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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后,确立了农机安全监理执法的主体地位,为加强对拖拉机及驾驶人员的安全监理,农业部相继颁布了《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及使用规定》和《拖拉机登记规定》,这些法律、法规对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的范围、工作职责、工作程序进行了重大调整。为贯彻实施这些法律、法规,农业部于2004年相应配套出台了第42号、43号部长令和《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及使用工作规范》和《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特别是两个“工作规范”,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寓于规范管理之中。这将对形成统一、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