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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是维护国家社会稳定和经济增长的重要基石。中国的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是一个融合了社会、政治、经济、历史等诸多因素的复合问题。“十二五”时期,全球农业资本对中国的影响会进一步显现。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国际政治形势的变化,在农业“走出去”的目标设定上,尽管经济利益仍是众多企业主要目的,但政治利益的重要性亦在逐步提升。
农业“走出去”具有与一般国际投资行为较为显著的差异,即要从农业的自然属性出发,又要系统权衡农业的社会属性和政治影响,除考虑气候条件、资源禀赋和基础设施等因素外,还要考虑各种可能的政治风险。
1.“农业殖民”观点站不住脚
近年来,农业“走出去”成为一些国家指责中国进行“海外屯田”的“案例”抑或“证据”。所谓“海外屯田”是指以买地、租地、与东道国投资者合作经营等方式在东道国进行粮食生产,收获后通过各种途径将全部或大部分粮食运回本国,以保障本国粮食安全为主要投资目标的海外投资活动。因此,“海外屯田”行为对东道国和世界粮食市场的影响逐步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然而,从中国农业“走出去”的本质属性及其产生的影响效应看,“农业殖民”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第一,中国农业“走出去”不是西方舆论所指完全“政治导向”的投资行为,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就有第一批民间农业投资者在没有任何政府指导和扶持的条件下,开始了农业“走出去”的有益探索。
第二,中国农业“走出去”符合中国政府一贯坚持的“互利共赢”原则,在帮助东道国改善本国农业生产条件方面做出贡献,也深化了中国与东道国的双边关系。
第三,中国农业“走出去”所建设的一些农业生产基地成功地推广了先进的农业技术,提高了东道国的粮食产量,起到了稳定当地社会秩序、促进当地农业发展的积极作用。
第四,中国农业“走出去”所收获的农产品不像“海外屯田”那样以满足本国市场为主,相反,所收获的大部分农产品都在东道国当地市场销售,事实上起到了稳定东道国农产品市场的作用。
第五,中国农业“走出去”所收获的农产品即使运回国内也只是为了起到调剂余缺的作用。中国政府一贯坚持95%的粮食自给率,中国农产品市场以自给自足为显著特征,整体上对外部市场的依赖性并不明显。
因此,中国农业“走出去”不是“海外屯田”,而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然的投资行为,对世界和东道国粮食市场都产生了积极的福利增进效应。世界粮食市场是一个寡头市场,中国企业的进入实际上是对现有寡头格局的一种冲击,不可避免地会损害现有寡头的利益,诱发其不满并通过援外活动和国际舆论歪曲中国农业“走出去”的投资动机。
2.农业“走出去”保障粮食安全
近年来,中国的粮食生产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中国的粮食安全问题仍面临诸多挑战。《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指出,中国的粮食安全形势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消费需求刚性增长、耕地数量逐年减少、水资源短缺矛盾凸现、供需区域性矛盾突出、品种结构性矛盾加剧、种粮比较效益偏低、全球粮食供求偏紧。
从《纲要》和近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可以看出,政府对农业“走出去”、辅助保障中国粮食安全的关注度也在逐步提升。在投资目的上,中国农业“走出去”一定程度上肩负了通过海外投资渠道辅助保障本国粮食安全的重任,带有政治和经济的双重色彩。在投资利益上,中国农业通过“走出去”应获取比国内更高的相对利润率,以利于形成稳定和高效的农业产业链,更好地参与全球农业附加值的利益博弈。在投资效应上,参与国际竞争的农业企业应当成为中国在世界粮食市场上的“代言人”,最终使中国摆脱在世界粮食市场上受制于人的不利局面。
从长期看,只专注国内市场、只利用国内资源进行粮食生产会对中国农业生产和粮食供给产生一些消极影响。第一,国内资源过度开发。中国目前40%左右的耕地已经退化,30%左右的耕地已经不同程度地受水土流失侵害。如果中国粮食生产仍然坚持完全依赖国内资源的发展模式,会有更多的地区陷入资源过度开发的困境。第二,国际竞争力整体缺乏。中国粮食市场发展程度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如果仅局限于国内市场,规避国际竞争,势必会损害中国粮食市场化改革的成效。
