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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雾霾的根治需要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出现的协同治理理论可以用于指导雾霾治理中多元主体的行动策略分析。社会组织是协同治霾的多元主体之一。现阶段社会组织协同治霾的主要行动包括推动信息公开提质、调研协助环境监管、提供治霾技术支持、培育环保社会资本等。这些行动为治霾持续成为公共议题推波助澜,并有效推动雾霾问题从公共议题成为政策议题。决定并影响社会组织协同治霾的主要因素包括政策环境、法律环境和行动者主体三个方面。拓展社会组织协同治霾的制度与政策空间、完善社会组织协同治霾的法律规章、增强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将有助于拓展社会组织协同治霾的更大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