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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中国20世纪80年代以来逐步破除了平均主义的分配模式,确立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城乡居民物质生活状况明显改善。分析这段时期内的分配制度,对研究城乡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迁及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 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制度;和谐演进;制度变迁
[中图分类号] F014.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3890(2006)11-0010-04
一、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制度变迁有效性的实证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步破除了平均主义的分配模式,逐渐确立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社会生产力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城乡居民物质生活状况明显改善。中国的渐进式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标志性的会议为依据大体上可以分为如下6个阶段(见表1)。
考察这种渐进式收入分配制度变迁对收入分配格局的改变,可以通过构建个人收入的时间序列趋势模型加以检验。以考察1984年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的收入分配政策取向变化对城镇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改变影响为例。可能的分阶段回归模型如下:
时期:1978~1987年:Yt=r0+r1Xt+u1t (1)
时期:1978~-1984年:Yt=a0+a1Xt+u2t (2)
时期:1985~1987年:Yt=b0+b1Xt+u3t (3)
(1)式代表1984年前后两个时期没有差别,估计的是1978~1987年时期内的城镇居民收入同该时间序列的关系。而(2)和(3)式回归分析则假定了居民收入在两个时期具有不同的结构性变化。
利用中国统计年鉴中的相关数据,得到如下回归结果(见表2)。
1978~1984年和1985~1987年这两个时期是否存在城镇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的结构性变化,笔者采用邹检验(Chow)进行验证。
首先,提出假设H0:(2.1)和(3.1)式回归模型存在结构稳定性,即a0=b0,a1=b1;H1:不存在结构稳定性。
其次,在H0成立的条件下,构造F统计量:
因为F≥Fa(k,n1+n2-2k),即模型(2.1)和(3.1)不存在结构稳定性,也就是说,两者的趋势变化模型不同,即1984年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所制定的收入分配新政策取向确实改变了中国城镇居民的个人收入分配格局。
运用同样的方法,笔者可以对该时期的农村居民收入分配格局是否存在结构性改变进行检验,以及对表1中所列的各个时期的收入政策变化对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影响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
从表3的分析结果来看,对于城镇居民而言,1984年的“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工资同效益挂钩”、1992年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和2002年的“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按贡献大小参与分配”的个人收入分配模式的确立确实改变了城镇居民收入分配格局,而1987年和1997年的收入分配政策取向变化因为其过渡性质而表现对居民收入分配格局没有明显的影响。对于农村居民而言,除了1978年所确立的“缴够国家,留足集体,剩下都是自己的”的个人收入分配模式有效地改善了农村居民收入格局以外,在整个20世纪80年代农村居民收入变化一直在延续着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政策效力;进入90年代一直到目前,则转为收入分配政策变化对于个人收入分配格局的持续性。对城镇和农村居民的收入分配格局具有明显影响的时间拐点是1992年和2002年,而1987年则基本表现为对城乡收入分配格局无明显影响。
二、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制度变迁的规范分析
