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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些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健康安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需依据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立食品生产经营风险防治体系,依据当前常见的食品风险提出风险防治对策,强化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食品安全监管之间的内在联系。本文首先对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食品安全监管进行简要分析,其次总结了食品监管风险,然后依次提出风险防治对策。
关键词:食品安全标准;监管体系;风险防范
1引言
食品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和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密切相关,同时,食品安全也与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发展相关。当前,食品安全已经成为了判断国家生活质量和国民幸福指数的重要指标之一。为了维护人们的权益,我国须尽快建立健全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2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与食品安全监管
2.1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食品安全标准是影响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以及消费的重要因素,也是通过协商制定的統一标准,为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规范性文件[1]。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标准重叠交叉,缺乏统一。我国食品标准体系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4级构成。我国食品标准过多过滥,常常令执法部门和企业无所适从。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现状:
(1)食品标准之间相互交叉、相互矛盾引起生产流通和市场秩序混乱不堪。
(2)同一类食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互重复的情况也非常突出。
(3)标准越多、内容越细不一定就能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健康,同一产品没必要制定众多标准。同一产品有几个标准,并且指定的检验方法不同,含量限度不同,不仅给实际操作带来困难,也无法指导目前食品的生产,更是给食品安全监管增加了难度,必须尽快协调统一,这既有利于企业去遵循和执行,也有利于有关部门监管执法。
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以系统科学以及标准化原理作为指导,将各类型的食品安全标准纳入其中,形成的有机整体就是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从体系的整体角度来看,当前我国的相关标准存在结构不配套,内容不全面,指标涉及涵盖范围窄且存在空白,再加上检验方法不配套,计量单位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标准的适用性整体较差。
2.2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食品安全监管的关系
我国也需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工艺、技术要求、安全指标等予以完善,促进食品安全的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提升食品生产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建立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同样作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需对食品生产加工以及销售流通环节进行严格监控,并提高监管机构的标准信息服务水平,充分利用以往优秀管理经验,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管,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3食品监管风险分析
3.1监管机制滞后
当前,以风险为基础的食品安全监管被认为是最为科学和有效的安全监管办法。但是我国对于食品安全监管风险的研究发展尚未成熟。2001年,我国农产品安全监管开始引入风险管理理论。就我国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情况来看,其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且多集中于风险分析理论以及有害物质评估等方面,将风险评估结构应用于监管标准的制定和完善[2]。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不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也未对内部组织进行优化配置,造成运行效率不高,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独立运行,协调性欠缺。
3.2未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监控及共享平台
我国食品安全信息多来自于政府各职能部门,未对各部门信息进行整合,造成信息数据不同。对此,需要对食品安全信息进行检测,并建立统一发布平台,及时了解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变化情况,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另外,我国已经建立专门的风险评估机构和信息发布机构,对食品安全信息进行统一管理,保证了信息的权威性。就我国当前的建设情况来看,主要采用分段监管模式,品种监管为辅。这种监管模式具有一定的优势,但是不注重结构内部的信息沟通,信息发布渠道多样化,容易造成食品安全信息混乱。
4基于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食品监管风险管理对策
4.1建立健全的监管机构
需建立健全的监管机构,并对内部进行优化设置,细化各部门的权限,建立信息互通机制,这是保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3]。在日常食品监管过程中,需充分应用风险控制理论,结合现行的医学研究结果和系统工程学理论,将其作为理论指导,对地市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内部部门的设置和功能分化进行深入研究。
4.2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收集
需全面收集食品安全风险数据,对数据进行集中收集、报送和统一管理,从而提升我国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其中,需对高风险食品原料、配料和食品添加剂等进行动态监测[4],并将检测范围扩大至食品生产、流通以及消费环节。同时,需将食源性疾病监测作为重点,同时也许做好信息的汇总与报告工作,可在医疗结机构设置一监测点,从而控制食源性疾病症状信息采集与分析。另外,需建立食品污染物监测网以及食源性疾病监测网,对国家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收集、梳理和分析。为提升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需建立食品污染物危险性分析平台以及预警平台,控制污染源,避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3探索参与型市场监管模式,整合食品安全标准
