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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逃跑”现象
2008年10月,广东大型玩具出口企业合俊玩具厂突然倒闭,老板逃跑,姊妹玩具企业同时倒闭,导致7000多名员工失业。也就是从这起外资企业倒闭案,更多的中国人看到了金融危机的来势汹汹。
与此同时,在广东、福建、浙江、山东等中国其他出口基地,金融危机导致数千家外资企业突然非正常撤离。
“半夜出逃”、“突然消失”,这并非近年才出现的现象。只是随着金融危机的蔓延,在外资加速撤离中国的背景下,非正常撤离的案例正不断增多。
自1989年山东首家韩资企业落户青岛,此后山东省利用韩资规模一直保持着韩国在华投资的一半左右。2008年下半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和海外需求急剧萎缩的冲击,撤离山东的韩资企业数量猛增。仅2008年下半年,就约有300家中小韩资企业通过正常手续结束在山东的投资。山东省商务厅的数据显示,从2003年至今,山东共发生韩资企业非常撤离事件200余起。
对于撤离的动机,不少外商表示,在中国产业结构调整之列的部分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在已遭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劳动力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外,又遇上金融危机,“离开”是迫不得已。
商务部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但是随着中国调整产业结构和国际经济危机的影响,随着撤出外资公司数量的增加,外商外逃现象肯定会出现蔓延,一些本有投资意向的外商放缓了进入中国的步伐,这已经成了很多业内人士担忧的事。
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在中国以加工制造业为主的外资企业同样受到冲击,撤离是很正常的现象,不正常的是“逃跑”之类的非正常撤资行为。
外企为什么要“逃跑”
复杂的程序“刺激”了一些外资企业“逃跑”的心理。据了解,根据国内相关法律,外资企业申请终止后,如果资多于债,则清算的最短时间为65日,最长为130日;如果资少于债,清算破产的时间最短为135日,最长为165日。在实践中,由于地方政府为了自身经济利益,往往增加各种程序,变相增加外资撤离难度,一些地方的外资企业从申请终止到注销登记往往需要半年到一年甚至更长时间。
外资企业选择“逃跑”的另外一个原因是补偿不起。按照相关法规,企业即便关闭,也要对其拖欠的债务负“无限责任”,不像有些国家,破产之后可以免除一定的债务。一些外资企业欠债很多,经营又不好,怕正常撤资难以脱身,干脆就不管了,一走了之。
尽管出逃的外企只是中国众多的外资企业中的很小一部分,但带来的一系列恶劣后果不可小觑。在外资非正常撤离的情况下,一些地区通常采取社区或者房东为工人垫付工资的办法处理。有些将厂房租给外资企业的房东原本家底殷实,因为垫付工资,一夜之间被拖成穷人。而且还会波及供应商、银行、工人等很多环节。像2008年引起广泛关注的韩国企业逃离的事件,平均每个企业仅拖欠工资及银行贷款就近500万元。
正确看待外资回流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从2008年第四季度始,中国的FDI流入迅速放缓,到2009年7月,实际FDI连续10个月出现同比负增长。
为遏制外商投资迅速下滑的趋势,应对国际金融危机,2008年四季度中国中央政府及时出台了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并要求地方政府采取措施帮助企业共渡难关。
在这些利好政策的刺激下,来国内考察的外商数量逐渐增加,项目投资的规模比以前有不小的改善,质量也有所提高,原来心存顾虑的外商重新恢复与政府的投资接洽。
山东省商务厅的数据显示,2009年10月份山东实际到账外资6.8亿美元,同比增长46.1%,连降13个月后首度增长。而在8月份,中国实际使用外资就实现了由负转正。
尽管利用外资正在回暖,但外资经济中的“飞鸟”现象值得关注。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外来资本和企业如潮水般来来去去,限制了外资作用的发挥,对投资地来说弊大于利。外资飘忽不定,不仅对当地的土地、劳动力、税收等因素形成影响,而且也不利于产业链的供给,甚至还会影响整个产业结构。
所以说,加快研究和出台利用外资的长效机制,为外资健康发展提供条件,为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的生产环境,成为当前和以后利用外资的必要条件。
具体来说,安全合理地利用外资,首先要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为各类经济成分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在履行中国加入WTO承诺、给予外资企业国民待遇、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放弃简单追求吸收外资质量和投资结构的做法,禁止地方政府擅自对外商投资提供优惠政策。
商务部在投洽会“2009国际投资论坛”上宣布,为进一步拓展中外合作领域、创新投资方式、优化外资结构,中国将逐步减少对外商投资的股权比例等限制,允许具备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上市。同时,中国还将进一步完善双向投资的法律和政策环境;进一步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规范管理。
