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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四川省凉山州委农工办获悉,凉山州委、州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走品牌经济发展路子,政府推动、部门指导、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主体,大力实施提速增量、提质增效“双提升”战略,以统一“大凉山”农产品包装、统一“大凉山”农产品区域品牌内涵、统一“大凉山”农产品标识为主要抓手,创新激励机制、保护机制,推动农业资源优势向品牌优势、产业优势和效益优势转变,促进凉山全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据凉山州委农工办相关人员介绍,凡凉山州出产、加工的特色农产品的内外包装上须在产品名称前增加“大凉山”三个字,字体不得小于产品名称文字的大小,文字颜色可与产品名称不一致,排列可不与产品名称排在同一列,须置于产品名称前面或上面。比如,“雷波脐橙”统一为“大凉山雷波脐橙”,“会理石榴”统一为“大凉山会理石榴”,“盐源苹果”统一为“大凉山盐源苹果”,“金阳青花椒”统一为“大凉山金阳青花椒”,“环太苦荞茶”统一为“大凉山环太苦荞茶”。以县市名称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包装,尽快设计启用署名“大凉山”字样的产品新包装。各产业协会引导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设计启用署名“大凉山”字样的产品包装。州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签订了“大凉山特色农产品”标识使用合同的企业、被评为省州示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2012年6月前完成署名“大凉山”的农产品新包装的设计和启用。已办理了“大凉山特色农产品”标识使用手续的事业(站、所、场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协会,继续将标识印制在其产品包装上;尚未办理标识使用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和营销的各类主体,积极申请办理,并按照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和规定,尽快设计启用新包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开展产品广告宣传时,统一使用“大凉山”字样或用语。在突出“大凉山”特色农产品区域品牌“绿色大产业、生态名产品,彝乡风土情、神奇大凉山”内涵的基础上,宣传各自产品品牌的价值追求、品牌内涵和产品底蕴。
截至2011年底,全州已创建中国名牌1个、中国驰名商标2个,四川省名牌9个、四川省著名商标9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7个。到 2012年底,实现所有农产品的内外包装在产品名称前统一标注“大凉山”文字。到2015年再创建国家级品牌1至3个、“四川省名牌产品”20个、“四川省著名商标”7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5至10个。
据凉山州委农工办相关人员介绍,凡凉山州出产、加工的特色农产品的内外包装上须在产品名称前增加“大凉山”三个字,字体不得小于产品名称文字的大小,文字颜色可与产品名称不一致,排列可不与产品名称排在同一列,须置于产品名称前面或上面。比如,“雷波脐橙”统一为“大凉山雷波脐橙”,“会理石榴”统一为“大凉山会理石榴”,“盐源苹果”统一为“大凉山盐源苹果”,“金阳青花椒”统一为“大凉山金阳青花椒”,“环太苦荞茶”统一为“大凉山环太苦荞茶”。以县市名称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包装,尽快设计启用署名“大凉山”字样的产品新包装。各产业协会引导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设计启用署名“大凉山”字样的产品包装。州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签订了“大凉山特色农产品”标识使用合同的企业、被评为省州示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2012年6月前完成署名“大凉山”的农产品新包装的设计和启用。已办理了“大凉山特色农产品”标识使用手续的事业(站、所、场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协会,继续将标识印制在其产品包装上;尚未办理标识使用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和营销的各类主体,积极申请办理,并按照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和规定,尽快设计启用新包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开展产品广告宣传时,统一使用“大凉山”字样或用语。在突出“大凉山”特色农产品区域品牌“绿色大产业、生态名产品,彝乡风土情、神奇大凉山”内涵的基础上,宣传各自产品品牌的价值追求、品牌内涵和产品底蕴。
截至2011年底,全州已创建中国名牌1个、中国驰名商标2个,四川省名牌9个、四川省著名商标9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7个。到 2012年底,实现所有农产品的内外包装在产品名称前统一标注“大凉山”文字。到2015年再创建国家级品牌1至3个、“四川省名牌产品”20个、“四川省著名商标”7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5至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