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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概述
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区域经济一体化成为全球经济发展历程中的突出现象和趋势,一体化过程通常由六个阶段组成:特惠贸易协定、自由贸易区、 关税同盟、 共同市场、 经济同盟、政治经济同盟。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显著标志是区域贸易协定,而自由贸易协定在WTO已生效的区域贸易协定中占绝大多数,余下的主要是关税同盟和优惠贸易协定。但无论是哪一种,都属于区域经济一体化必需的组织形式。学者们通过区域贸易协定最为集中的西方发达国家的实例概括了经济一体化的主要特征:将分散的部分合成一个整体区域;成员国之间歧视和差异的消除;成员国之间产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
亚洲大多数是发展中国家,学者们认为亚洲的“经济一体化”应当是一个一方面各国相互依存、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另一方面摆脱对发达国家的依赖,增强自身与发达国家谈判的能力的经济过程。而且,不能在政治上牺牲过多,要保持国家的主权独立性。事实上,亚洲国家对经济一体化的推进一直相对迟缓,鲁启舟、周凤珠(2003),陆建人(2006),张春旺(2006)认为亚洲各国政治、经济、文化等突出的多样性不利于经济一体化进行;亚洲各国发展水平不平均和各次区域之间的经贸关系不密切,使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缺乏内部动力;缺乏对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有推动作用的核心国家;亚洲长期的战乱和大国间历史恩怨使得经济一体化的安全环境欠佳。以上因素在东亚地区的经济一体化中体现的尤为突出。目前东亚地区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架构主要由东盟-中日韩首脑会议机制(即“10+3”),中国、日本、韩国与东盟的双边合作(即3个“10+1”),东亚国家之间的双边合作,中日韩三国的合作等四个方面组成。
二、中国、东盟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概述
中国和东盟将在现在以及未来的东亚乃至亚洲经济一体化进程中扮演重要角色是学者们较为认同的看法。但事实上二者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历程,区别明显。
(一)东盟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
东盟区域经济合作起步于1967年的东盟宣言签署,1987年东盟各国领导人在《马尼拉宣言》强调要在经济合作的各个领域提高合作的水平和层次以后,东盟的区域经济合作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目前已建立了包括“10+1”以及“10+3”在内的一系列区域经济合作论坛,形成了一个东盟区域经济合作体系。杨丽艳(1997)指出,一个区域组织的一体化程度主要表现在经济领域的合作,由低到高共有六个层次:两国的非正式谈判,达成经贸方面的谅解;双边正式商定有关经贸方面的协约;特惠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区;海关贸易;经济联盟。东盟目前的实践主要表现在特惠贸易安排和自由贸易区层面。高瑛(1997)认为东盟推进经济一体化的动力来自两方面。政治上,东盟希望通过建立自由贸易区团结各成员国,协调立场,以提高该地区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经济贸易上,东盟希望通过加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促进成员国经济贸易的发展;同时,在对外经济关系中,以统一的立场谋求更大的发言权,争取地区利益最大化,减少发达国家的不利影响。
(二)中国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
1991年加入亚太经合组织(以下简称“APEC”)是中国参与经济区域化进程的第一步。其后包括了加入《曼谷协定》、与东盟签署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启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以下简称“CAFTA”)的建设等经济一体化举措。
中国参与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大体可分为论坛性区域经济组织和机制化区域经济组织,宫占奎、李文韬(2008)分析了中国参与的论坛性及机制化区域经济组织的基本特征、最新进展、问题等内容,对于机制化的区域经济组织,他们认为要注重参与东亚地区的自由贸易协定和区域贸易协定,把建立东亚地区的“10+3”作为推动的重点。建立CAFTA,加强与周边国家的经贸联系,是我国在当前国际政治环境下一个重要的对外政策选择。田野(2008)基于比较制度分析框架下的交易成本模型,定序测度了问题领域敏感性、国家同质性、透明度、资产专用性、交易频率与不确定性六个变量,为中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制度形式选择提供了一种理论解释。他的结论是在中国参与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中,CAFTA的制度化水平明显高APEC,这与中国政策偏好相一致。
