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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各地的县级职教中心是实施和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的重要基地,承担着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培养新型农民、供给县域经济发展所需人才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任务。虽然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对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进行了重点支持,但由于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影响,县级职教中心发展的实际状况仍明显不如城市职业学校,与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要求不相适应。对此,辽宁教育研究院的高鸿副院长认为,县级职教中心要摆脱困境,成功应对挑战,就必须理清发展思路,不断创新办学模式,拓展其服务功能。
高鸿,1963年11月生,辽宁省法库县人,现任辽宁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兼任辽宁省人民政府督学、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沈阳师范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专业硕士生导师。近年来,他主要承担有关职业教育发展战略等领域的研究工作,主持完成了数项省级科研立项课题,并参与完成了多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主编出版《中外职业教育体系比较研究》《现代企业教育管理》《现代企业培训》等专著;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教育与职业》等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研究报告数十篇。本文是高鸿研究员主持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规划课题“县级职教中心办学模式创新与服务功能拓展实验研究”(课题批准号:FJB070510)中的部分成果。
一、县级职教中心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许多地方的县级职教中心由于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而陷入困境,其主要原因是片面注重学历教育,忽视职业技术培训;办学机制不灵活,与市场结合不够,职业教育特点不突出;专业设置不符合市场要求,教学内容与市场脱节。主要表现为:
1.办学模式单一,办学规模小,办学效益低。大多数县级职教中心办学理念陈旧,只重视学历教育,轻视职业培训,把农村职业教育的对象局限于招收初中毕业生,将其培养成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毕业生。这种做法造成了农村职业学校的办学模式单一,致使学校招生数量锐减,办学规模过小,办学效益低下。
2.县级职教中心服务功能不健全。从当前县级职教中心所发挥的作用来看,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在办学模式和教学模式改革等方面无法形成深层次的产学结合,其在农业产业化中发挥的服务职能还远远不够,“教学、生产劳动、科学实验、技术推广、经营服务一体化”的办学模式没有真正得到推广,“上挂、横联、下辐射”的服务网络没有得到落实,农科教结合仅仅停留在一般性口号上。
3.教育教学与市场结合不紧密,专业设置同当地经济的主体产业脱轨,不能按照市场的需要来培养供求对路的人才。目前,县级职教中心的专业设置缺乏必要的调查研究,带有较大的盲目性,不能根据当地支柱产业、传统产业、新兴产业和区域经济的需求设置专业。由于专业设置的不适应,在开展职业培训时也往往缺乏吸引力,不能满足农民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4.办学投入严重不足,实践教学条件较差,无法满足教学需要。地方由于财政困难,对职业学校投入微乎其微,一些地方甚至只是纸面上数字的投入。经费投入不足造成许多农村职业学校的教学设备陈旧落后,仪器设施不论从数量到质量都不能满足教学的需要,严重地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
二、县级职教中心发展的特征分析
1.区域性。县域经济发展的区域性是由市场经济和县域的历史、资源、区位特征等决定的。近些年,各地按照比较优势原则,积极培育具有县域特色的主导产业,各地初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只有具有区域性特色的县级职教中心才能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才能办出活力。
