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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达一年的辩论中,双方各执一词,江苏卫视指出郝蕾在拍摄期间多次迟到,不服从导演安排,通宵写歌影响拍摄状态,甚至有罢演行为。不过郝蕾方却坚称,她虽然通宵写歌,但并没有对拍摄造成必然影响。
近日,郝蕾与江苏卫视持续近一年的换角纠纷终于落下帷幕,法院维持一审原判,新《永不瞑目》剧组须再支付郝蕾报酬30万元。江苏卫视相关负责人称,他们是用了近300万的惨重代价与国内影视行业的陋习做斗争。在我国,影视业此类纠纷并不罕见,郝蕾案正如一桩典型案例,揭露出了国内影视行业的三大行业弊病。
事件回顾:郝蕾“耍大牌”被“开除”
2009年年底,新《永不瞑目》在拍摄进程过半后,原本担任剧中第一女主角“欧庆春”的郝蕾,接到制片方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通知,称其严重违约,决定不再聘请她担任女主角。此后,郝蕾认为江苏广电侵权,将其告上法庭索赔210万元。江苏广电则提出反诉,认为郝蕾工作态度不认真,因此要求郝蕾返还已支付的片酬90万元并索赔180万元的经济损失。
在长达一年的辩论中,双方备执一词,江苏卫视指出郝蕾在拍摄期间多次迟到,不服从导演安排,通宵写歌影响拍摄状态,甚至有罢演行为。不过郝蕾方却坚称,她虽然通宵写歌,但并没有对拍摄造成必然影响。
今年4月,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江苏广电的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郝蕾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其单方面解除合同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郝蕾在离开剧组前基本完成了预定的拍摄任氖应按其实际工作量酌定报酬。据此,法院判决江苏广电给付郝蕾劳务报酬30万元,江苏广电的全部诉讼请求则被驳回。一审判决后,郝蕾和江苏广电均不服,分别上诉。但二审最终判决还是维持一审原判——江苏广电追付郝蕾片酬30万元。最终郝蕾胜诉。
行业弊病一:重人情轻合约
好莱坞样板:演员合同完备严密以供追究责任时做参考
“大牌演员在剧组住最好的房子,用最好的车,一个待遇不如意可以罢拍,跟一个主创发生口角,甚至可以炒导演……”对此,业内人士自嘲称:“圈内有种说法,宁可换导演,不能开演员。为什么呢?换导演,之前拍的镜头还能用,一旦换了演员,之前的工作就成了废品。这钱谁来承担?”
在郝蕾一案中,江苏卫视提到,郝蕾的违约多表现在多次迟到、不服从导演安排、有罢演行为、在业余时间做与拍摄无关的事情,比如通宵写歌影响到工作状态等等。新《永不瞑目》总制片人陈小杭慨叹,“经常有演员说投资方强势,其实演员,尤其是名演员更强势,他们心里都清楚,再怎么样,剧组也不敢开除我!”
