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保证药品安全使用,药品名称的标准化非常重要。目前,一个药品通常同时具有化学名称、通用名称和商品名称。前两者具有唯一性、法定性和国际通用性[1]。药品商品名称是药品生产企业在申请注册药品时,根据自身需要而拟定的药品名称。在临床工作中,药品商品名称以其简捷性受到病人和医务工作者的欢迎。然而,相同或相似的药品商品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