2.综合性。县级职教中心的综合性集中体现在办学体制和办学功能上,即“政府统筹、部门联办,一校多制、一校多能”的办学特点。在完成学校基本办学功能外,与成人教育、各类社会教育相互渗透,做到优势互补,通过“上联、下挂、横辐射”,有效地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尤其是作为农村职业教育的龙头,对乡镇村成人文化技术教育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3.统筹性。县级职教中心的发展需要县级政府进行有效统筹。政府统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资源的整合,二是资金、政策的整合。资源整合就是把独立经营不利的各种职业教育与培训资源,依托一所实力相对强的职业学校,通过政府行为整合在一起,并进行一定的投入,通过聚集规模以促进农村职业教育发展。
4.示范性。从我国现行财政体制来看,县级财政能力十分有限,政府不可能对职业教育大包大揽,所以国家提出了县级政府必须办好一所示范性职业学校的要求。所谓示范性,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应兴办社会力量办不好或不愿意办的专业;二是通过兴办职业教育,探索农村职业教育规律,为社会力量办学提供经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农村职业教育,规范民间办学行为。
5.开放性。开放与合作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开放意味着经济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实行大范围的资源整合与重组,实行错位发展,使经济要素在农民人口向城镇的聚集过程中发挥更大的效用。县域经济的开放与合作要求县级职教中心必须是开放与合作的,职业教育的自身发展也要求其具有开放性。
三、改革县级职教中心办学的思路与对策
1.创新办学观念,把县级职教中心的目标定位从以学历教育为主转向为对广大农村劳动力进行职业培训为主。要面向农村,担负起为农村劳动力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的任务。要取消招生年龄限制,实行弹性学制,方便农村各类人员接受职业培训。要充分利用现有农村职业教育资源,广泛开展面向农民的职业培训。要充分挖掘和合理利用职业教育资源,继续推进农科教结合和“三教”统筹,构建县、乡、村三级农民职业培训网络,全方位为“三农”服务,形成保障有力、管理顺畅、运行有效的农村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全面提高农村劳动者的素质,有力地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县级职教中心要在办好长线专业教育的同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举办各类短期培训班,广泛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技术素质。要依托农村职业学校专业优势,在县、乡、村、户之间形成辐射网络,构建起信息传播、科技培训、生产示范、项目推广的立体交叉网络体系。坚持以农村职业学校为基地,以科技实用项目为内容,以农村初中毕业生和农民为对象,以科技示范户为骨干,达到致富一方农民的目的。
2.办学层次多样化,农村社区学院成为一些经济基础较好、教育较发达地区的县级职教中心发展选择。农村社区学院以县级职教中心为基础,引入电大教育和自学考试,打通高等教育通向农村的渠道。在目前阶段,农村社区学院不完全是一种大学意义上的“学院”,而是一种社区教育的载体。它的存在是为了充分利用区域内的教育资源,以便使区域内的农村居民拥有一个急农民所急、想农民所想,真正能为农民服务的、能为农民提供“菜单式”实用性教育培训的“教育超市”。作为这样一个教育网络中心,农村社区学院应立足于一个县级市,辐射周边地区,针对农村居民的教育需要,开展各级学历教育和各类非学历培训;通过县、乡、村三级教育网,将终身教育理想落实到每一位具体的农民身上,将中国的农村社区建成学习型的社区。
农村社区学院要开通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各类培训的联动渠道,建立开放的教育系统,构建各类教育相通的“立交桥”。一是实现农村社区学院与普通教育之间的联动,对已受过普通教育的农村人口进行专项职业技能训练,强化从业能力、职业意识和专项技能,使之在谋职、供职过程中增强竞争力。二是实现农村社区学院与职业教育之间的联动,对已受过初、中等职业教育的农村人口进行必要的高级职业专项技能训练,将学生培养成农村所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三是实现农村社区学院与高等教育之间的联动,这就需要农村社区学院举办全日制的高等教育预科,公共基础课程要与相应类型和层次的高等学校互通,同时要把专业课变成可拆装的“部件”,即专门化和模块化,以适应不同层次、不同学习者的需要,实现深造与就业结合。四是实现农村社区学院与成人教育之间的联动,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实施农村成人教育。五是实现农村社区学院与各类培训之间的联动,农村社区学院的人才培养必须同农村社会需求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学院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尤其是能力培训方面,要参照行业标准制定;为指定用人单位培训的专门化人才必须与用人单位的生产过程、设备条件、管理模式、技术改造方向相适应;同时,农村各产业的产品转型、结构调整、人员调配和工艺设备更新,应作为农村社区学院紧密结合社会的重要内容。