一位常年为影视公司提供法务服务的律师称,这些由于利益冲突产生的矛盾正是业内“重人情轻合约”的体现。在国内,影视制作行业缺乏法律契约精神,过于讲人脉、讲情义。“你常常听见导演说演员要的是‘友情价’、因为和某某导演是同班同学就来演这部戏了”,以人情作为利益纽带,很多剧组会不好意思给演员设定过多规矩,甚至有些连合同文件都不签,仅靠口头约定就进组了。”
据了解,在影视行业发展成熟的美国好莱坞,演员与剧组签订的合同详尽严密,演员随身带多少个助理、住宿和随行是什么标准、车辆是什么级别、每天提供的餐饮水平等等,事无巨细都会在合同中以白纸黑字列明。这种高度职业化、法律化的做法,令剧组与演员一旦发生纠纷时有条例可查,而不会各执一词模棱两可。
行业弊病二:摄制过程缺失第三方监督
好萊坞样板:律师跟踪摄制全程
在郝蕾——案中,尽管江苏卫视列举多人证词和证据证明郝蕾方的违约行丸但最终法院仍以江苏卫视访证人证词不司信而判其败诉。
在我国,电视剧在拍摄过程中是相对封闭的,除了剧组成员很少有其他人员能够参与到制作过程中,尤其缺乏为剧组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的法务人员。在国内,极少数电视剧会出现“法律顾问”这个角色,即便是“法律顾问”,有也只是在合同上进行把关,没有剧组会有律师从头跟踪服务到尾。
郝蕾一案中,法院不采信江苏卫视提供的证据也正是由于此——在法院看来,能够证实郝蕾违约举动的剧组工作人员都受雇于剧组,与原被告双方都存在利害关系,可信度比较小。
在美国、欧洲等多个国家,影视作品拍摄期间,都会有律师全程跟随服务,对影视作品制作过程中产生的纠纷随时进行协调,其中立立场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摄制过程起到监督作用。
行业弊病三:剧组拍摄计划不规范
好莱坞样板:拍摄计划不可随意更改
演员迟到可以说是影视摄制过程中最普遍的现象。这种缺乏职业素养的行为除了演员自身素质的问题,与当下中国影视剧中拍摄不能完全按照计划进行、拍摄缺乏专业化的流程保证的大环境也很有关系。
在内地剧组,演员次日的通告行程通常都是在前一天晚上才能确定,而第二天的行程又未必能百分百依照计划进行。在新《西游记》剧组就曾发生过这样的轶事,剧中扮演沙僧的徐锦江一大早起来化好妆,并从酒店赶往两小时车程外的拍摄地点,临到拍摄地才接到剧组通知,称当天他的戏份被临时取消,不用过来了。这种缺乏规范与信任的环境,很容易令演员与剧组的职业关系陷入恶性循环。
在好莱坞,剧组合约中对拍摄流程都会有详尽的规定,拍摄时间、出工时长都有条文可依。同时,剧组每天完成什么镜头、拍摄多长时间也有明文规定,不可随意更改。国内一位制片人曾去美国探班某剧组。按照拍摄计划,某天需要拍摄艳阳天的外景,未曾预料到当日却暴雨不止。他示意导演可以改拍其他戏份,结果得到了导演的明确拒绝:“合同规定今天必须完成这些戏份,不会根据天气随意改变拍摄计划,虽然我是导演,也不能改变。”
近日,郝蕾与江苏卫视持续近一年的换角纠纷终于落下帷幕,法院维持一审原判,新《永不瞑目》剧组须再支付郝蕾报酬30万元。江苏卫视相关负责人称,他们是用了近300万的惨重代价与国内影视行业的陋习做斗争。在我国,影视业此类纠纷并不罕见,郝蕾案正如一桩典型案例,揭露出了国内影视行业的三大行业弊病。
事件回顾:郝蕾“耍大牌”被“开除”
2009年年底,新《永不瞑目》在拍摄进程过半后,原本担任剧中第一女主角“欧庆春”的郝蕾,接到制片方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通知,称其严重违约,决定不再聘请她担任女主角。此后,郝蕾认为江苏广电侵权,将其告上法庭索赔210万元。江苏广电则提出反诉,认为郝蕾工作态度不认真,因此要求郝蕾返还已支付的片酬90万元并索赔180万元的经济损失。
在长达一年的辩论中,双方备执一词,江苏卫视指出郝蕾在拍摄期间多次迟到,不服从导演安排,通宵写歌影响拍摄状态,甚至有罢演行为。不过郝蕾方却坚称,她虽然通宵写歌,但并没有对拍摄造成必然影响。
今年4月,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江苏广电的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郝蕾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其单方面解除合同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郝蕾在离开剧组前基本完成了预定的拍摄任氖应按其实际工作量酌定报酬。据此,法院判决江苏广电给付郝蕾劳务报酬30万元,江苏广电的全部诉讼请求则被驳回。一审判决后,郝蕾和江苏广电均不服,分别上诉。但二审最终判决还是维持一审原判——江苏广电追付郝蕾片酬30万元。最终郝蕾胜诉。
行业弊病一:重人情轻合约
好莱坞样板:演员合同完备严密以供追究责任时做参考
“大牌演员在剧组住最好的房子,用最好的车,一个待遇不如意可以罢拍,跟一个主创发生口角,甚至可以炒导演……”对此,业内人士自嘲称:“圈内有种说法,宁可换导演,不能开演员。为什么呢?换导演,之前拍的镜头还能用,一旦换了演员,之前的工作就成了废品。这钱谁来承担?”
