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互联网金融作为近几年新兴的重要金融模式,正在以其前所未有的交易便捷性、高效性席卷整个金融领域并且对现行的金融法体系造成了诸多挑战,传统金融法亟待完善自身以适应互联网金融时代的需要。本文以余额宝为例,从主体、价值取向与监管制度方面对传统金融法进行系统性反思,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金融法的完善需要确认金融消费者的法律地位、完善金融消费者的救济途径并建立职权统一的监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