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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3年农业部、教育部等六部委联合颁发《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以来,全国各地相继出台了培训规划,掀起了一股农民工培训的热潮,并有不少的先进经验在各地宣传、推广。然而,在这“良好局面”的背后,还潜藏者许多不容忽视的深层次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值得我们认真研究。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农民工的积极性不高。从各地的实际情况来看,政府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是为了完成上级的任务,而农民工参加培训是迫于政府的压力,农民工把参加培训看作是一种负担等现象依然存在。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还是政府对农民工缺乏真正的了解,不知道农民工在想些什么,不知道他们需要什么,因而缺乏有效的引导。具体表现在:一是认识问题。农民工普遍存在小农意识,只看眼前,很少考虑长远。农民工出来打工目的是赚钱,让他们放下手中的活去花钱参加培训,他们觉得不划算。二是有思想顾虑。他们甚至担心,政府鼓励他们去参加培训,是不是对农民工的变相收费。三是培训内容和方法缺乏针对性。培训的内容是不是农民工所需要的,培训的方法是否适合农民工的实际,现在有些地方搞大培训,一锅煮,不考虑农民工实际技能的层次性,内容千篇一律,培训方法很少考虑农民工的文化层次,因而也影响农民工参加培训积极性;四是培训工作没有很好的与就业接轨。农民工是最讲究实际的,他们花时间、金钱去参加培训,目的是为了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如果培训与就业不能很好地结合,也将影响农民工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2、培训机构积极性不高。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培训经费不足。按照《规划》的精神,培训经费由政府、培训机构、用工单位、农民工分摊。在市场经济社会中,追逐利益是任何社会组织的共同目的。对于教育单位来说,长期以来,由于政府对教育的投入欠帐太多,导致教育单位不得不考虑经济效益问题;对于用工单位来说,现在是用人市场,他们更不愿意花钱去搞农民工培训。二是师资力量问题。培训机构要满足农民工的要求,现有的师资队伍状况远远不能适应任务的要求,他们还要先花钱培训师资,显然也是不合算的。三是培训教材的不规范性和教学方法的特殊性要求,使教师在把握培训质量方面存在困难,教师的积极性也受到影响。四是受培训机构资质条件的限制,培训资源短缺,远远不能满足《规划》所期望的培训任务的要求。
3、政府管理不到位。其主要表现:一是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现象严重。各地的培训工作存在跟风现象,计划、总结做得很漂亮,规划宏伟,措施得力,数据详实,经验丰富,而实际培训的效果往往是应付了事,有为了完成任务而培训的思想,搞花架子,更引起了农民工的反感。二是宏观管理不到位。现在各省、地、县都制定了相应培训规划,对培训的工种都做了安排,但由于受地域的限制,往往存在着盲目性,由于缺乏劳动力市场对农民工实际需求整体状况的深入调研,容易导致受训农民工技能结构的失衡,最终将导致农民工就业难的矛盾更加突出。三是培训与就业脱节。现在是政府只注重培训,忽视培训后如何推荐农民工就业,主要依靠劳动力市场的自我调节,势必导致培训的盲目性,最终影响农民工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四是对培训教材的规划、培训方法的指导、培训资金的管理、培训基地的建设还存在不到位的现象,从而导致培训工作的无序状态。
二、政策建议
1、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培训观念。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真正把农民工利益放在培训工作的首位,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工作作风,防止借机搜刮农民的现象发生。并努力转变培训观念:一是树立农民工也可以成才的观念。我省农村富余劳动力,他们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更多的农民工钻研技能、自主成才。二是树立农民工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力军的观念。农民工进城务工,绝大部分把劳动所得带回家乡投资兴业,用新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影响农村的生产生活,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三是树立农民工是推进城市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的观念。近年来,我国城市建设的很多领域已经离不开农民工,农民工的素质不仅关系其自身生存与发展,更关系城市建设的发展。提高农民工素质不仅是落实“三农”政策的需要,更是人才强国的需要。
2、了解农民所想,加强教育引导。一是了解民情。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农民工思想状况的调查,了解农民工的所思所想,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注意教育的方法。注重发挥各地建筑“经营能手”和“致富明星”的带动效应,吸引更多的农村劳力主动参加转移培训,通过宣传农民工参加培训后成功就业的典型事例,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农民工充分认识到,参加培训不仅是建设现代农业、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更是农民脱贫致富的根本出路,从而正确看待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问题。三是进一步要加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通过新闻媒体、举办启蒙教育培训班、典型事迹报告会等多种形式,扩大舆论宣传的影响力。四是要注意把握教育的时机,尤其是要抓住春节农民工返乡之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3、理清培训思路,创新培训体制。
