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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晚自习放学,我同钊一起到车棚取车。当时的情景相当夸张,几百人一起向着自己的爱车狂奔而去,跨上,结队而走。我对钊说,假如是在古代,学生放学一定都骑马,那就好玩了———你想想,当你拖着疲惫不堪的步子走出教室时,有一匹对你绝对忠诚的生灵在守候着你的到来。然后你跃上它的背,在寒风萧瑟中与同伴扬鞭而去,留下身后纷飞的尘土和寂寞的明月,那该是何等豪迈!钊低头看了看自己自行车的扶手,不置一词。而我却因自己的想象而激动,在车上不断延续着自己的构思……
假如我在古代,身为一名年轻有为、潇洒不羁、武艺非凡、文才盖世……(以下省略N个形容词)的侠客,注定要浪迹于江湖之中。要行走江湖,我必须要拥有一样东西。钱?俗气。一把纸扇?也太弱了吧。答案是一把剑,好剑。这把剑的作用当然不是或不单是用来砍人的。其实在古代的盛世,佩剑的作用与现在我们所知的有质的不同。李白有诗云“拔剑四顾心茫然”,你想,李诗仙的佩剑会是用来砍人的吗?其实,大部分古代书生的剑都属“善良之剑”,偶尔行侠仗义也不过是老婆婆的菜刀不够锋利,要你的宝剑帮忙切切猪腿罢了。到底剑的真正作用在哪呢?我想应该是身份的象征。因此,为了彰显我的身份和地位,我必须有一把宝剑。
选剑第一原则,切戒浮华,剑柄上的宝石,不用多,六七颗真的就足够了———如果招来强盗抢劫,你就露出文弱书生的马脚了。即使耍帅我们也要低调地耍。
铁铺老板会问我,少侠,要什么牌子的?
长安老刘牌。
他拿出一只锦盒,打开。好剑!出厂证明、全国限量发行序号、保修书,一应俱全。
于是,我随手扔下几两白银和一句“不用找了”就携剑扬长而去。
有了剑,我还应该配上一匹好马。马这玩意也挺讲究,但其实一般人的拙眼看不出什么千里马万里马,如果你从事的不是什么高危职业不会被人追杀,你也不用刻意去找那么一匹。重点是好看。有人固执地喜欢白马,挺童话的。但很现实的是———白马不耐脏。我嘛,觉得棕色还可以,“四蹄踏雪”的就更好,毛色光亮还要沉实,飘逸还要稳重,尾长无杂毛,此为上品。
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
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
我早说过,江湖路也不全是风花雪月。在置完一身行头后,大侠也不是吟吟诗喝喝酒就能过日子的。喝酒也要银两啊,于是我想,我应该有一份工作。
游侠居无定所,不可能打长工,也不能去干苦力———这都有失身份,于是我们只能SO-HO,做自由职业者。较为普遍和正规一点的应该是做临时镖师,就是当镖局人手不足或有贵重物件要运送时,你可以去帮个忙。通常镖局会为你配马,到一个驿站换一次,这样你连买马钱都省了。
但这个职业太没意思了,如果是我,宁愿选些偏门刺激一点的。例如刺客,今称杀手。我觉得刺客好听多了,刺,强调了用剑,刺客的称呼像华丽的艺术实践家,邪恶神秘,技术高超。而杀手,怎么听都像个宰猪的。
我拿着细长的剑,游走于黑夜与弯月之下,目标就在我面前,我们却不能看清对方的相貌。
我只不过想做回个好人啊。
对不起,我是刺客。
可以听我最后的话吗?
……
痛快点好吗?