此次提出的逐步减少外资股权比例限制和允许外企境内上市等政策,实际上是因应国际投资环境的变化,为外资企业在华发展创造更加宽松、便利的条件,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外企的生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意味着对外资的进一步开放。而允许具备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上市,既可推动资本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帮助境内居民分享优质企业的发展成果,同时也有利于跨国公司更好地实现本土化,增强中国股市活力,促成资本市场环境不断进步。这将成为中国进一步对外开放的重要政策,同时也是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在全球资本紧张的背景下,外商投资企业如能通过中国的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将为这些企业在华发展提供重要条件。
在减少限制的同时,还要在有所限制中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提高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的技术门槛和环境门槛,控制资源损耗大、污染程度比较高、技术水平较低的外商投资进入;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外商投资进入;限制国内产能过剩产业的外商投资。为此,需要采取“限制和淘汰落后”与“鼓励先进”相结合的方式,在“有保有压”中,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严格限制外商投资。
关注产业安全
建立合理的利用外资机制,应该同时健全清退机制,对于有意撤离的企业,也应该有些支持政策出台。帮助外资企业正常清理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使其能从失败经营中脱身,才可以避免部分企业在撤资时选择“逃跑”的方式。不少外商认为:“进来容易,撤退难的话,肯定不是好的投资环境。企业经营不好,可以顺利撤出,才能有更多的企业愿意来投资。”
各种形式外资的进入给中国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和创新利用外资方式带来了新机遇,但当前社会上对外资撤退和外资并购等具体问题了解还不尽全面,相关部门在处理过程中比较谨慎,导致了利用外资中一系列问题的发生。所以需要抓紧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引导和规范外资并购健康发展,防范垄断并购和恶意并购,保持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控制力,确保国家经济安全。
近年来,中国自此成为全球最大的风电市场,风电企业发展十分迅速,吸引了大量资金,2008年吸引的投资高达800多亿元。但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能源行业在这场风暴中也没能逃脱,在多种不利因素影响下,众多原先看好风能的外资企业先后作出撤资的决定,一批风电项目搁浅停建。如何走出目前所面临的困境,成为众多风电企业面临的最大问题。
目前中国国内对风电行业的投资还集中在设备制造这样的产业链低端环节,随着各路资本蜂拥进入该领域,产能急速扩大,许多业内人士开始担心风电设备制造业已有过热倾向,盲目投资有可能造成产能过剩。而众多国际著名风机生产企业巨头长期保持着对技术的垄断,不愿意输出风机制造技术。国内风机制造商多数只能采取购买国外风机公司生产许可证的方式进行生产。
外资的大量进入和垄断性倾向使国家的经济控制力受到挑战。外资并购的底线在于控制权的争夺,如果大多数企业的控制权掌握在外资手中,容易造成跨国公司的垄断和限制性竞争,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能力将会削弱。
外资进入对本地原有的技术产生一种挤出效应,通过并购把国内一些企业的核心部分、关键领域、高附加值的部分牢牢控制,采取种种措施严格限制中国企业的技术创新,弱化和抑制了本国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一旦他们占据控股地位,就会以技术、资金、规模、品牌等优势,排挤国内同类企业,导致大批民族品牌流失。
目前,外商独资倾向加剧,投资领域正在从一般性制造行业向生活类产业渗透,所以预防外资行业垄断、考虑产业安全是一个必须关注的重大问题。
事实上,在外资流入的过程中,国内公司应该多方获利。国外公司带来的竞争压力可以使国内公司更加有效地运转,激励他们引进新技术;国外公司可以通过其良好的国际网络使国内企业融入到国际市场,从而可以利用进入国际市场的优势。在引进外资中加快学习和吸收,提高我们自身的抵抗力,有效对抗外资风险,是引进外资中面临的最重要的课题。
The data recently released by the Ministry of Commerce of China reveal that influenced by China’s adjustment of industrial structure and the international economic crisis as well as the retreat of foreign-funded companies, more and more foreign investors and foreign capital will retreat from China. Some foreign investors who previously had the inclination to invest in China will slow down their steps about entering China. This has become an urgent issue making the people concerned feel worried.
