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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中的绝大多数人物属于非正常死亡,涉及的命案有七十多件,按照死亡原因和方式可分为:因自身缺陷所造成的命案,如纵欲丧命、因气丧命、因财害命;因自身行为所造成的命案,如鸩酒夺命、因言丧命、获罪失命;因外力因素死于非命的,如被吓丢命、被误杀、被打死等。命案的设置有助于小说情节的推动和人物形象的塑造,在叙述话语及叙述手法方面也有着开拓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