一剑毙命是刺客的职业道德。
通常杀了一个大人物,我都要逃走一次。我在夜色下,泛舟而去。
当我“举杯邀明月,独酌无相亲”的时候,通常就会因为这个那个救起一名女子,开始浪漫的故事。如果女子是逃婚的贵族女儿、皇室公主之类的,还可以适当为故事增添一些华美的色彩……总之,最后我们一定会双双携手,浪迹到无人认识我们的地方———逃出函谷关,跟随着雁群的方向———一路走……一路走……一路走……
直到我家的楼下。我用力把车刹住。夜已深,叶子在地上不停打转,秋末冬初的天气有点冰冷却充满诗意。轻轻把车推进车库,我整理一下衣服,又认真擦了擦车的把手,满足地往楼上走去。
编辑/邹抒阳
假如我在古代,身为一名年轻有为、潇洒不羁、武艺非凡、文才盖世……(以下省略N个形容词)的侠客,注定要浪迹于江湖之中。要行走江湖,我必须要拥有一样东西。钱?俗气。一把纸扇?也太弱了吧。答案是一把剑,好剑。这把剑的作用当然不是或不单是用来砍人的。其实在古代的盛世,佩剑的作用与现在我们所知的有质的不同。李白有诗云“拔剑四顾心茫然”,你想,李诗仙的佩剑会是用来砍人的吗?其实,大部分古代书生的剑都属“善良之剑”,偶尔行侠仗义也不过是老婆婆的菜刀不够锋利,要你的宝剑帮忙切切猪腿罢了。到底剑的真正作用在哪呢?我想应该是身份的象征。因此,为了彰显我的身份和地位,我必须有一把宝剑。
选剑第一原则,切戒浮华,剑柄上的宝石,不用多,六七颗真的就足够了———如果招来强盗抢劫,你就露出文弱书生的马脚了。即使耍帅我们也要低调地耍。
铁铺老板会问我,少侠,要什么牌子的?
长安老刘牌。
他拿出一只锦盒,打开。好剑!出厂证明、全国限量发行序号、保修书,一应俱全。
于是,我随手扔下几两白银和一句“不用找了”就携剑扬长而去。
有了剑,我还应该配上一匹好马。马这玩意也挺讲究,但其实一般人的拙眼看不出什么千里马万里马,如果你从事的不是什么高危职业不会被人追杀,你也不用刻意去找那么一匹。重点是好看。有人固执地喜欢白马,挺童话的。但很现实的是———白马不耐脏。我嘛,觉得棕色还可以,“四蹄踏雪”的就更好,毛色光亮还要沉实,飘逸还要稳重,尾长无杂毛,此为上品。
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
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
我早说过,江湖路也不全是风花雪月。在置完一身行头后,大侠也不是吟吟诗喝喝酒就能过日子的。喝酒也要银两啊,于是我想,我应该有一份工作。
游侠居无定所,不可能打长工,也不能去干苦力———这都有失身份,于是我们只能SO-HO,做自由职业者。较为普遍和正规一点的应该是做临时镖师,就是当镖局人手不足或有贵重物件要运送时,你可以去帮个忙。通常镖局会为你配马,到一个驿站换一次,这样你连买马钱都省了。
但这个职业太没意思了,如果是我,宁愿选些偏门刺激一点的。例如刺客,今称杀手。我觉得刺客好听多了,刺,强调了用剑,刺客的称呼像华丽的艺术实践家,邪恶神秘,技术高超。而杀手,怎么听都像个宰猪的。
我拿着细长的剑,游走于黑夜与弯月之下,目标就在我面前,我们却不能看清对方的相貌。
我只不过想做回个好人啊。
对不起,我是刺客。
可以听我最后的话吗?
……
痛快点好吗?
一剑毙命是刺客的职业道德。
通常杀了一个大人物,我都要逃走一次。我在夜色下,泛舟而去。
当我“举杯邀明月,独酌无相亲”的时候,通常就会因为这个那个救起一名女子,开始浪漫的故事。如果女子是逃婚的贵族女儿、皇室公主之类的,还可以适当为故事增添一些华美的色彩……总之,最后我们一定会双双携手,浪迹到无人认识我们的地方———逃出函谷关,跟随着雁群的方向———一路走……一路走……一路走……
直到我家的楼下。我用力把车刹住。夜已深,叶子在地上不停打转,秋末冬初的天气有点冰冷却充满诗意。轻轻把车推进车库,我整理一下衣服,又认真擦了擦车的把手,满足地往楼上走去。
编辑/邹抒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