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应我国田径协会邀请,前国际田径技术委员会主席罗斯先生,于九月二十日至二十一日来南京讲授田径裁判法。内容包括:对87年南京国际田径比竞裁判工作提出的几条意见; 有关田联裁判法及若干新的规定;并解答了裁判员提出的问题。现特邀南京体院黄文宣同志和江苏省体科所柏卫东同志整理罗斯先生讲课的主要内容,以飨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