To restrain the rapid slowdown of foreign investment and deal with the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risis, in the fourth quarter of 2008, the Central government of China released a timely package plan to stimulate the economy, which promoted the export rebate rates of some commodities and required the local governments to adopt measures to tide the enterprises over the difficulties.
Stimulated by these favorable policies, the number of foreign investors launching investigations in China has gradually increased. The scale of project investment has been improved and the quality has been accordingly promoted. The foreign investors have resumed their investment negotiations with the government.
Therefore, it has become a necessary condition for the government to formulate a long-term mechanism to provide conditions for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foreign capital and create a safe production environment for economic development.
While a sound mechanism is established to utilize foreign capital, a mechanism should also be established to deal with the retreat of foreign capital. Policies should also be formulated to support the enterprises that have the inclination to retreat. Therefore, the related laws and systems should be improved to direct and standardize the healthy integration of foreign capital to prevent the emergence of any monopolizing situation to ensure that the government can effectively control the important industries and safety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2008年10月,广东大型玩具出口企业合俊玩具厂突然倒闭,老板逃跑,姊妹玩具企业同时倒闭,导致7000多名员工失业。也就是从这起外资企业倒闭案,更多的中国人看到了金融危机的来势汹汹。
与此同时,在广东、福建、浙江、山东等中国其他出口基地,金融危机导致数千家外资企业突然非正常撤离。
“半夜出逃”、“突然消失”,这并非近年才出现的现象。只是随着金融危机的蔓延,在外资加速撤离中国的背景下,非正常撤离的案例正不断增多。
自1989年山东首家韩资企业落户青岛,此后山东省利用韩资规模一直保持着韩国在华投资的一半左右。2008年下半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和海外需求急剧萎缩的冲击,撤离山东的韩资企业数量猛增。仅2008年下半年,就约有300家中小韩资企业通过正常手续结束在山东的投资。山东省商务厅的数据显示,从2003年至今,山东共发生韩资企业非常撤离事件200余起。
对于撤离的动机,不少外商表示,在中国产业结构调整之列的部分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在已遭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劳动力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外,又遇上金融危机,“离开”是迫不得已。
商务部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但是随着中国调整产业结构和国际经济危机的影响,随着撤出外资公司数量的增加,外商外逃现象肯定会出现蔓延,一些本有投资意向的外商放缓了进入中国的步伐,这已经成了很多业内人士担忧的事。
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在中国以加工制造业为主的外资企业同样受到冲击,撤离是很正常的现象,不正常的是“逃跑”之类的非正常撤资行为。
外企为什么要“逃跑”
复杂的程序“刺激”了一些外资企业“逃跑”的心理。据了解,根据国内相关法律,外资企业申请终止后,如果资多于债,则清算的最短时间为65日,最长为130日;如果资少于债,清算破产的时间最短为135日,最长为165日。在实践中,由于地方政府为了自身经济利益,往往增加各种程序,变相增加外资撤离难度,一些地方的外资企业从申请终止到注销登记往往需要半年到一年甚至更长时间。
外资企业选择“逃跑”的另外一个原因是补偿不起。按照相关法规,企业即便关闭,也要对其拖欠的债务负“无限责任”,不像有些国家,破产之后可以免除一定的债务。一些外资企业欠债很多,经营又不好,怕正常撤资难以脱身,干脆就不管了,一走了之。