3.城乡协作普遍化,与城市职业教育的合作双赢成为共识。一是广泛开展联合办学,扩大办学规模;二是联合进行师资培训,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三是利用城市职业学校人才、技术、信息方面的相对优势,提高办学水平。
在国家的政策扶持下,一种城乡职业教育密切合作的机制正在建立。城乡职业学校的广泛协作将成为一种发展趋势。合作的形式将是多样的:一是松散型合作。就是城市职业学校与县级职教中心根据各自的需要进行的非固定的合作形式,这类合作主要视合作双方是否达到互惠互利和有无共同兴趣而定。这种合作可以是一次性的、多次性的或连续性的,可以采取“2 1”或“1 2”甚至更为灵活的办学形式。比如,县级职教中心愿意学习二、三产业的学生可以推荐到城市职业学校学习,而城市职业学校愿意学习涉农类的学生也可以输送到职教中心来。或者城乡职业学校互派教师到合作学校帮助解决某些理论或专业技术问题,以此为途径实施合作教育,使学生获得实践锻炼和能力提高,也实现了师资共享。二是紧密型合作。这是指城市职业学校和县级职教中心紧密地结成一个实体,组成一损俱损、一荣共荣的教育联盟。如城市学校和职教中心共同组成一个职教集团,合作双方以股份制形式广泛地紧密联合,进行城乡合作职业教育。也可以由合作双方按不同比例出资,以城市职业学校为主,发挥其通畅、及时的用人信息及人才优势,成立诸如“就业指导中心”、“城乡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等机构,联合开发新项目,并以此为导向进行广泛的城乡职业教育合作,把双方的利益维系在一起,共同承担风险,共同分享成果与利益。城乡职业学校联合成立类似职教网络的组织,隶属关系不变,合作双方仍保持各自独立的法人地位,拥有相对自由的空间。双方统一培训目标、培训规范、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提升县级职教中心的专业竞争力。三是混合型合作。介于紧密型与松散型之间,城市职业学校与县级职教中心在课程设置、科技开发、人才培养、学生就业等方面进行广泛合作。在这种形式中,一般通过合同或协议等形式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把城市职业学校作为科研及提供用人信息的基地,职教中心可安排学生到城市职业学校联系的用人单位进行实践,双方都能从合作中获得一定的经济回报。城市职业学校可以将自己在培养师资、培训技术人才、改革学校管理形式等方面的优势辐射到县级职教中心,并通过学生实习、师资交流等方式将研究成果和新产品开发应用到农业生产第一线,增加农产品科技含量,提高市场竞争力。
4.服务功能多元化,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农村职业教育不能狭隘地理解成单纯面向农业。农村并不仅仅只有农业,还有大量的乡镇企业,针对广大农民的职业培训要摆脱以农为主的束缚,不能仅局限于传授传统的农业种植和养殖技术。目前广大农村剩余劳动力迫切需要的是第二、三产业的职业技能。农村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应该适应劳动力转移的需要,要根据本地经济特点或劳动力输入地的需求来进行专业设置。在教育内容上,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率为目标。一方面,要适应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需要,大力开展服务业和制造、加工业方面的职业技能培训,坚持培训与技能鉴定相结合,使学习者能获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直接进入就业岗位;另一方面,要根据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结合当地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实际,加强对农民进行相关方面实用技术的培训。通过适销对路的教育形式和内容引导、推动农村职业教育需求。
5.通过开展职业培训也有利于丰富和改革县级职教中心的教学内容。县级职教中心如果只进行学历教育而不进行职业培训,难以及时了解农村生产经营一线对劳动者在知识与技能方面的具体要求。缺乏有效的沟通,使学校教育带有很深的学科教学烙印,教学内容将很难跟上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通过进行面向农民的职业培训,学校可从培训学员那里了解农业生产在知识和技能方面的新要求,了解农村劳动者本身在知识更新及继续教育方面的新要求,发现学校教育培养目标与农业生产一线岗位要求的差距,从而可对学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教学计划及大纲,特别是教学内容进行改革和丰富,删除过时的或落后的内容,充实最新的知识,使学历教育的培养目标更贴近农村和农业发展的要求。开展职业培训也有利于教师队伍的培养。农村职业学校的教师大多是从学校走向学校,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很少有机会深入农村生产一线岗位,对农村生产、经营中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缺乏了解,其自身在知识和技能方面也难以得到更新、培养和提高。陈旧、落后的知识与教学理念将影响教学效果,最终影响教育质量。要使职业培训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客观上要促进农村职业学校的教师深入农业生产一线,通过学习、调研、实践,掌握第一手材料,采集各种案例,充实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与手段。