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进行解释,一项有效的制度应该具有这样一些条件:(1)一般性,除了有明确的理由可以实施歧视性差别对待,否则应该具有普遍的待遇。(2)确定性,一般而言民众应能够正确理解制度的内涵。(3)开放性,允许参与者通过创新行为对新情况作出反应。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的政策影响对城镇居民收入分配格局有影响而对农村影响不大,主要原因就在于这是一项主要针对城镇居民的收入分配改革的政策,城镇的承包责任制是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验在城镇的推广,因此在农村不具有一般性。1987年的十三大的政策影响对城乡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均无明显的影响,主要原因在于这一收入分配改革政策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初期,多数人对政策的理解尚需一定的时间,1997年的十五大的政策影响在农村影响较大,而在城镇影响不大,主要原因就在于这是一项对十四大政策在城镇部分进行延续和在农村部分进行创新的收入分配政策,“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按生产要素分配”基本上是十四大政策的延续,而“防止两极分化”的提出兼顾着城乡的公平发展,因此,十五大政策针对城乡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现实情况作出的创新性行为使得其具有“开放性”,在农村表现为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影响较为明显。1992年的十四大和2002年的十六大的政策影响对城乡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影响较大,主要原因在于其政策同时具有明显的“一般性”、“确定性”和“开放性”特征,1992年确立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长期并存”解决了1987年的政策不确定性问题,明确了效率和公平的主次关系、明确了其他收入分配方式同按劳分配方式之间的长期并存关系;2002年确立的“保护合法收入,实现共同富裕”、“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按贡献大小参与分配”政策具有明显的可操作性,政策内涵具有很强的确定性;除此之外,这两年的政策都因为是从当时的实践需求中产生的诱致性政策而表现出“开放性”特征以及因为政策的重要性和稳定性(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深化阶段的两次标志性会议)而具有明显的“一般性”。
这样,通过对中国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重要的收入分配制度的有效性特征的分析,我们可以总结出衡量收入分配制度有效性的三个重要特征变量即“一般性”、“确定性”和“开放性”。
三、城乡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和谐演进的机理分析
在明确了有效的收入分配制度的主要特征变量之后,将使我们更能够准确地刻画制度的本质,在此基础上,笔者建立以制度为内生自变量考察城乡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模型,进而来分析收入分配制度的和谐演进机理(如图1所示)。
在图1中,纵轴“和”代表城乡经济发展内在的“合意”的规则,如刘易斯的落后农业国进行工业化发展的城乡收入差距格局演变的客观经济规律等;横轴“谐”代表政府促进城乡经济发展的各种有形和无形的要素投入,这里主要指无形的政策供给即收入分配制度的供给;由原点引出的两条虚线F1、F2代表客观经济规律和主观政府制度供给的两个极端即“效率”和“公平”的阀值,在两个阀值之间的区域为城乡收入差距的稳定性区间,此时的城乡收入差距既为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所允许(不至于摧毁经济的发展)也为政府的耐受力所允许(不至于摧毁政府的存在),随时间推移稳定性区间呈现递增趋势说明经济发展逐渐扩展了政府的耐受力的同时政府制度日臻完善也扩展了经济发展的耐受力即公平与效率之间有着互补的功能,也就是说,效率提高了可以促进公平形式的多样化(也就是所谓的“做大了的蛋糕”更容易分配),公平的理解深化了可以促进效率的提高(也就是所谓的“机会公平”比“结果公平”更能促进效率提高即如罗尔斯所谓的“差别的原则”),城乡收入差距和谐发展(H)随着稳定区域的递增将表现出较大幅度的波动;符合经济发展内在的“合意”的客观经经济规律(G)具有向“谐”演进的内在动力,如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理论提出的随着城乡劳动力价格差距的消失、工业化的逐步完成,城乡收入差距将会逐渐缩小;代表政府的要素投入的政策供给(Z)在客观上也应该具有向“和”演进的内在动力,因为经济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前提。