4.3.1参与型市场监管模式
过去,食品安全监管的一般形式是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监管责任,自上而下展开的。这种自上而下的模式在面对复杂而又广泛的食品安全问题时难以发挥到当初设想的功能。在事前对风险进行评估的阶段,由于评估主体多数以政府职能部
门为立场,评估过程较少吸收社会理性的声音;在事中的监管过程中,由于政府和市场中间缺乏有效过渡,致使监管力量不足、资源短缺的问题得以凸显; 在事后处罚或责任追究环节,针对违法行为往往一罚了之,而监管责任则由市场监管部门单独承担。因此,以自上而下的监管模式是不合理且不现实的。 鉴于传统的监管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当前预防食品安全风险的实际,参与型监管模式因其具备公开、民主的程序正义而倍受青睐。当然,参与型市场监管模式的尝试并非权力的让渡,毋宁是一种权力优化配置的体现,系将传统的监管模式与合作型监管模式相结合,构建以责任共担、信息共享、平等协商、理性沟通、相互信任、公开透明、灵活高效等为特征的一种新型治理模式。其基本思路是超越政府管理思维中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就管理事项严格区分公与私的界线,主张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管理,与行政机关共同决策,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与型市场监管模式可以扩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过程的参与度,在监管过程中扩大公众参与,实现监管信息公开。其中,第三方平台作为治理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在新型监管模式中发挥重要作用。
4.3.2整合食品安全标准
在当前《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三种安全标准中,地方标准系国家尚未规定的地方特色食品标准,企业标准则须严于国家标准。然而,食品安全标准设计过程往往具有浓厚的管理色彩,缺乏对普通公众、企业等私人主体意见的吸收。强调国家标准的作用固然符合中国目前的现状,但是在参与型食品安全治理模式之下,既要强调国家的作用,也要发挥行业协会等私人主体的作用。私人主体特别是生产企业通过这些标准规制自己,实现与政府在治理层面的合作与互动。
因此,在食品安全标准形成的过程中,应当以市场监管主体为主导,同时扩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过程的参与度,实现信息公开,保证食品安全标准的形成过程的正当性。在此过程中,第三方平台由于具有独特的数据和信息优势,更加容易掌握符合行业规律的食品安全标准,可以成为标准形成过程中的重要力量。
5结束语
综上所述,食品安全是有关于民生的重要问题。对此,需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基于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食品监管,为了弱化风险对于食品安全监管的不利影响,需从建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加强风险信息采集、整合食品安全标准提倡参与型市场监管模式三个方面入手,提高食品监管力度,保证食品安全,维护人们的生命健康。
参考文献:
[1]樊永祥.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研究[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16,28(6):687-691.
[2]卢剑,孙勇,耿宁,等.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及监管模式建立研究[J].食品科学,2010,31(5):319-324.
[3]王殿華,拉娜.科学技术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中的作用及对策研究[J].食品工业科技,2013,34(1):20-22.
[4]刘亚平,李欣颐.基于风险的多层治理体系——以欧盟食品安全监管为例[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55(4):159-168.
作者简介:孙宗奇 男 (1983-) 贵州贵阳人 本科学历 助理工程师 主要从事工作和研究方向:食品检测
关键词:食品安全标准;监管体系;风险防范
1引言
食品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和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密切相关,同时,食品安全也与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发展相关。当前,食品安全已经成为了判断国家生活质量和国民幸福指数的重要指标之一。为了维护人们的权益,我国须尽快建立健全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2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与食品安全监管
2.1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食品安全标准是影响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以及消费的重要因素,也是通过协商制定的統一标准,为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规范性文件[1]。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标准重叠交叉,缺乏统一。我国食品标准体系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4级构成。我国食品标准过多过滥,常常令执法部门和企业无所适从。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现状:
(1)食品标准之间相互交叉、相互矛盾引起生产流通和市场秩序混乱不堪。
(2)同一类食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互重复的情况也非常突出。
(3)标准越多、内容越细不一定就能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健康,同一产品没必要制定众多标准。同一产品有几个标准,并且指定的检验方法不同,含量限度不同,不仅给实际操作带来困难,也无法指导目前食品的生产,更是给食品安全监管增加了难度,必须尽快协调统一,这既有利于企业去遵循和执行,也有利于有关部门监管执法。
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以系统科学以及标准化原理作为指导,将各类型的食品安全标准纳入其中,形成的有机整体就是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从体系的整体角度来看,当前我国的相关标准存在结构不配套,内容不全面,指标涉及涵盖范围窄且存在空白,再加上检验方法不配套,计量单位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标准的适用性整体较差。
2.2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食品安全监管的关系
我国也需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工艺、技术要求、安全指标等予以完善,促进食品安全的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提升食品生产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建立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同样作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需对食品生产加工以及销售流通环节进行严格监控,并提高监管机构的标准信息服务水平,充分利用以往优秀管理经验,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管,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3食品监管风险分析