高鸿,1963年11月生,辽宁省法库县人,现任辽宁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兼任辽宁省人民政府督学、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沈阳师范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专业硕士生导师。近年来,他主要承担有关职业教育发展战略等领域的研究工作,主持完成了数项省级科研立项课题,并参与完成了多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主编出版《中外职业教育体系比较研究》《现代企业教育管理》《现代企业培训》等专著;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教育与职业》等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研究报告数十篇。本文是高鸿研究员主持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规划课题“县级职教中心办学模式创新与服务功能拓展实验研究”(课题批准号:FJB070510)中的部分成果。
一、县级职教中心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许多地方的县级职教中心由于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而陷入困境,其主要原因是片面注重学历教育,忽视职业技术培训;办学机制不灵活,与市场结合不够,职业教育特点不突出;专业设置不符合市场要求,教学内容与市场脱节。主要表现为:
1.办学模式单一,办学规模小,办学效益低。大多数县级职教中心办学理念陈旧,只重视学历教育,轻视职业培训,把农村职业教育的对象局限于招收初中毕业生,将其培养成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毕业生。这种做法造成了农村职业学校的办学模式单一,致使学校招生数量锐减,办学规模过小,办学效益低下。
2.县级职教中心服务功能不健全。从当前县级职教中心所发挥的作用来看,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在办学模式和教学模式改革等方面无法形成深层次的产学结合,其在农业产业化中发挥的服务职能还远远不够,“教学、生产劳动、科学实验、技术推广、经营服务一体化”的办学模式没有真正得到推广,“上挂、横联、下辐射”的服务网络没有得到落实,农科教结合仅仅停留在一般性口号上。
3.教育教学与市场结合不紧密,专业设置同当地经济的主体产业脱轨,不能按照市场的需要来培养供求对路的人才。目前,县级职教中心的专业设置缺乏必要的调查研究,带有较大的盲目性,不能根据当地支柱产业、传统产业、新兴产业和区域经济的需求设置专业。由于专业设置的不适应,在开展职业培训时也往往缺乏吸引力,不能满足农民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4.办学投入严重不足,实践教学条件较差,无法满足教学需要。地方由于财政困难,对职业学校投入微乎其微,一些地方甚至只是纸面上数字的投入。经费投入不足造成许多农村职业学校的教学设备陈旧落后,仪器设施不论从数量到质量都不能满足教学的需要,严重地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
二、县级职教中心发展的特征分析
1.区域性。县域经济发展的区域性是由市场经济和县域的历史、资源、区位特征等决定的。近些年,各地按照比较优势原则,积极培育具有县域特色的主导产业,各地初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只有具有区域性特色的县级职教中心才能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才能办出活力。
2.综合性。县级职教中心的综合性集中体现在办学体制和办学功能上,即“政府统筹、部门联办,一校多制、一校多能”的办学特点。在完成学校基本办学功能外,与成人教育、各类社会教育相互渗透,做到优势互补,通过“上联、下挂、横辐射”,有效地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尤其是作为农村职业教育的龙头,对乡镇村成人文化技术教育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3.统筹性。县级职教中心的发展需要县级政府进行有效统筹。政府统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资源的整合,二是资金、政策的整合。资源整合就是把独立经营不利的各种职业教育与培训资源,依托一所实力相对强的职业学校,通过政府行为整合在一起,并进行一定的投入,通过聚集规模以促进农村职业教育发展。
