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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南、广东、四川发生接种乙肝疫苗4例死亡病例后,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卫计委下发通知,要求暂停使用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全部批次重组乙肝疫苗。这个决定无疑是正确的,是对生命负责任的表现。
公众对该事件有一系列问题:这个通知是否为马后炮,没有多大意义;50%以上乙肝疫苗的市场缺口如何解决;非得坐等45天的鉴定结果吗,有无直接检查涉案生物制剂与婴儿死亡之间关系的方法。等等。
一、主管部门叫停使用康泰公司各批次重组乙肝疫苗依然很有意义
可能有人说,全国这样强劲的报道后,谁不知道,谁还敢用康泰公司的乙肝疫苗?通知还有什么意义?
非也!虽然没有这一通知,凡是看过报道的婴儿家人,也会主动要求医院不为婴儿接种该疫苗。但这一通知仍然很有意义。一是乙肝疫苗接种是国家买单的免费项目,往往婴儿一生下来,医院即为孩子进行了注射,根本不征求家长的意见,若没有政府禁令,医院会继续注射使用;二是许多家长尤其是农村婴儿的家长可能根本未看到报道,无从要求医生不注射。
主管部门通知的意义在于,以强制性的行政命令直接下达到所有医院,由医院紧急停止,效率高,效果好。
二、50%以上乙肝疫苗的市场缺口如何解决
据报道,康泰公司生产的乙肝疫苗已占到市场份额的一半以上,其停用后这么大的缺口如何处理?深圳主管部门表示只能通过进口解决了。使用进口的当然好,进口乙肝疫苗的负作用低、免疫时间要长二三倍(进口的能达15年,而国产的只能达到5年),重新注射率低。但是,国产与进口的价格差10来信,而且注射国产的免费(由政府买单),而进口的制剂便宜的也要上百元/支,贵的达三百多元/支(药品应为政府指导价,但乙肝疫苗的价格,有的二三十元一支,有的几百元一支,见图,相关太离谱,物价部门应回应一下),而且前后要接种3针,这笔钱到底由谁买单?
我个人的意见是,乙肝疫苗生产厂家,完全是由政府主导的建造的,目前国内只有三四家,康泰公司是最大的一家,而且也是由政府采购使用,市场化的程度不高。仿佛产供销都由政府包干供养一般。对于这次事件叫停使用康泰公司生产的乙肝疫苗,广大消费者没有一点责任,而使用者主要是新生儿和婴幼儿,关系到祖国的下一代。因此,暂停使用期间,无论使用国产或进口的,都应由政府买单。
三、查清疫苗与婴儿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不是非得坐等45天后的鉴定结果
该事件发生后,人们焦急地等待查处结果,其心情完全可以理解,毕竟人命关天嘛。况且,康泰公司生产的乙肚疫苗在社会上的使用量实在太大,光湖南一省份即查封20多万支,这涉及多少人的生命安全哪!
其实,查清涉案疫苗与婴儿死亡之问有无因果关系,有两种方法,一是直接对涉案疫苗进行异常毒性检查,只要查明涉案疫苗确实存在致人死亡的异常毒性,即可下结论,即能分清责任;二是进行尸体检验和鉴定,查清关联性。
据报道,深圳主管部门已经开始了涉案疫苗异常异常毒性的检查。该检查的关键在于其中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若做不到这一点,人为的干扰因素太大,根本得不出结果。我认为,由深圳主管部门来做这项工作太扯蛋了,应由中央直接介入,并引进第三方监督机制。
说实在的,我倒希望是康泰公司方面对死亡婴儿的解释原因——偶合症,即受种者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存在尚未发现的基础疾病,接种后巧合发病。若是这样,当然与疫苗本身无关啦。这样的结果震荡最小。
若不是这样,而是生物制剂本身有事,那就要查清是制造厂家的事,还是运输环节的事,还是使用医院的事。查清了原因,追究责任就水到渠成了。
四、顺便提一下,医院若不慎重对待婴儿疫苗死亡事件,可能引发严重的医患冲突
像深圳龙岗区南湾医院出生的那名男婴,出生后健康指数评为10分的满分,可74分钟后就死亡了。医院不是积极向婴儿家属作安抚、解释工作,声明尽快查明原因,承担自己该承担的责任,而是只字不向家属透露,婴儿的父亲居然是打的去殡仪馆途中才从司机口中得知疫苗死人事件一回事;医院不是积极同婴儿家属一起将涉嫌疫苗封存、进行证据保全,建议对死婴进行尸检,而是急着将婴儿尸体送殡仪馆火化,消灭证据,还不让婴儿父亲拿一盒疫苗备查,这简直就在制造医患冲突。
目前,社会上的医患关系非常紧张,原因多种多样,但医方对患方知情权的保障、对患者合法利益的尊重严重缺失,应是重要的原因。好在该婴儿的父母是老实的农民工(婴儿善良的父亲,甚至还未敢将婴儿死亡的事实告诉婴儿的母亲),换成性格刚烈一点的,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公众对该事件有一系列问题:这个通知是否为马后炮,没有多大意义;50%以上乙肝疫苗的市场缺口如何解决;非得坐等45天的鉴定结果吗,有无直接检查涉案生物制剂与婴儿死亡之间关系的方法。等等。
一、主管部门叫停使用康泰公司各批次重组乙肝疫苗依然很有意义
可能有人说,全国这样强劲的报道后,谁不知道,谁还敢用康泰公司的乙肝疫苗?通知还有什么意义?