宋子玉、於全收(2007)以东亚地区为落脚点,认为中国在东亚地区合作中存在着许多重大的利益。通过东亚地区合作,除了可以把东亚经营成中国和平崛起的战略立足点和根据地之外,在具体的利益方面,还有助于为中国提供一个安全的周边环境,维护中国经济的稳定发展,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在东亚拓展空间,以及推进中国西部大开发等。
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在亚洲已建立的区域一体化组织中,CAFTA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这其中既有双方自身角度的考虑,也有对东亚一体化进程的促进作用。
(一)以中国-东盟自身为视角
学者们认为建立CAFTA是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的必然选择,既是双方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双方政治关系日益加强的现实需要。郭琼(2008)认为中国的睦邻友好外交政策、东盟的平衡外交战略,及经济全球化趋势是其中的主要动因。时任商务部副部长易小准曾指出,CAFTA的建成是中国积极推进对外开放和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具体体现,亦是中国与东盟双边经贸关系中的一件大事。自贸区的建成,并不意味着双边经济一体化进程的终结,相反是双方进一步发展经贸关系继续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新起点。
2000年9月,中国领导人高瞻远瞩的提出了建立CAFTA的建议,得到了东盟有关国家的赞同。经济学家雅各布?维纳指出区域一体化可以带来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张智远(2010)对中国东盟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静态效应、动态效应、福利效应的分析表明,中国和东盟经济一体化进行区域经济合作的情况基本上属于 “贸易创造” 类型的,中国和东盟国家不仅贸易流量有了明显提高,而且这些国家的福利水平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张帆(2002)的研究也说明了这一点。在投资方面,有利于促进区外资金的流入和区内国家间相互投资的增长。更重要的是,建立CAFTA可以使中国与东盟在经济利益关系上逐渐形成一个整体,化解目前双方在对外出口与引进外资领域的不利竞争状况,有助于实现中国与东盟在经济上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刘传江、吴铮(2003)以产业发展的角度分析认为,建立CAFTA有利于双方有效利用各自的比较优势,把竞争转化为合作型的共赢性竞争,带来区域经济的稳定和共荣。李欣广(2004)以产业转移的视角分析认为,中国和东盟之间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将使得经济资源配置进入更广阔的空间,贸易自由将推动投资自由,中国的市场拓展有利于东盟的经济发展,产业转移给双方都带来发展效应。
与此同时,李小圣(2007)指出CAFTA的建设遇到的困难和挑战主要来源于东盟区域性组织内生的脆弱性;东盟与中国存在的利益矛盾和机制分歧;贸易区以外的牵制和干涉。
(二)以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为视角
谈及中国与东盟之间的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时,不可回避的要涉及到建立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问题。东亚作为世界经济三大重心之一,区域合作起步相对较晚较弱势。张蕴岭(2005)认为“弱势东亚区域主义”源于东盟作为东亚区域主义的推动者不敢融入到东亚,日本和中国作为大国不敢当头,区域合作保持一种东南亚与东北亚的对话架构;而且东亚地区的经济发展差别很大,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必须渐进、分层次进行。我们可以看到,东亚地区的合作在近些年内取得显著进展,CAFTA无疑是其中的亮点。阳国亮(2005)认为CAFTA是开放的区域主义理论影响下的产物,显示出全面性、开放性、平等性、整合性等特点,随着这一理论作用的日益增强,将逐渐成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排他性、歧视性倾向的强有力地制约力量,也将成为推动区域和全球经济-体化新的推动力。