4.示范性。从我国现行财政体制来看,县级财政能力十分有限,政府不可能对职业教育大包大揽,所以国家提出了县级政府必须办好一所示范性职业学校的要求。所谓示范性,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应兴办社会力量办不好或不愿意办的专业;二是通过兴办职业教育,探索农村职业教育规律,为社会力量办学提供经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农村职业教育,规范民间办学行为。
5.开放性。开放与合作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开放意味着经济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实行大范围的资源整合与重组,实行错位发展,使经济要素在农民人口向城镇的聚集过程中发挥更大的效用。县域经济的开放与合作要求县级职教中心必须是开放与合作的,职业教育的自身发展也要求其具有开放性。
三、改革县级职教中心办学的思路与对策
1.创新办学观念,把县级职教中心的目标定位从以学历教育为主转向为对广大农村劳动力进行职业培训为主。要面向农村,担负起为农村劳动力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的任务。要取消招生年龄限制,实行弹性学制,方便农村各类人员接受职业培训。要充分利用现有农村职业教育资源,广泛开展面向农民的职业培训。要充分挖掘和合理利用职业教育资源,继续推进农科教结合和“三教”统筹,构建县、乡、村三级农民职业培训网络,全方位为“三农”服务,形成保障有力、管理顺畅、运行有效的农村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全面提高农村劳动者的素质,有力地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县级职教中心要在办好长线专业教育的同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举办各类短期培训班,广泛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技术素质。要依托农村职业学校专业优势,在县、乡、村、户之间形成辐射网络,构建起信息传播、科技培训、生产示范、项目推广的立体交叉网络体系。坚持以农村职业学校为基地,以科技实用项目为内容,以农村初中毕业生和农民为对象,以科技示范户为骨干,达到致富一方农民的目的。
2.办学层次多样化,农村社区学院成为一些经济基础较好、教育较发达地区的县级职教中心发展选择。农村社区学院以县级职教中心为基础,引入电大教育和自学考试,打通高等教育通向农村的渠道。在目前阶段,农村社区学院不完全是一种大学意义上的“学院”,而是一种社区教育的载体。它的存在是为了充分利用区域内的教育资源,以便使区域内的农村居民拥有一个急农民所急、想农民所想,真正能为农民服务的、能为农民提供“菜单式”实用性教育培训的“教育超市”。作为这样一个教育网络中心,农村社区学院应立足于一个县级市,辐射周边地区,针对农村居民的教育需要,开展各级学历教育和各类非学历培训;通过县、乡、村三级教育网,将终身教育理想落实到每一位具体的农民身上,将中国的农村社区建成学习型的社区。
农村社区学院要开通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各类培训的联动渠道,建立开放的教育系统,构建各类教育相通的“立交桥”。一是实现农村社区学院与普通教育之间的联动,对已受过普通教育的农村人口进行专项职业技能训练,强化从业能力、职业意识和专项技能,使之在谋职、供职过程中增强竞争力。二是实现农村社区学院与职业教育之间的联动,对已受过初、中等职业教育的农村人口进行必要的高级职业专项技能训练,将学生培养成农村所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三是实现农村社区学院与高等教育之间的联动,这就需要农村社区学院举办全日制的高等教育预科,公共基础课程要与相应类型和层次的高等学校互通,同时要把专业课变成可拆装的“部件”,即专门化和模块化,以适应不同层次、不同学习者的需要,实现深造与就业结合。四是实现农村社区学院与成人教育之间的联动,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实施农村成人教育。五是实现农村社区学院与各类培训之间的联动,农村社区学院的人才培养必须同农村社会需求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学院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尤其是能力培训方面,要参照行业标准制定;为指定用人单位培训的专门化人才必须与用人单位的生产过程、设备条件、管理模式、技术改造方向相适应;同时,农村各产业的产品转型、结构调整、人员调配和工艺设备更新,应作为农村社区学院紧密结合社会的重要内容。
3.城乡协作普遍化,与城市职业教育的合作双赢成为共识。一是广泛开展联合办学,扩大办学规模;二是联合进行师资培训,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三是利用城市职业学校人才、技术、信息方面的相对优势,提高办学水平。
