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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以2013—2015年沪深两市A股主板市场中重述财务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以累积异常收益率度量市场反应,实证结果发现:公司发布重述公告前后短期时间窗口内,市场表现出显著负面反应;现有重述公告类型中,补充更正引起的负面市场反应最为显著;外部监管机构要求的重述比公司自愿重述引起更显著的负面市场反应。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减少财务重述现象需要各市场主体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