骆传朋(2002)、梁志明(2003)、肖开伦(2003)认为建立CAFTA,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顺应了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它的启动在推动中国和东盟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有力地推动着东亚一体化的进程。张蕴岭(2003)认为CAFTA的建设是在东亚合作的大框架下进行的,它将可能起到三个方面的积极效应:中国与东盟先行建成一个大范围的自由贸易区,吸引其他国家;激励其他国家更积极的加快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推动东亚地区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步伐以激励东亚领导人及早对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的设想做出决定,提出落实规划和实施进程。乔林生(2002)认为东盟与中国建成自由贸易区达成协议是面对世界经济、政治形势,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新的形势下,日本将积极采取对策,与东盟进一步加强经济合作,推进其东亚经济战略和政治大国战略。周英虎(2006)认为,CAFTA的建立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必然产物,将会促进区域内部的国际分工和技术合作,是向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目标迈出的重要一步。
通过CAFTA推进东亚一体化的进程中,必然面对的是路径和主导权的问题。陈德民(2005)认为东亚地区缺乏可以主导地区经济合作的力量和机制使其经济一体化合作中呈现了多种机制和路径并存的局面。苏浩(2003)指出可由东亚国家领导人会议、各类部长级会议及各种多边官方和民间合作安排构成以官方性、多层次性、机制性、经济性、一致性、操作性、利益性为特点的区域合作机制。这种机制将为促进东亚地区的稳定与繁荣发挥积极的作用。较多的学者指出,东盟应该发挥主导作用,而中、日两国需要承担更多义务。马元柱(2003)则认为中国应更多地体现带头人的作用。曹云华(2005)指出鉴于自身的问题和狭隘的地区观以及美日关系的特殊性,日本不大可能在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中扮演积极的角色,日本将被动地参与区域合作。东亚经济一体化的动力与源泉主要源于中国与东盟。朱佳(2010)在肯定东盟对东亚共同体构建的起到积极作用的同时,也指出了东盟对建构东亚共同体所起到的反作用,消除这些反作用需要区域大国的积极合作参与。曹云华(2004)由东亚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等方面的多元化为切入点,认为东亚的一体化进程应分三步走,起步阶段由东盟是发起人和领导者、初级整合阶段变为集体领导、高级整合阶段演变为中日共同领导。刘少华(2007)强调,从路径上来说,东盟-中日韩 “10+3”合作是基于东亚共同体建设的合作,建立东亚共同体必须以“10+3”为主渠道,辅之以“10+1”和其他东亚合作形式。中国应与东亚各国一起,坚持在“10+3”的基础上推进东亚共同体建设,支持东盟在东亚地区合作中的主导地位,防范日本等国在东亚地区合作中的负面影响和对中国的遏制政策。这一观点与温家宝总理在第十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明确肯定“10+3”合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和旺盛的活力,确立了在东亚合作中的主渠道地位的讲话相一致。领导权问题上,刘少华(2007)指出东盟在东亚区域合作中领导地位的形成是东亚国际力量博弈与东盟积极追求的结果,同时东盟自身条件也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因素,东盟通过谋求建立东盟共同体、制定东盟宪章、健全东盟机构、强化东盟权力、推动东盟向欧盟模式转变等措施以提高其在东亚区域合作中的领导能力。
四、结语
从已有的文献中我们可以看出,针对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助于刺激贸易和投资增长等特点。中国与东盟应该以各自的优势和特点为基础,积极的通过CAFTA的建立带来区域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在问题和挑战面前,必须从中国与东盟各国的经济现实出发,尊重东盟和中国的不同利益,在市场开放程度和速度上不盲目求同。中国应该在利益矛盾与机制冲突中,在保持自身应有的独立性的情况下,确保东盟的核心地位,增强东盟在区域经济合作中的信心和积极性。
对中国而言,在积极、稳妥地推进CAFTA的同时,构建多元化的区域经济合作网络,也是一项事关中国乃至东亚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议题。从历史的、 现实以及发展的各个角度来看,中国加强与东亚各国的经济合作与互动都显得极其重要。通过学者们的研究结果表明,在东亚一体化的进程中,中日两国都不可能成为区域的绝对领导,这是由双方自身的优势和弱点共同决定的,因此,东盟作为一种重要的平衡力量,作用不可小觑。在长远来看, 东亚地区经济主体都能从区域经济一体化中获取经济合作的多种利益。但就短期来说,可能需要部分经济主体作出一定的利益让步,以化解和消除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各种阻力。中国作为大国,在保持国家的主权独立性的前提下,坚持“主动而不主导”的区域合作战略,借助官方以及民间的各种力量,广泛开展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宣传和研究工作,建立起稳固的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理论和文化结构基础。再通过“10+3”以及CAFTA等区域合作机制,将中、日、韩间的经济合作与东盟联成一片,推动东亚地区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不断深化。