一是实现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目前,各级政府对农民工的培训过多地强调教育培训的过程管理、技能培训和信息网络化建设等微观环节,今后,应将主要精力转移到政策研究、宏观管理,协调各方和营造氛围上来。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宏观调控,加强对农民工就业市场的调查,从宏观上把握农民工需求的职见结构状况,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开设相关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避免培训的盲目性,防止“跟风”培训现象的出现,力求作到劳动力需求与供给的基本平衡,防止出现职业结构性失衡。
二是转变培训模式,与就业有效接轨。实现由输出地培训为主向输出地和输入地结合共同培训为主转变,坚持引导性培训以输出地为主、输入地为辅,技能性培训以输入地为主、输出地为辅,岗位培训以输入地为主的培训原则,把培训的课堂既放在输出地,又放在输入地,由各用工单位和培训机构根据市场需求设置培训专业,大力推行定向、定单式培训模式,创办“流动学校”,采取与市场零距离结合的培训方式。针对农民工施工季节性强、流动性大的特点,实行城镇与农村、集中与分散、流动与固定、在职与脱产相结合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
三是加大经费投入,突出投入重点。农民工输出地主要集中在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而欠发达地区的政府财政状况相形见时,教育培训机构积极性不高,国家应在经费投入上向农民工输出地予以倾斜。同时,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培训机构收费的管理,规范、公开培训收费标准,真正做到“阳光培训”,确保农民工利益不受侵害。
四是创新培训体制,打造品牌基地。以培训促输出、以输出带培训,推动培训机构与用工单位相结合,走出一条培训一输出一培训的良性发展之路;各地要根据本地教育培训资源和农民工工种结构特点,重点扶持和打造一批培训骨干机构,逐步建立一批示范性培训基地,总结经验予以推广;加强培训机构的管理,规范培训机构的资质鉴定,建立培训质量评估制度,定期检查和考核,加强对培洲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加快培训教材建设,根据不同工种、不同层次培训对象规范不同的培训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着力打选一批适应农民工特点的“名师”队伍;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培训一批有较高技术素质和较强竞争优势的农民工,努力把“民工”打造成“名工”,创建一批叫得响、过得硬、立得住的劳务品牌。
五是营造培训环境,维护农民工权益。规范农民工就业市场的管理,逐步建立农民工培训、鉴定、输出、跟踪及台帐管理等“一条龙”服务,加强劳务用工培训和就业准入管理,严格执行一线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用人单位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加快职业培训立法工作,规范用工单位的用工行为,通过法律形式明确用工单位对农民工培训的法律责任义务。加强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培育农民工劳务中介组织,创建企业、中介、劳务输出地和管理部门连接网络,及时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加强与大型劳动力市场联合,建立企业与农民工相互交流的平台。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清偿工作,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防止发生新的拖欠;开展农民工居住环境、饮食卫生和劳动条件的检查和监督。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农民工的积极性不高。从各地的实际情况来看,政府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是为了完成上级的任务,而农民工参加培训是迫于政府的压力,农民工把参加培训看作是一种负担等现象依然存在。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还是政府对农民工缺乏真正的了解,不知道农民工在想些什么,不知道他们需要什么,因而缺乏有效的引导。具体表现在:一是认识问题。农民工普遍存在小农意识,只看眼前,很少考虑长远。农民工出来打工目的是赚钱,让他们放下手中的活去花钱参加培训,他们觉得不划算。二是有思想顾虑。他们甚至担心,政府鼓励他们去参加培训,是不是对农民工的变相收费。三是培训内容和方法缺乏针对性。培训的内容是不是农民工所需要的,培训的方法是否适合农民工的实际,现在有些地方搞大培训,一锅煮,不考虑农民工实际技能的层次性,内容千篇一律,培训方法很少考虑农民工的文化层次,因而也影响农民工参加培训积极性;四是培训工作没有很好的与就业接轨。农民工是最讲究实际的,他们花时间、金钱去参加培训,目的是为了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如果培训与就业不能很好地结合,也将影响农民工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2、培训机构积极性不高。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培训经费不足。按照《规划》的精神,培训经费由政府、培训机构、用工单位、农民工分摊。在市场经济社会中,追逐利益是任何社会组织的共同目的。对于教育单位来说,长期以来,由于政府对教育的投入欠帐太多,导致教育单位不得不考虑经济效益问题;对于用工单位来说,现在是用人市场,他们更不愿意花钱去搞农民工培训。二是师资力量问题。培训机构要满足农民工的要求,现有的师资队伍状况远远不能适应任务的要求,他们还要先花钱培训师资,显然也是不合算的。三是培训教材的不规范性和教学方法的特殊性要求,使教师在把握培训质量方面存在困难,教师的积极性也受到影响。四是受培训机构资质条件的限制,培训资源短缺,远远不能满足《规划》所期望的培训任务的要求。
3、政府管理不到位。其主要表现:一是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现象严重。各地的培训工作存在跟风现象,计划、总结做得很漂亮,规划宏伟,措施得力,数据详实,经验丰富,而实际培训的效果往往是应付了事,有为了完成任务而培训的思想,搞花架子,更引起了农民工的反感。二是宏观管理不到位。现在各省、地、县都制定了相应培训规划,对培训的工种都做了安排,但由于受地域的限制,往往存在着盲目性,由于缺乏劳动力市场对农民工实际需求整体状况的深入调研,容易导致受训农民工技能结构的失衡,最终将导致农民工就业难的矛盾更加突出。三是培训与就业脱节。现在是政府只注重培训,忽视培训后如何推荐农民工就业,主要依靠劳动力市场的自我调节,势必导致培训的盲目性,最终影响农民工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四是对培训教材的规划、培训方法的指导、培训资金的管理、培训基地的建设还存在不到位的现象,从而导致培训工作的无序状态。
