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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的过程中,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之间并非是理论上的协调发展,一方面房地产开发速度过快,过度开发、破坏性开发等现象存在;另一方面城市规划则滞后于城市房地产的发展,严重影响了政府对城市发展的宏观控制力。要实现两者协调发展,城市规划应具有前瞻性,房地产开发应按城市规划的指导而进行。城市规划是城市发展的目标和城市建设的依据,房地产开发则是城市发展目标的实施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