(作者单位:广西大学商学院)
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区域经济一体化成为全球经济发展历程中的突出现象和趋势,一体化过程通常由六个阶段组成:特惠贸易协定、自由贸易区、 关税同盟、 共同市场、 经济同盟、政治经济同盟。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显著标志是区域贸易协定,而自由贸易协定在WTO已生效的区域贸易协定中占绝大多数,余下的主要是关税同盟和优惠贸易协定。但无论是哪一种,都属于区域经济一体化必需的组织形式。学者们通过区域贸易协定最为集中的西方发达国家的实例概括了经济一体化的主要特征:将分散的部分合成一个整体区域;成员国之间歧视和差异的消除;成员国之间产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
亚洲大多数是发展中国家,学者们认为亚洲的“经济一体化”应当是一个一方面各国相互依存、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另一方面摆脱对发达国家的依赖,增强自身与发达国家谈判的能力的经济过程。而且,不能在政治上牺牲过多,要保持国家的主权独立性。事实上,亚洲国家对经济一体化的推进一直相对迟缓,鲁启舟、周凤珠(2003),陆建人(2006),张春旺(2006)认为亚洲各国政治、经济、文化等突出的多样性不利于经济一体化进行;亚洲各国发展水平不平均和各次区域之间的经贸关系不密切,使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缺乏内部动力;缺乏对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有推动作用的核心国家;亚洲长期的战乱和大国间历史恩怨使得经济一体化的安全环境欠佳。以上因素在东亚地区的经济一体化中体现的尤为突出。目前东亚地区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架构主要由东盟-中日韩首脑会议机制(即“10+3”),中国、日本、韩国与东盟的双边合作(即3个“10+1”),东亚国家之间的双边合作,中日韩三国的合作等四个方面组成。
二、中国、东盟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概述
中国和东盟将在现在以及未来的东亚乃至亚洲经济一体化进程中扮演重要角色是学者们较为认同的看法。但事实上二者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历程,区别明显。
(一)东盟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
东盟区域经济合作起步于1967年的东盟宣言签署,1987年东盟各国领导人在《马尼拉宣言》强调要在经济合作的各个领域提高合作的水平和层次以后,东盟的区域经济合作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目前已建立了包括“10+1”以及“10+3”在内的一系列区域经济合作论坛,形成了一个东盟区域经济合作体系。杨丽艳(1997)指出,一个区域组织的一体化程度主要表现在经济领域的合作,由低到高共有六个层次:两国的非正式谈判,达成经贸方面的谅解;双边正式商定有关经贸方面的协约;特惠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区;海关贸易;经济联盟。东盟目前的实践主要表现在特惠贸易安排和自由贸易区层面。高瑛(1997)认为东盟推进经济一体化的动力来自两方面。政治上,东盟希望通过建立自由贸易区团结各成员国,协调立场,以提高该地区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经济贸易上,东盟希望通过加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促进成员国经济贸易的发展;同时,在对外经济关系中,以统一的立场谋求更大的发言权,争取地区利益最大化,减少发达国家的不利影响。
(二)中国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
1991年加入亚太经合组织(以下简称“APEC”)是中国参与经济区域化进程的第一步。其后包括了加入《曼谷协定》、与东盟签署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启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以下简称“CAFTA”)的建设等经济一体化举措。
中国参与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大体可分为论坛性区域经济组织和机制化区域经济组织,宫占奎、李文韬(2008)分析了中国参与的论坛性及机制化区域经济组织的基本特征、最新进展、问题等内容,对于机制化的区域经济组织,他们认为要注重参与东亚地区的自由贸易协定和区域贸易协定,把建立东亚地区的“10+3”作为推动的重点。建立CAFTA,加强与周边国家的经贸联系,是我国在当前国际政治环境下一个重要的对外政策选择。田野(2008)基于比较制度分析框架下的交易成本模型,定序测度了问题领域敏感性、国家同质性、透明度、资产专用性、交易频率与不确定性六个变量,为中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制度形式选择提供了一种理论解释。他的结论是在中国参与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中,CAFTA的制度化水平明显高APEC,这与中国政策偏好相一致。