二、政策建议
1、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培训观念。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真正把农民工利益放在培训工作的首位,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工作作风,防止借机搜刮农民的现象发生。并努力转变培训观念:一是树立农民工也可以成才的观念。我省农村富余劳动力,他们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更多的农民工钻研技能、自主成才。二是树立农民工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力军的观念。农民工进城务工,绝大部分把劳动所得带回家乡投资兴业,用新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影响农村的生产生活,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三是树立农民工是推进城市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的观念。近年来,我国城市建设的很多领域已经离不开农民工,农民工的素质不仅关系其自身生存与发展,更关系城市建设的发展。提高农民工素质不仅是落实“三农”政策的需要,更是人才强国的需要。
2、了解农民所想,加强教育引导。一是了解民情。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农民工思想状况的调查,了解农民工的所思所想,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注意教育的方法。注重发挥各地建筑“经营能手”和“致富明星”的带动效应,吸引更多的农村劳力主动参加转移培训,通过宣传农民工参加培训后成功就业的典型事例,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农民工充分认识到,参加培训不仅是建设现代农业、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更是农民脱贫致富的根本出路,从而正确看待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问题。三是进一步要加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通过新闻媒体、举办启蒙教育培训班、典型事迹报告会等多种形式,扩大舆论宣传的影响力。四是要注意把握教育的时机,尤其是要抓住春节农民工返乡之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3、理清培训思路,创新培训体制。
一是实现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目前,各级政府对农民工的培训过多地强调教育培训的过程管理、技能培训和信息网络化建设等微观环节,今后,应将主要精力转移到政策研究、宏观管理,协调各方和营造氛围上来。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宏观调控,加强对农民工就业市场的调查,从宏观上把握农民工需求的职见结构状况,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开设相关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避免培训的盲目性,防止“跟风”培训现象的出现,力求作到劳动力需求与供给的基本平衡,防止出现职业结构性失衡。
二是转变培训模式,与就业有效接轨。实现由输出地培训为主向输出地和输入地结合共同培训为主转变,坚持引导性培训以输出地为主、输入地为辅,技能性培训以输入地为主、输出地为辅,岗位培训以输入地为主的培训原则,把培训的课堂既放在输出地,又放在输入地,由各用工单位和培训机构根据市场需求设置培训专业,大力推行定向、定单式培训模式,创办“流动学校”,采取与市场零距离结合的培训方式。针对农民工施工季节性强、流动性大的特点,实行城镇与农村、集中与分散、流动与固定、在职与脱产相结合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
三是加大经费投入,突出投入重点。农民工输出地主要集中在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而欠发达地区的政府财政状况相形见时,教育培训机构积极性不高,国家应在经费投入上向农民工输出地予以倾斜。同时,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培训机构收费的管理,规范、公开培训收费标准,真正做到“阳光培训”,确保农民工利益不受侵害。
四是创新培训体制,打造品牌基地。以培训促输出、以输出带培训,推动培训机构与用工单位相结合,走出一条培训一输出一培训的良性发展之路;各地要根据本地教育培训资源和农民工工种结构特点,重点扶持和打造一批培训骨干机构,逐步建立一批示范性培训基地,总结经验予以推广;加强培训机构的管理,规范培训机构的资质鉴定,建立培训质量评估制度,定期检查和考核,加强对培洲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加快培训教材建设,根据不同工种、不同层次培训对象规范不同的培训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着力打选一批适应农民工特点的“名师”队伍;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培训一批有较高技术素质和较强竞争优势的农民工,努力把“民工”打造成“名工”,创建一批叫得响、过得硬、立得住的劳务品牌。
五是营造培训环境,维护农民工权益。规范农民工就业市场的管理,逐步建立农民工培训、鉴定、输出、跟踪及台帐管理等“一条龙”服务,加强劳务用工培训和就业准入管理,严格执行一线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用人单位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加快职业培训立法工作,规范用工单位的用工行为,通过法律形式明确用工单位对农民工培训的法律责任义务。加强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培育农民工劳务中介组织,创建企业、中介、劳务输出地和管理部门连接网络,及时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加强与大型劳动力市场联合,建立企业与农民工相互交流的平台。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清偿工作,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防止发生新的拖欠;开展农民工居住环境、饮食卫生和劳动条件的检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