非也!虽然没有这一通知,凡是看过报道的婴儿家人,也会主动要求医院不为婴儿接种该疫苗。但这一通知仍然很有意义。一是乙肝疫苗接种是国家买单的免费项目,往往婴儿一生下来,医院即为孩子进行了注射,根本不征求家长的意见,若没有政府禁令,医院会继续注射使用;二是许多家长尤其是农村婴儿的家长可能根本未看到报道,无从要求医生不注射。
主管部门通知的意义在于,以强制性的行政命令直接下达到所有医院,由医院紧急停止,效率高,效果好。
二、50%以上乙肝疫苗的市场缺口如何解决
据报道,康泰公司生产的乙肝疫苗已占到市场份额的一半以上,其停用后这么大的缺口如何处理?深圳主管部门表示只能通过进口解决了。使用进口的当然好,进口乙肝疫苗的负作用低、免疫时间要长二三倍(进口的能达15年,而国产的只能达到5年),重新注射率低。但是,国产与进口的价格差10来信,而且注射国产的免费(由政府买单),而进口的制剂便宜的也要上百元/支,贵的达三百多元/支(药品应为政府指导价,但乙肝疫苗的价格,有的二三十元一支,有的几百元一支,见图,相关太离谱,物价部门应回应一下),而且前后要接种3针,这笔钱到底由谁买单?
我个人的意见是,乙肝疫苗生产厂家,完全是由政府主导的建造的,目前国内只有三四家,康泰公司是最大的一家,而且也是由政府采购使用,市场化的程度不高。仿佛产供销都由政府包干供养一般。对于这次事件叫停使用康泰公司生产的乙肝疫苗,广大消费者没有一点责任,而使用者主要是新生儿和婴幼儿,关系到祖国的下一代。因此,暂停使用期间,无论使用国产或进口的,都应由政府买单。
三、查清疫苗与婴儿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不是非得坐等45天后的鉴定结果
该事件发生后,人们焦急地等待查处结果,其心情完全可以理解,毕竟人命关天嘛。况且,康泰公司生产的乙肚疫苗在社会上的使用量实在太大,光湖南一省份即查封20多万支,这涉及多少人的生命安全哪!
其实,查清涉案疫苗与婴儿死亡之问有无因果关系,有两种方法,一是直接对涉案疫苗进行异常毒性检查,只要查明涉案疫苗确实存在致人死亡的异常毒性,即可下结论,即能分清责任;二是进行尸体检验和鉴定,查清关联性。
据报道,深圳主管部门已经开始了涉案疫苗异常异常毒性的检查。该检查的关键在于其中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若做不到这一点,人为的干扰因素太大,根本得不出结果。我认为,由深圳主管部门来做这项工作太扯蛋了,应由中央直接介入,并引进第三方监督机制。
说实在的,我倒希望是康泰公司方面对死亡婴儿的解释原因——偶合症,即受种者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存在尚未发现的基础疾病,接种后巧合发病。若是这样,当然与疫苗本身无关啦。这样的结果震荡最小。
若不是这样,而是生物制剂本身有事,那就要查清是制造厂家的事,还是运输环节的事,还是使用医院的事。查清了原因,追究责任就水到渠成了。
四、顺便提一下,医院若不慎重对待婴儿疫苗死亡事件,可能引发严重的医患冲突
像深圳龙岗区南湾医院出生的那名男婴,出生后健康指数评为10分的满分,可74分钟后就死亡了。医院不是积极向婴儿家属作安抚、解释工作,声明尽快查明原因,承担自己该承担的责任,而是只字不向家属透露,婴儿的父亲居然是打的去殡仪馆途中才从司机口中得知疫苗死人事件一回事;医院不是积极同婴儿家属一起将涉嫌疫苗封存、进行证据保全,建议对死婴进行尸检,而是急着将婴儿尸体送殡仪馆火化,消灭证据,还不让婴儿父亲拿一盒疫苗备查,这简直就在制造医患冲突。
目前,社会上的医患关系非常紧张,原因多种多样,但医方对患方知情权的保障、对患者合法利益的尊重严重缺失,应是重要的原因。好在该婴儿的父母是老实的农民工(婴儿善良的父亲,甚至还未敢将婴儿死亡的事实告诉婴儿的母亲),换成性格刚烈一点的,后果简直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