尽管出逃的外企只是中国众多的外资企业中的很小一部分,但带来的一系列恶劣后果不可小觑。在外资非正常撤离的情况下,一些地区通常采取社区或者房东为工人垫付工资的办法处理。有些将厂房租给外资企业的房东原本家底殷实,因为垫付工资,一夜之间被拖成穷人。而且还会波及供应商、银行、工人等很多环节。像2008年引起广泛关注的韩国企业逃离的事件,平均每个企业仅拖欠工资及银行贷款就近500万元。
正确看待外资回流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从2008年第四季度始,中国的FDI流入迅速放缓,到2009年7月,实际FDI连续10个月出现同比负增长。
为遏制外商投资迅速下滑的趋势,应对国际金融危机,2008年四季度中国中央政府及时出台了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并要求地方政府采取措施帮助企业共渡难关。
在这些利好政策的刺激下,来国内考察的外商数量逐渐增加,项目投资的规模比以前有不小的改善,质量也有所提高,原来心存顾虑的外商重新恢复与政府的投资接洽。
山东省商务厅的数据显示,2009年10月份山东实际到账外资6.8亿美元,同比增长46.1%,连降13个月后首度增长。而在8月份,中国实际使用外资就实现了由负转正。
尽管利用外资正在回暖,但外资经济中的“飞鸟”现象值得关注。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外来资本和企业如潮水般来来去去,限制了外资作用的发挥,对投资地来说弊大于利。外资飘忽不定,不仅对当地的土地、劳动力、税收等因素形成影响,而且也不利于产业链的供给,甚至还会影响整个产业结构。
所以说,加快研究和出台利用外资的长效机制,为外资健康发展提供条件,为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的生产环境,成为当前和以后利用外资的必要条件。
具体来说,安全合理地利用外资,首先要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为各类经济成分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在履行中国加入WTO承诺、给予外资企业国民待遇、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放弃简单追求吸收外资质量和投资结构的做法,禁止地方政府擅自对外商投资提供优惠政策。
商务部在投洽会“2009国际投资论坛”上宣布,为进一步拓展中外合作领域、创新投资方式、优化外资结构,中国将逐步减少对外商投资的股权比例等限制,允许具备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上市。同时,中国还将进一步完善双向投资的法律和政策环境;进一步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规范管理。
此次提出的逐步减少外资股权比例限制和允许外企境内上市等政策,实际上是因应国际投资环境的变化,为外资企业在华发展创造更加宽松、便利的条件,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外企的生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意味着对外资的进一步开放。而允许具备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上市,既可推动资本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帮助境内居民分享优质企业的发展成果,同时也有利于跨国公司更好地实现本土化,增强中国股市活力,促成资本市场环境不断进步。这将成为中国进一步对外开放的重要政策,同时也是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在全球资本紧张的背景下,外商投资企业如能通过中国的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将为这些企业在华发展提供重要条件。
在减少限制的同时,还要在有所限制中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提高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的技术门槛和环境门槛,控制资源损耗大、污染程度比较高、技术水平较低的外商投资进入;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外商投资进入;限制国内产能过剩产业的外商投资。为此,需要采取“限制和淘汰落后”与“鼓励先进”相结合的方式,在“有保有压”中,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严格限制外商投资。
关注产业安全
建立合理的利用外资机制,应该同时健全清退机制,对于有意撤离的企业,也应该有些支持政策出台。帮助外资企业正常清理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使其能从失败经营中脱身,才可以避免部分企业在撤资时选择“逃跑”的方式。不少外商认为:“进来容易,撤退难的话,肯定不是好的投资环境。企业经营不好,可以顺利撤出,才能有更多的企业愿意来投资。”
各种形式外资的进入给中国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和创新利用外资方式带来了新机遇,但当前社会上对外资撤退和外资并购等具体问题了解还不尽全面,相关部门在处理过程中比较谨慎,导致了利用外资中一系列问题的发生。所以需要抓紧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引导和规范外资并购健康发展,防范垄断并购和恶意并购,保持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控制力,确保国家经济安全。
近年来,中国自此成为全球最大的风电市场,风电企业发展十分迅速,吸引了大量资金,2008年吸引的投资高达800多亿元。但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能源行业在这场风暴中也没能逃脱,在多种不利因素影响下,众多原先看好风能的外资企业先后作出撤资的决定,一批风电项目搁浅停建。如何走出目前所面临的困境,成为众多风电企业面临的最大问题。