宋子玉、於全收(2007)以东亚地区为落脚点,认为中国在东亚地区合作中存在着许多重大的利益。通过东亚地区合作,除了可以把东亚经营成中国和平崛起的战略立足点和根据地之外,在具体的利益方面,还有助于为中国提供一个安全的周边环境,维护中国经济的稳定发展,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在东亚拓展空间,以及推进中国西部大开发等。
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在亚洲已建立的区域一体化组织中,CAFTA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这其中既有双方自身角度的考虑,也有对东亚一体化进程的促进作用。
(一)以中国-东盟自身为视角
学者们认为建立CAFTA是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的必然选择,既是双方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双方政治关系日益加强的现实需要。郭琼(2008)认为中国的睦邻友好外交政策、东盟的平衡外交战略,及经济全球化趋势是其中的主要动因。时任商务部副部长易小准曾指出,CAFTA的建成是中国积极推进对外开放和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具体体现,亦是中国与东盟双边经贸关系中的一件大事。自贸区的建成,并不意味着双边经济一体化进程的终结,相反是双方进一步发展经贸关系继续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新起点。
2000年9月,中国领导人高瞻远瞩的提出了建立CAFTA的建议,得到了东盟有关国家的赞同。经济学家雅各布?维纳指出区域一体化可以带来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张智远(2010)对中国东盟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静态效应、动态效应、福利效应的分析表明,中国和东盟经济一体化进行区域经济合作的情况基本上属于 “贸易创造” 类型的,中国和东盟国家不仅贸易流量有了明显提高,而且这些国家的福利水平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张帆(2002)的研究也说明了这一点。在投资方面,有利于促进区外资金的流入和区内国家间相互投资的增长。更重要的是,建立CAFTA可以使中国与东盟在经济利益关系上逐渐形成一个整体,化解目前双方在对外出口与引进外资领域的不利竞争状况,有助于实现中国与东盟在经济上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刘传江、吴铮(2003)以产业发展的角度分析认为,建立CAFTA有利于双方有效利用各自的比较优势,把竞争转化为合作型的共赢性竞争,带来区域经济的稳定和共荣。李欣广(2004)以产业转移的视角分析认为,中国和东盟之间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将使得经济资源配置进入更广阔的空间,贸易自由将推动投资自由,中国的市场拓展有利于东盟的经济发展,产业转移给双方都带来发展效应。
与此同时,李小圣(2007)指出CAFTA的建设遇到的困难和挑战主要来源于东盟区域性组织内生的脆弱性;东盟与中国存在的利益矛盾和机制分歧;贸易区以外的牵制和干涉。
(二)以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为视角
谈及中国与东盟之间的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时,不可回避的要涉及到建立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问题。东亚作为世界经济三大重心之一,区域合作起步相对较晚较弱势。张蕴岭(2005)认为“弱势东亚区域主义”源于东盟作为东亚区域主义的推动者不敢融入到东亚,日本和中国作为大国不敢当头,区域合作保持一种东南亚与东北亚的对话架构;而且东亚地区的经济发展差别很大,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必须渐进、分层次进行。我们可以看到,东亚地区的合作在近些年内取得显著进展,CAFTA无疑是其中的亮点。阳国亮(2005)认为CAFTA是开放的区域主义理论影响下的产物,显示出全面性、开放性、平等性、整合性等特点,随着这一理论作用的日益增强,将逐渐成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排他性、歧视性倾向的强有力地制约力量,也将成为推动区域和全球经济-体化新的推动力。
骆传朋(2002)、梁志明(2003)、肖开伦(2003)认为建立CAFTA,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顺应了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它的启动在推动中国和东盟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有力地推动着东亚一体化的进程。张蕴岭(2003)认为CAFTA的建设是在东亚合作的大框架下进行的,它将可能起到三个方面的积极效应:中国与东盟先行建成一个大范围的自由贸易区,吸引其他国家;激励其他国家更积极的加快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推动东亚地区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步伐以激励东亚领导人及早对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的设想做出决定,提出落实规划和实施进程。