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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2年8月7日和11月1日两次发出通知.按照《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建城[2005]16号)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地方申报并组织专家评审,批准山东省寿光市滨河城市湿地公园、新疆农六师五家渠市青格达湖湿地公园、贵阳红枫湖一百花湖城市湿地公园、张掖高台黑河湿地公园为国家城市湿地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