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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那个来自英国的小伙子——胡润,连续6年坚持为中国的富人排座次后,公众才恍然发觉,原来改革开放20多年已造就出了如此一大批富豪!2003年胡润版富豪的最低门槛是9亿元,人均财富19亿。
经过市场经济的洗礼,人们对富人的看法平和了许多。前些年,中青报搞过一次调查:有76.8%的人不同程度(肯定和有可能)地相信富人将“成为我们这个社会的楷模”,同时,受调查的人认为富人应当有爱心,富有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持这种看法的占62.6%。
然而,中国的富人似乎与这种期待有距离。
去年爆发SRAS时,热心捐赠的人群中,鲜见富人的身影(更多人盯的是上榜的富人)。
中华慈善总会的新闻发言人邵先生说:“我们接收到捐款总计774.7533万元人民币,其中只有一个以个人名义捐款的富豪,捐了200万人民币。”
另一捐款接收单位——民政部的新闻发言人却说:“没有什么富豪捐款,我们收到的大多是以企业名义捐的款。”其中,也鲜有那些富豪们的企业的名字。媒体责问:在SRAS面前,为何富人集体“失语”?
另一判断依据是,国内几家比较大的基金会,如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其资金有三分之一来源于境外捐助,一半来自于国内小额捐助,也就是一些个人多则几千,少则几十的捐助。剩下的来自于企业捐助,也主要是国企。
上述数据都是媒体向读者抖落出来的。
但是,媒体在报道时,并没有说出所有的真相。为了强调或突出主题,进行了主观选择;要么就是调查范围太小,没反映出问题的全貌。
感谢网络,想找出上榜富豪的善举,并不困难(同样出自媒体报道,限于篇幅,不能一一注明出处)——
荣智健,在胡润版《2003中国大陆百富榜》(下同)中名列第二,从1996年起,已先后向上海教育基金会、慈善基金会等捐助5000万港元;2001年,又向上海教育基金会捐赠1000万港元,用于贫困助学。
排名第三的许荣茂,是上海慈善基金会的名誉副会长,非典期间,世茂集团捐赠了300多万现金。
位居第四的鲁冠球,其掌控之下的万向集团,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了“浙江省慈善总会万向慈善基金”。2001年2月6日正式启动实施‘四个一百工程’——帮助100个残疾学生、100个失学学生、100个孤寡老人、100个孤儿。
刘永好、刘永行兄弟分别位居第五和第九。新希望集团投资2亿多元兴建10多家扶贫工厂。1995年,希望集团向社会各界捐款已达1400万元。1998年特大洪灾,希望集团向长江、嫩江、松花江流域遭受水灾地区捐款捐物价值达人民币300万元。捐资2000多万元兴教办学。
2003年2月,新疆伽师-巴楚发生地震,广汇集团为灾区捐款50万元,这正是排名第八的孙光信的公司。同年3月,排名第五的陈丽华,通过中华慈善总会向灾区捐赠50万元的救灾物质。
……
之所以不吝篇幅地罗列,只想说明一个事实,上榜富翁并非只是闷头发大财而对公益事业漠然处之。他们不向或很少向国内最大的几家基金会捐款,不等于他们没有做善事。国内各种基金会有100多家,选择空间是很大的。况且,早在1994年,在几位民营企业家的号召下,成立了以在贫困地区投资、以增加就业机会的方式帮助低收入人群脱贫致富为宗旨的光彩事业促进会(本身就是非政府组织),10年间,已有14407位企业家加入了此行列,投入资金523亿元人民币,帮助460万人脱离贫困。谁能说这不是做善事?授人于渔和捐款捐物的临时性救助并无轻重之别,也没有谁更高尚、更富有道德之区别。
美国可以说是现代慈善业最发达的国家,富人勇于捐款、捐物,救助对象超越美国本土遍及全球,但是,美国全国慈善机构资讯局负责人比尔·梅西说:不要以为每年几近天文数字的巨额捐款主要来自象微软那样富可敌国的大公司。其实,85%的捐款来自美国民众,只有10%的捐款来自公司企业,5%来自大型基金会。要依据一些人的思维逻辑,美国富人岂不是也集体失语于慈善事业了吗?善心不可以简单地用捐献额大小去衡量。
《福布斯》每年对全球财富英雄进行排名,而《商业周刊》对全球最有慈善心的富豪进行排名,两厢参照下,凸现何种富人会赢得更广泛的尊重。比尔·盖茨成为许多人崇拜的财富偶像,不光因为他曾经是全球首富,更因为他有一颗仁慈的心。1998年,盖茨投入1亿美元,创立了盖茨基金,一年后追加到7.5亿,目前已投入229亿美元,捐赠占财产比例54%。全球首富用于做慈善事业的资金也是全球第一。许多人把这当作了衡量富人是否有善心、有社会责任心的量具,如果两者不匹配,就说明富人责任心不够。这有悖于慈善的自愿原则。如果善心成了外在压力下的被迫之举,善心也就变了味。
去年,有媒体做了一个排名,排出了28位乐于参与慈善活动的企业家,绝大部分是不在富豪榜中的,所起标题为“榜外富豪的善举”。大约在今年4月底,或迟至5月,胡润与《公益时报》可能会首次打造出中国版的有慈善心的富人榜。此消息一出,有许多议论和猜测,甚至有人持看笑话的心态,等着看一些上了富豪榜的富人最终将怎样落个灰头土脸的下场。后者的心理是有些阴暗,其产生的前提总脱离不了“为富不仁”、“无奸不商”等文化传统。
笔者以为,这类排行榜的积极作用在于,当宪法明确保护合法的私人财产后,富人没有了后顾之忧,回报社会的行为,也就能光明正大地浮出水面。这是排名的基础。如果大家出于不露富的心态,做了善事也不敢声张,弄的和搞地下工作一样,这名是不好排的。排名榜不过是对乐于做善事的富人的一种表彰,一种肯定,但是公众对待排名的心态也要正,它并非要在富人当中搞一场“赶英超美”式的“大跃进”。富人在拿出多少资产、以什么方式去做慈善活动应当有充分的选择权。给各种公募基金会捐款,或成立私人基金会,或加入到光彩事业中,在贫困地区办企业,这都是在做善事,并没有尊卑贵贱之分。公众对这种排名榜,应持一颗平常心,它充其量是一种号召,富人个个争做慈善家只是一种理想状态。
在一个有充分选择权的社会,应当尊重富人的任何选择,只要人家守法。毕竟,企业家(富人的职业)的首要职责是搞好企业的发展,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为更多人提供更多的饭碗,这也是其对社会的贡献。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至于他创造的财富是在生前、还是在身后回归社会,早晚的事儿,又何必性急的强求一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