在国家的政策扶持下,一种城乡职业教育密切合作的机制正在建立。城乡职业学校的广泛协作将成为一种发展趋势。合作的形式将是多样的:一是松散型合作。就是城市职业学校与县级职教中心根据各自的需要进行的非固定的合作形式,这类合作主要视合作双方是否达到互惠互利和有无共同兴趣而定。这种合作可以是一次性的、多次性的或连续性的,可以采取“2 1”或“1 2”甚至更为灵活的办学形式。比如,县级职教中心愿意学习二、三产业的学生可以推荐到城市职业学校学习,而城市职业学校愿意学习涉农类的学生也可以输送到职教中心来。或者城乡职业学校互派教师到合作学校帮助解决某些理论或专业技术问题,以此为途径实施合作教育,使学生获得实践锻炼和能力提高,也实现了师资共享。二是紧密型合作。这是指城市职业学校和县级职教中心紧密地结成一个实体,组成一损俱损、一荣共荣的教育联盟。如城市学校和职教中心共同组成一个职教集团,合作双方以股份制形式广泛地紧密联合,进行城乡合作职业教育。也可以由合作双方按不同比例出资,以城市职业学校为主,发挥其通畅、及时的用人信息及人才优势,成立诸如“就业指导中心”、“城乡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等机构,联合开发新项目,并以此为导向进行广泛的城乡职业教育合作,把双方的利益维系在一起,共同承担风险,共同分享成果与利益。城乡职业学校联合成立类似职教网络的组织,隶属关系不变,合作双方仍保持各自独立的法人地位,拥有相对自由的空间。双方统一培训目标、培训规范、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提升县级职教中心的专业竞争力。三是混合型合作。介于紧密型与松散型之间,城市职业学校与县级职教中心在课程设置、科技开发、人才培养、学生就业等方面进行广泛合作。在这种形式中,一般通过合同或协议等形式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把城市职业学校作为科研及提供用人信息的基地,职教中心可安排学生到城市职业学校联系的用人单位进行实践,双方都能从合作中获得一定的经济回报。城市职业学校可以将自己在培养师资、培训技术人才、改革学校管理形式等方面的优势辐射到县级职教中心,并通过学生实习、师资交流等方式将研究成果和新产品开发应用到农业生产第一线,增加农产品科技含量,提高市场竞争力。
4.服务功能多元化,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农村职业教育不能狭隘地理解成单纯面向农业。农村并不仅仅只有农业,还有大量的乡镇企业,针对广大农民的职业培训要摆脱以农为主的束缚,不能仅局限于传授传统的农业种植和养殖技术。目前广大农村剩余劳动力迫切需要的是第二、三产业的职业技能。农村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应该适应劳动力转移的需要,要根据本地经济特点或劳动力输入地的需求来进行专业设置。在教育内容上,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率为目标。一方面,要适应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需要,大力开展服务业和制造、加工业方面的职业技能培训,坚持培训与技能鉴定相结合,使学习者能获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直接进入就业岗位;另一方面,要根据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结合当地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实际,加强对农民进行相关方面实用技术的培训。通过适销对路的教育形式和内容引导、推动农村职业教育需求。
5.通过开展职业培训也有利于丰富和改革县级职教中心的教学内容。县级职教中心如果只进行学历教育而不进行职业培训,难以及时了解农村生产经营一线对劳动者在知识与技能方面的具体要求。缺乏有效的沟通,使学校教育带有很深的学科教学烙印,教学内容将很难跟上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通过进行面向农民的职业培训,学校可从培训学员那里了解农业生产在知识和技能方面的新要求,了解农村劳动者本身在知识更新及继续教育方面的新要求,发现学校教育培养目标与农业生产一线岗位要求的差距,从而可对学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教学计划及大纲,特别是教学内容进行改革和丰富,删除过时的或落后的内容,充实最新的知识,使学历教育的培养目标更贴近农村和农业发展的要求。开展职业培训也有利于教师队伍的培养。农村职业学校的教师大多是从学校走向学校,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很少有机会深入农村生产一线岗位,对农村生产、经营中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缺乏了解,其自身在知识和技能方面也难以得到更新、培养和提高。陈旧、落后的知识与教学理念将影响教学效果,最终影响教育质量。要使职业培训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客观上要促进农村职业学校的教师深入农业生产一线,通过学习、调研、实践,掌握第一手材料,采集各种案例,充实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与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