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不但有利于化解上述消极影响,还可以对辅助保障中国粮食安全产生如下的积极效应。第一,农业“走出去”有利于减轻完全依赖国内进行粮食生产对中国粮食供给产生的压力,也有利于降低单一依赖国内生产而可能面对的自然风险等对中国粮食安全的不利影响。第二,农业“走出去”的东道国多数是农业资源较为丰富的国家,中国企业在国外可以更为有效地降低其农产品的生产成本。第三,农业“走出去”有助于角逐世界粮食市场的国际话语权,而培育专属于自己的跨国粮商是当务之急。摘自《中国社会科学报》
农业“走出去”具有与一般国际投资行为较为显著的差异,即要从农业的自然属性出发,又要系统权衡农业的社会属性和政治影响,除考虑气候条件、资源禀赋和基础设施等因素外,还要考虑各种可能的政治风险。
1.“农业殖民”观点站不住脚
近年来,农业“走出去”成为一些国家指责中国进行“海外屯田”的“案例”抑或“证据”。所谓“海外屯田”是指以买地、租地、与东道国投资者合作经营等方式在东道国进行粮食生产,收获后通过各种途径将全部或大部分粮食运回本国,以保障本国粮食安全为主要投资目标的海外投资活动。因此,“海外屯田”行为对东道国和世界粮食市场的影响逐步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然而,从中国农业“走出去”的本质属性及其产生的影响效应看,“农业殖民”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第一,中国农业“走出去”不是西方舆论所指完全“政治导向”的投资行为,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就有第一批民间农业投资者在没有任何政府指导和扶持的条件下,开始了农业“走出去”的有益探索。
第二,中国农业“走出去”符合中国政府一贯坚持的“互利共赢”原则,在帮助东道国改善本国农业生产条件方面做出贡献,也深化了中国与东道国的双边关系。
第三,中国农业“走出去”所建设的一些农业生产基地成功地推广了先进的农业技术,提高了东道国的粮食产量,起到了稳定当地社会秩序、促进当地农业发展的积极作用。
第四,中国农业“走出去”所收获的农产品不像“海外屯田”那样以满足本国市场为主,相反,所收获的大部分农产品都在东道国当地市场销售,事实上起到了稳定东道国农产品市场的作用。
第五,中国农业“走出去”所收获的农产品即使运回国内也只是为了起到调剂余缺的作用。中国政府一贯坚持95%的粮食自给率,中国农产品市场以自给自足为显著特征,整体上对外部市场的依赖性并不明显。
因此,中国农业“走出去”不是“海外屯田”,而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然的投资行为,对世界和东道国粮食市场都产生了积极的福利增进效应。世界粮食市场是一个寡头市场,中国企业的进入实际上是对现有寡头格局的一种冲击,不可避免地会损害现有寡头的利益,诱发其不满并通过援外活动和国际舆论歪曲中国农业“走出去”的投资动机。
2.农业“走出去”保障粮食安全
近年来,中国的粮食生产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中国的粮食安全问题仍面临诸多挑战。《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指出,中国的粮食安全形势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消费需求刚性增长、耕地数量逐年减少、水资源短缺矛盾凸现、供需区域性矛盾突出、品种结构性矛盾加剧、种粮比较效益偏低、全球粮食供求偏紧。
从《纲要》和近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可以看出,政府对农业“走出去”、辅助保障中国粮食安全的关注度也在逐步提升。在投资目的上,中国农业“走出去”一定程度上肩负了通过海外投资渠道辅助保障本国粮食安全的重任,带有政治和经济的双重色彩。在投资利益上,中国农业通过“走出去”应获取比国内更高的相对利润率,以利于形成稳定和高效的农业产业链,更好地参与全球农业附加值的利益博弈。在投资效应上,参与国际竞争的农业企业应当成为中国在世界粮食市场上的“代言人”,最终使中国摆脱在世界粮食市场上受制于人的不利局面。
从长期看,只专注国内市场、只利用国内资源进行粮食生产会对中国农业生产和粮食供给产生一些消极影响。第一,国内资源过度开发。中国目前40%左右的耕地已经退化,30%左右的耕地已经不同程度地受水土流失侵害。如果中国粮食生产仍然坚持完全依赖国内资源的发展模式,会有更多的地区陷入资源过度开发的困境。第二,国际竞争力整体缺乏。中国粮食市场发展程度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如果仅局限于国内市场,规避国际竞争,势必会损害中国粮食市场化改革的成效。
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不但有利于化解上述消极影响,还可以对辅助保障中国粮食安全产生如下的积极效应。第一,农业“走出去”有利于减轻完全依赖国内进行粮食生产对中国粮食供给产生的压力,也有利于降低单一依赖国内生产而可能面对的自然风险等对中国粮食安全的不利影响。第二,农业“走出去”的东道国多数是农业资源较为丰富的国家,中国企业在国外可以更为有效地降低其农产品的生产成本。第三,农业“走出去”有助于角逐世界粮食市场的国际话语权,而培育专属于自己的跨国粮商是当务之急。摘自《中国社会科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