物质欲望。
2、娱乐场所的无序管理。各种迎合青少年娱乐心理的游戏厅、网吧比比皆是,很多在校学生沉迷于网络游戏,网络游戏充斥着大量的暴力和色情,对青少年心理产生极大的不良影响。
3、目前我国正处于各项改革的关键时期,就业形势比较紧张,辍学的青少年文化水平较低,社会很难向他们提供合适的就业机会,他们大多只能闲居家中,稍有不慎,就很容易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失误,为以后人生的道路埋下隐患。
三、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建议
(一)完善家庭教育
1、采取科学的方法教育孩子。家长应多与孩子进行沟通、交流,对孩子提出的合理要求要接受,不合理的要耐心说明自己的理由,避免逆反心理的产生。对孩子的期望值要适中,不过分干涉,不放任,但也不能溺爱子女,做到张弛有度;在生活中处处争做子女的表率,为其树立学习的榜样;要从小培养其知法、守法的观念,并教育其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侵害。
2、加强对青少年的家庭保护。我国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家庭在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中的主要责任及不履行职责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说明对孩子的教育已不只是道德的要求,更是每个父母应尽的法律责任。
3、提高自身的素质、增强自身的责任感。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要注重言传身教,提高自身素质和法制意识,与子女建立平等的关系,尊重孩子的隐私权,创建良好的家庭氛围。此外,家长要增强自身的责任感,使子女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亲情的可贵,尽量减少犯罪的可能。
(二)改革学校教育
1、改变传统的教学观念和模式。合理分配教学资源,不分重点和快慢班,杜绝“优等生”和“差生的”的划分,不以分数定终身,平等客观地对待每一位学生,从源头缓解学生的心理压力和抵触情绪,阻断青少年犯罪的动因。
2、加强法制教育。学校的法制教育要从素质教育高度出发,明确教育目标, 使法制教育产生明显实效。要用科学的知识和法制观念教给学生做人的道理,培养他们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意识,从本源上抑制犯罪的发生。
3、适时进行性知识的教育与普及。青少年性犯罪中,为数不少的犯罪者都是基于对性的欣喜与好奇,才走上犯罪道路的,如果学校能通过相关课程的讲授,引导学生正确看待自己与异性,消除青少年之间的朦胧感,那么,强奸、猥亵等恶性犯罪的发生几率就很有可能降低。
(三)净化社会风气,形成社会教育的框架体系
社会各界、各有关部门要齐心协力、齐抓共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空间。政法、工商、文化、教育主管部门要统一协调,联合行动,综合执法,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力度。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对“三厅一室一吧”和商贸摊点等场所,进行必要的清理整顿。共青团、“关工委”、工会、街道、社区居委会等团体组织要向青少年伸出热情的双手,多层次、全方位地做好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公共机构如博物馆、艺术馆、青少年宫等应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为青少年提供丰富的文娱生活。政府应向辍学的青少年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和组织职业培训课程,让青年人有事可做,既能远离不正之风,又能有一技之长。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相信在家庭、学校及全社会的共同关心、支持下,青少年的违法犯罪将会最终减少和遏制。尽管要达到这一目的任重而道远,但这是我们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参考文献:
1、罗大华,何为民.犯罪心理学[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
2、周振想.青少年犯罪学[M].中国青年出版社,2004.
3、郭立明.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砚象及诱因进视[J].现代法学,1998(1).
4、田志鹏.谈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社会因素[J].黑河学刊,2008(3).
5、李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J].新疆社会科学信息,2004(4).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大庆市委党校)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原因;对策
近年来,在所有刑事犯罪中,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发展建设的顽疾,并呈现出低龄、团伙、暴力化的趋势。因此,稳定社会治安大局、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使青少年健康成长,已成为当务之急。本文主要就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了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一、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呈现低龄化、犯罪青少年文化程度低、农村高于城市、团伙化犯罪增多的趋势。
从生理上看,青少年的身体机能逐渐成熟,开始拥有不亚于成年人的体能素质,具备了实行高强度力量行为的身体条件。同时,性的发育成熟也让青少年产生了对异性的特殊好感和好奇心,而在心理上却处于性格的未定型期,有情绪容易波动的特点。这种生理发育的成熟和心理发展的不成熟产生了一定的矛盾,这种矛盾导致青少年犯罪最主要的类型是抢夺、抢劫、盗窃、杀人、伤害和强奸等,而且出现了犯罪目的简单、随意性、突发性强、偶然性强的特点。绝大多数在校的青少年学生大多是受周围环境影响,一时冲动实施了犯罪。这种因外界情景诱因引发的犯罪偶发性强,目的简单,较少预谋。
二、青少年犯罪的诱因
(一)家庭影响因素
家庭是青少年最早的学习、生活的场所。作为孩子第一任教师的父母,他们的言行举止如何,对于子女的教育方式怎样,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青少年心理的成长,如果处理不好,会对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形成起到一定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不良的教育方式。现在的独生子女越来越多,长辈的过分宠爱和溺爱使孩子从小养成了好逸恶劳、追求享受的恶习,普遍存在任性、孤僻、内向、骄横、脆弱的心理性格特点。当他们走入社会无法适应竞争化的社会,反而在欲望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实施违法犯罪。尤其是有的父母对子女放任自流,既无适当关爱,也无适当管教,使一些孩子心理问题积重难返,加之自我控制能力不足,在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下,很容易实施暴力犯罪。更有甚者,有的父母在教育子女时往往使用高压、粗暴手段,动辄拳脚相加,限制剥夺了子女体验生活的自由,这种教育方式会产生很多恶劣后果,它会使青少年学会用暴力解决问题,还会产生与父母的尖锐对立,甚至会有极端之举。