3.1监管机制滞后
当前,以风险为基础的食品安全监管被认为是最为科学和有效的安全监管办法。但是我国对于食品安全监管风险的研究发展尚未成熟。2001年,我国农产品安全监管开始引入风险管理理论。就我国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情况来看,其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且多集中于风险分析理论以及有害物质评估等方面,将风险评估结构应用于监管标准的制定和完善[2]。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不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也未对内部组织进行优化配置,造成运行效率不高,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独立运行,协调性欠缺。
3.2未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监控及共享平台
我国食品安全信息多来自于政府各职能部门,未对各部门信息进行整合,造成信息数据不同。对此,需要对食品安全信息进行检测,并建立统一发布平台,及时了解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变化情况,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另外,我国已经建立专门的风险评估机构和信息发布机构,对食品安全信息进行统一管理,保证了信息的权威性。就我国当前的建设情况来看,主要采用分段监管模式,品种监管为辅。这种监管模式具有一定的优势,但是不注重结构内部的信息沟通,信息发布渠道多样化,容易造成食品安全信息混乱。
4基于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食品监管风险管理对策
4.1建立健全的监管机构
需建立健全的监管机构,并对内部进行优化设置,细化各部门的权限,建立信息互通机制,这是保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3]。在日常食品监管过程中,需充分应用风险控制理论,结合现行的医学研究结果和系统工程学理论,将其作为理论指导,对地市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内部部门的设置和功能分化进行深入研究。
4.2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收集
需全面收集食品安全风险数据,对数据进行集中收集、报送和统一管理,从而提升我国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其中,需对高风险食品原料、配料和食品添加剂等进行动态监测[4],并将检测范围扩大至食品生产、流通以及消费环节。同时,需将食源性疾病监测作为重点,同时也许做好信息的汇总与报告工作,可在医疗结机构设置一监测点,从而控制食源性疾病症状信息采集与分析。另外,需建立食品污染物监测网以及食源性疾病监测网,对国家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收集、梳理和分析。为提升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需建立食品污染物危险性分析平台以及预警平台,控制污染源,避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3探索参与型市场监管模式,整合食品安全标准
4.3.1参与型市场监管模式
过去,食品安全监管的一般形式是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监管责任,自上而下展开的。这种自上而下的模式在面对复杂而又广泛的食品安全问题时难以发挥到当初设想的功能。在事前对风险进行评估的阶段,由于评估主体多数以政府职能部
门为立场,评估过程较少吸收社会理性的声音;在事中的监管过程中,由于政府和市场中间缺乏有效过渡,致使监管力量不足、资源短缺的问题得以凸显; 在事后处罚或责任追究环节,针对违法行为往往一罚了之,而监管责任则由市场监管部门单独承担。因此,以自上而下的监管模式是不合理且不现实的。 鉴于传统的监管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当前预防食品安全风险的实际,参与型监管模式因其具备公开、民主的程序正义而倍受青睐。当然,参与型市场监管模式的尝试并非权力的让渡,毋宁是一种权力优化配置的体现,系将传统的监管模式与合作型监管模式相结合,构建以责任共担、信息共享、平等协商、理性沟通、相互信任、公开透明、灵活高效等为特征的一种新型治理模式。其基本思路是超越政府管理思维中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就管理事项严格区分公与私的界线,主张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管理,与行政机关共同决策,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与型市场监管模式可以扩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过程的参与度,在监管过程中扩大公众参与,实现监管信息公开。其中,第三方平台作为治理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在新型监管模式中发挥重要作用。
4.3.2整合食品安全标准
在当前《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三种安全标准中,地方标准系国家尚未规定的地方特色食品标准,企业标准则须严于国家标准。然而,食品安全标准设计过程往往具有浓厚的管理色彩,缺乏对普通公众、企业等私人主体意见的吸收。强调国家标准的作用固然符合中国目前的现状,但是在参与型食品安全治理模式之下,既要强调国家的作用,也要发挥行业协会等私人主体的作用。私人主体特别是生产企业通过这些标准规制自己,实现与政府在治理层面的合作与互动。
因此,在食品安全标准形成的过程中,应当以市场监管主体为主导,同时扩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过程的参与度,实现信息公开,保证食品安全标准的形成过程的正当性。在此过程中,第三方平台由于具有独特的数据和信息优势,更加容易掌握符合行业规律的食品安全标准,可以成为标准形成过程中的重要力量。
5结束语
综上所述,食品安全是有关于民生的重要问题。对此,需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基于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食品监管,为了弱化风险对于食品安全监管的不利影响,需从建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加强风险信息采集、整合食品安全标准提倡参与型市场监管模式三个方面入手,提高食品监管力度,保证食品安全,维护人们的生命健康。
参考文献:
[1]樊永祥.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研究[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16,28(6):687-691.
[2]卢剑,孙勇,耿宁,等.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及监管模式建立研究[J].食品科学,2010,31(5):319-324.
[3]王殿華,拉娜.科学技术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中的作用及对策研究[J].食品工业科技,2013,34(1):20-22.
[4]刘亚平,李欣颐.基于风险的多层治理体系——以欧盟食品安全监管为例[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55(4):159-168.
作者简介:孙宗奇 男 (1983-) 贵州贵阳人 本科学历 助理工程师 主要从事工作和研究方向:食品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