乔林生(2002)认为东盟与中国建成自由贸易区达成协议是面对世界经济、政治形势,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新的形势下,日本将积极采取对策,与东盟进一步加强经济合作,推进其东亚经济战略和政治大国战略。周英虎(2006)认为,CAFTA的建立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必然产物,将会促进区域内部的国际分工和技术合作,是向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目标迈出的重要一步。
通过CAFTA推进东亚一体化的进程中,必然面对的是路径和主导权的问题。陈德民(2005)认为东亚地区缺乏可以主导地区经济合作的力量和机制使其经济一体化合作中呈现了多种机制和路径并存的局面。苏浩(2003)指出可由东亚国家领导人会议、各类部长级会议及各种多边官方和民间合作安排构成以官方性、多层次性、机制性、经济性、一致性、操作性、利益性为特点的区域合作机制。这种机制将为促进东亚地区的稳定与繁荣发挥积极的作用。较多的学者指出,东盟应该发挥主导作用,而中、日两国需要承担更多义务。马元柱(2003)则认为中国应更多地体现带头人的作用。曹云华(2005)指出鉴于自身的问题和狭隘的地区观以及美日关系的特殊性,日本不大可能在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中扮演积极的角色,日本将被动地参与区域合作。东亚经济一体化的动力与源泉主要源于中国与东盟。朱佳(2010)在肯定东盟对东亚共同体构建的起到积极作用的同时,也指出了东盟对建构东亚共同体所起到的反作用,消除这些反作用需要区域大国的积极合作参与。曹云华(2004)由东亚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等方面的多元化为切入点,认为东亚的一体化进程应分三步走,起步阶段由东盟是发起人和领导者、初级整合阶段变为集体领导、高级整合阶段演变为中日共同领导。刘少华(2007)强调,从路径上来说,东盟-中日韩 “10+3”合作是基于东亚共同体建设的合作,建立东亚共同体必须以“10+3”为主渠道,辅之以“10+1”和其他东亚合作形式。中国应与东亚各国一起,坚持在“10+3”的基础上推进东亚共同体建设,支持东盟在东亚地区合作中的主导地位,防范日本等国在东亚地区合作中的负面影响和对中国的遏制政策。这一观点与温家宝总理在第十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明确肯定“10+3”合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和旺盛的活力,确立了在东亚合作中的主渠道地位的讲话相一致。领导权问题上,刘少华(2007)指出东盟在东亚区域合作中领导地位的形成是东亚国际力量博弈与东盟积极追求的结果,同时东盟自身条件也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因素,东盟通过谋求建立东盟共同体、制定东盟宪章、健全东盟机构、强化东盟权力、推动东盟向欧盟模式转变等措施以提高其在东亚区域合作中的领导能力。
四、结语
从已有的文献中我们可以看出,针对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助于刺激贸易和投资增长等特点。中国与东盟应该以各自的优势和特点为基础,积极的通过CAFTA的建立带来区域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在问题和挑战面前,必须从中国与东盟各国的经济现实出发,尊重东盟和中国的不同利益,在市场开放程度和速度上不盲目求同。中国应该在利益矛盾与机制冲突中,在保持自身应有的独立性的情况下,确保东盟的核心地位,增强东盟在区域经济合作中的信心和积极性。
对中国而言,在积极、稳妥地推进CAFTA的同时,构建多元化的区域经济合作网络,也是一项事关中国乃至东亚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议题。从历史的、 现实以及发展的各个角度来看,中国加强与东亚各国的经济合作与互动都显得极其重要。通过学者们的研究结果表明,在东亚一体化的进程中,中日两国都不可能成为区域的绝对领导,这是由双方自身的优势和弱点共同决定的,因此,东盟作为一种重要的平衡力量,作用不可小觑。在长远来看, 东亚地区经济主体都能从区域经济一体化中获取经济合作的多种利益。但就短期来说,可能需要部分经济主体作出一定的利益让步,以化解和消除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各种阻力。中国作为大国,在保持国家的主权独立性的前提下,坚持“主动而不主导”的区域合作战略,借助官方以及民间的各种力量,广泛开展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宣传和研究工作,建立起稳固的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理论和文化结构基础。再通过“10+3”以及CAFTA等区域合作机制,将中、日、韩间的经济合作与东盟联成一片,推动东亚地区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不断深化。
(作者单位:广西大学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