在郝蕾一案中,江苏卫视提到,郝蕾的违约多表现在多次迟到、不服从导演安排、有罢演行为、在业余时间做与拍摄无关的事情,比如通宵写歌影响到工作状态等等。新《永不瞑目》总制片人陈小杭慨叹,“经常有演员说投资方强势,其实演员,尤其是名演员更强势,他们心里都清楚,再怎么样,剧组也不敢开除我!”
一位常年为影视公司提供法务服务的律师称,这些由于利益冲突产生的矛盾正是业内“重人情轻合约”的体现。在国内,影视制作行业缺乏法律契约精神,过于讲人脉、讲情义。“你常常听见导演说演员要的是‘友情价’、因为和某某导演是同班同学就来演这部戏了”,以人情作为利益纽带,很多剧组会不好意思给演员设定过多规矩,甚至有些连合同文件都不签,仅靠口头约定就进组了。”
据了解,在影视行业发展成熟的美国好莱坞,演员与剧组签订的合同详尽严密,演员随身带多少个助理、住宿和随行是什么标准、车辆是什么级别、每天提供的餐饮水平等等,事无巨细都会在合同中以白纸黑字列明。这种高度职业化、法律化的做法,令剧组与演员一旦发生纠纷时有条例可查,而不会各执一词模棱两可。
行业弊病二:摄制过程缺失第三方监督
好萊坞样板:律师跟踪摄制全程
在郝蕾——案中,尽管江苏卫视列举多人证词和证据证明郝蕾方的违约行丸但最终法院仍以江苏卫视访证人证词不司信而判其败诉。
在我国,电视剧在拍摄过程中是相对封闭的,除了剧组成员很少有其他人员能够参与到制作过程中,尤其缺乏为剧组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的法务人员。在国内,极少数电视剧会出现“法律顾问”这个角色,即便是“法律顾问”,有也只是在合同上进行把关,没有剧组会有律师从头跟踪服务到尾。
郝蕾一案中,法院不采信江苏卫视提供的证据也正是由于此——在法院看来,能够证实郝蕾违约举动的剧组工作人员都受雇于剧组,与原被告双方都存在利害关系,可信度比较小。
在美国、欧洲等多个国家,影视作品拍摄期间,都会有律师全程跟随服务,对影视作品制作过程中产生的纠纷随时进行协调,其中立立场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摄制过程起到监督作用。
行业弊病三:剧组拍摄计划不规范
好莱坞样板:拍摄计划不可随意更改
演员迟到可以说是影视摄制过程中最普遍的现象。这种缺乏职业素养的行为除了演员自身素质的问题,与当下中国影视剧中拍摄不能完全按照计划进行、拍摄缺乏专业化的流程保证的大环境也很有关系。
在内地剧组,演员次日的通告行程通常都是在前一天晚上才能确定,而第二天的行程又未必能百分百依照计划进行。在新《西游记》剧组就曾发生过这样的轶事,剧中扮演沙僧的徐锦江一大早起来化好妆,并从酒店赶往两小时车程外的拍摄地点,临到拍摄地才接到剧组通知,称当天他的戏份被临时取消,不用过来了。这种缺乏规范与信任的环境,很容易令演员与剧组的职业关系陷入恶性循环。
在好莱坞,剧组合约中对拍摄流程都会有详尽的规定,拍摄时间、出工时长都有条文可依。同时,剧组每天完成什么镜头、拍摄多长时间也有明文规定,不可随意更改。国内一位制片人曾去美国探班某剧组。按照拍摄计划,某天需要拍摄艳阳天的外景,未曾预料到当日却暴雨不止。他示意导演可以改拍其他戏份,结果得到了导演的明确拒绝:“合同规定今天必须完成这些戏份,不会根据天气随意改变拍摄计划,虽然我是导演,也不能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