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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不久前企业兼并重组获得所得税优惠之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又送上暂免三年土地增值税的税收大红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外公布的《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指出,按照《公司法》规定,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建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改建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