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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的人事管理,是保证党对公安机关绝对领导的重要条件,是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和为公安干警服务的有机统一,是不断提高公安队伍集体作用和实现公安工作整体职能的重要保证。搞好公安机关人事管理的“进、管、出”,必须坚持平等严格、择优录用、公开竞争、成绩为主、适才适用、以信待人、赏罚分明、标准统一、公道明确、流动合理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