2、家庭结构不完整和家庭情况的影响。有学者认为,目前中国正在出现第三次离婚高潮。家庭的破裂、亲情的缺失对于青少年来说是一种沉重的打击。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产生着严重的负面作用。因失去了家庭的温暖而在心灵上受到了严重的创伤,有的还会因此引起父子或母子之间的矛盾,心理失衡,极易产生破罐子破摔的心态而放任自我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学校教育因素
学校教育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受教育者的身心健康发展以及思想行为。其对青少年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多数学校“重智育轻德育”,只是片面追求升学率,没有从根本上实现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据调查,厌学-逃学-辍学-游荡-犯罪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规律。在青少年罪犯中,有厌学情况的占70.8%。一些教师责任心不强,对学生缺乏关心和爱护,对少数学习和表现不好的“双差生”,在感情投入和教育方法上更是存在偏差。
2、多数学校没有法制教育课程。除部分学校开设的《德育》、《思想政治》课中有少量法律知识外,小学到高中均无法制教育的正式教材;学生没有受过法制教育,法律意识薄弱,也为青少年犯罪埋下了隐患。
3、学校、家庭、社区是青少年成长的基本环境。目前这三个教育环节整合力低,难以形成合力,三者缺少共同的具体的教育目标、教育规划和教育措施,导致学校家庭沟通少,社区介入少,教育要求和方法不一致,更甚者则相互推诿,这势必以隐晦的方式助长了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三)社会环境因素
1、享乐主义的滋生。很多在校学生把穿名牌服装、买高档商品看成一种时髦,享乐欲望的膨胀促使自控能力欠缺的青少年追求畸形消费,特别是一些家庭条件较差的学生面对同学间生活水平的强烈反差,一旦自我调适不当,就不惜采取违法犯罪的行为来满足物质欲望。
2、娱乐场所的无序管理。各种迎合青少年娱乐心理的游戏厅、网吧比比皆是,很多在校学生沉迷于网络游戏,网络游戏充斥着大量的暴力和色情,对青少年心理产生极大的不良影响。
3、目前我国正处于各项改革的关键时期,就业形势比较紧张,辍学的青少年文化水平较低,社会很难向他们提供合适的就业机会,他们大多只能闲居家中,稍有不慎,就很容易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失误,为以后人生的道路埋下隐患。
三、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建议
(一)完善家庭教育
1、采取科学的方法教育孩子。家长应多与孩子进行沟通、交流,对孩子提出的合理要求要接受,不合理的要耐心说明自己的理由,避免逆反心理的产生。对孩子的期望值要适中,不过分干涉,不放任,但也不能溺爱子女,做到张弛有度;在生活中处处争做子女的表率,为其树立学习的榜样;要从小培养其知法、守法的观念,并教育其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侵害。
2、加强对青少年的家庭保护。我国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家庭在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中的主要责任及不履行职责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说明对孩子的教育已不只是道德的要求,更是每个父母应尽的法律责任。
3、提高自身的素质、增强自身的责任感。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要注重言传身教,提高自身素质和法制意识,与子女建立平等的关系,尊重孩子的隐私权,创建良好的家庭氛围。此外,家长要增强自身的责任感,使子女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亲情的可贵,尽量减少犯罪的可能。
(二)改革学校教育
1、改变传统的教学观念和模式。合理分配教学资源,不分重点和快慢班,杜绝“优等生”和“差生的”的划分,不以分数定终身,平等客观地对待每一位学生,从源头缓解学生的心理压力和抵触情绪,阻断青少年犯罪的动因。
2、加强法制教育。学校的法制教育要从素质教育高度出发,明确教育目标, 使法制教育产生明显实效。要用科学的知识和法制观念教给学生做人的道理,培养他们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意识,从本源上抑制犯罪的发生。
3、适时进行性知识的教育与普及。青少年性犯罪中,为数不少的犯罪者都是基于对性的欣喜与好奇,才走上犯罪道路的,如果学校能通过相关课程的讲授,引导学生正确看待自己与异性,消除青少年之间的朦胧感,那么,强奸、猥亵等恶性犯罪的发生几率就很有可能降低。
(三)净化社会风气,形成社会教育的框架体系
社会各界、各有关部门要齐心协力、齐抓共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空间。政法、工商、文化、教育主管部门要统一协调,联合行动,综合执法,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力度。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对“三厅一室一吧”和商贸摊点等场所,进行必要的清理整顿。共青团、“关工委”、工会、街道、社区居委会等团体组织要向青少年伸出热情的双手,多层次、全方位地做好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公共机构如博物馆、艺术馆、青少年宫等应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为青少年提供丰富的文娱生活。政府应向辍学的青少年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和组织职业培训课程,让青年人有事可做,既能远离不正之风,又能有一技之长。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相信在家庭、学校及全社会的共同关心、支持下,青少年的违法犯罪将会最终减少和遏制。尽管要达到这一目的任重而道远,但这是我们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参考文献:
1、罗大华,何为民.犯罪心理学[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
2、周振想.青少年犯罪学[M].中国青年出版社,2004.
3、郭立明.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砚象及诱因进视[J].现代法学,1998(1).
4、田志鹏.谈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社会因素[J].黑河学刊,2008(3).
5、李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J].新疆社会科学信息,2004(4).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大庆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