目前中国国内对风电行业的投资还集中在设备制造这样的产业链低端环节,随着各路资本蜂拥进入该领域,产能急速扩大,许多业内人士开始担心风电设备制造业已有过热倾向,盲目投资有可能造成产能过剩。而众多国际著名风机生产企业巨头长期保持着对技术的垄断,不愿意输出风机制造技术。国内风机制造商多数只能采取购买国外风机公司生产许可证的方式进行生产。
外资的大量进入和垄断性倾向使国家的经济控制力受到挑战。外资并购的底线在于控制权的争夺,如果大多数企业的控制权掌握在外资手中,容易造成跨国公司的垄断和限制性竞争,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能力将会削弱。
外资进入对本地原有的技术产生一种挤出效应,通过并购把国内一些企业的核心部分、关键领域、高附加值的部分牢牢控制,采取种种措施严格限制中国企业的技术创新,弱化和抑制了本国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一旦他们占据控股地位,就会以技术、资金、规模、品牌等优势,排挤国内同类企业,导致大批民族品牌流失。
目前,外商独资倾向加剧,投资领域正在从一般性制造行业向生活类产业渗透,所以预防外资行业垄断、考虑产业安全是一个必须关注的重大问题。
事实上,在外资流入的过程中,国内公司应该多方获利。国外公司带来的竞争压力可以使国内公司更加有效地运转,激励他们引进新技术;国外公司可以通过其良好的国际网络使国内企业融入到国际市场,从而可以利用进入国际市场的优势。在引进外资中加快学习和吸收,提高我们自身的抵抗力,有效对抗外资风险,是引进外资中面临的最重要的课题。
The data recently released by the Ministry of Commerce of China reveal that influenced by China’s adjustment of industrial structure and the international economic crisis as well as the retreat of foreign-funded companies, more and more foreign investors and foreign capital will retreat from China. Some foreign investors who previously had the inclination to invest in China will slow down their steps about entering China. This has become an urgent issue making the people concerned feel worried.
To restrain the rapid slowdown of foreign investment and deal with the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risis, in the fourth quarter of 2008, the Central government of China released a timely package plan to stimulate the economy, which promoted the export rebate rates of some commodities and required the local governments to adopt measures to tide the enterprises over the difficulties.
Stimulated by these favorable policies, the number of foreign investors launching investigations in China has gradually increased. The scale of project investment has been improved and the quality has been accordingly promoted. The foreign investors have resumed their investment negotiations with the government.
Therefore, it has become a necessary condition for the government to formulate a long-term mechanism to provide conditions for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foreign capital and create a safe production environment for economic development.
While a sound mechanism is established to utilize foreign capital, a mechanism should also be established to deal with the retreat of foreign capital. Policies should also be formulated to support the enterprises that have the inclination to retreat. Therefore, the related laws and systems should be improved to direct and standardize the healthy integration of foreign capital to prevent the emergence of any monopolizing situation to ensure that the government can effectively control the important industries and safety of the national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