这种内在动力随着时间形成的演化机制将促使G和Z趋于稳定进入和谐的主题H(当G和Z达成均衡时获得E点的情况),这种机制的形成可以确保“城乡和谐”有保持动态协调的原动力及活的稳定性、协调性和最佳结构,即使有暂时的不协调和偏离,这种机制也可以通过自身的稳定性进行纠偏以达到和谐状态,如政策供给(Z)向W和N点的偏离,由于此时的客观经济规律(G)在E点无法达成均衡,因此,政策供给会根据客观经济实践进行自我调整,如果不调整的话,长期下去,一旦Z脱离了稳定区间,就需要通过强制性的调整来进行纠偏;而且因为在不同时代背景条件下,经济发展规律体现出不同的经济发展内容,同时政府的制度供给也因为主观认识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内容,因此G和Z的均衡轨迹H也表现出波浪式的变化,如在经济起飞阶段,“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规律决定了“和谐”轨迹会凸向“和”轴(更注重效率);而在后工业阶段,消费率趋于稳定和中等收入阶层为主体的社会结构决定了“和谐”轨迹转而凸向“谐”轴(更注重公平),这两种情况尽管轨迹变化不同,但都是在不同时代特征下的各自“和谐”状况,这种状况本质上应该是一种纳什均衡,因为在此时,客观经济规律与主观制度供给相契合,城乡间的各个利益集团都没有动力改变现状,他们都能够安于既得利益。
G与Z的这种机制的原动力来源于不断丰裕的经济增长和日臻完善的有效制度。以制度为内生变量考察这种原动力时,制约制度有效演进的最基础的内在特征变量则为制度的“一般性”、“确定性”和“开放性”,这种关系可以通过函数(4)式进行表达:
G=k·Z+u0……………………………………(4)
U1(G)+U2(Z)=H…………………………(5)
其中,k代表随着时间变化,政策(Z)对于“合意”规则(G)的反映系数,k越大说明政策越符合经济实践要求即制度越有效,此时的k应该是关于“一般性”、“确定性”和“开放性”的函数,三个制度有效性的特征变量综合反映为系数k的变化;u0代表除了政策(Z)以外的其他变量的影响。当(5)式同时也成立时,表明城乡收入分配格局处于“和谐”的状态。
(4)式的限定条件为:
F1<G<F2; F2<Z<F1
这意味着:政策供给(Z)的变化必须维持最低的公平和不破坏最低的效率;经济发展(G)的变化必须维持最低的效率和不破坏最低的公平。否则,经济发展将会受到影响。
总之,从以制度内生化的和谐演进机理分析中可以看出:
1. 公平与效率在具有天生矛盾性的同时,还具有动态的互补性。从稳定区域在时间序列的递推中逐渐扩大的分析中可以验证这一点。
2. 和谐”本身就是主客观的统一体,不同时代背景下有不同的标准。从G和Z的动态均衡过程分析中可以看出H具有波浪式的演进特征。
3. 内生化的制度演进(制度变迁)需要具有“一般性”、“确定性”和“开放性”的特征,否则这种制度变迁就有可能会发生偏离。发生偏离的政策供给需要根据客观经济规律进行纠偏,否则长期发展下去就会影响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4. 促进城乡和谐的收入分配政策并不具有惟一性,和谐的主客观统一体特征决定了政策是否能促进城乡和谐发展不仅取决于“一般性”、“确定性”、“开放性”,还取决于政策供给对象的主观感受。所以,一项政策的出台还需要“以人为本”,即政策的“人本性”,城乡收入没有差距不能代表城乡是和谐的,和谐的本质需要客观的物质生活质量改善的同时也需要主观的精神生活质量的提升。
5. 公平与效率具有动态互补性,政府在制定收入分配政策的时候,不应该仅仅考虑该项政策可能导致城乡收入差距是缩小还是扩大的短期效应,还应该考虑该项政策的长期效应即政策的出台在短期内对于城乡收入差距有何影响以及在长期中这种影响会发生怎样的改变。这也就是说,政策的出台更要具有预见性。
[参考文献]
[1]李实,赵人伟.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再研究[J].经济研究,1999,(4).
[2]谭仁杰.中国个人收入分配态势分析与对策研究[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8.
[3]刘磊.中国总体收入差别研究概述[J].经济学家,2000,(4).
[4]尹恒,龚六堂,邹恒甫,收入分配不平等与经济增长:回到库兹涅茨假说[J].经济研究,2005,(4).
[5]焦方义.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成因及解决思路[J].经济学动态,2006,(2).
[6]罗纳德·科斯.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中文版)[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
责任编辑:学诗
Harmonious Movement of Income Distribution between Town and Country
LIUWen-yong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Heilongjiang University,Ha′erbin 150080,China)
Abstract: We demonstrate the effectual character of income-distribution system through the test means of Chow, and design a harmonious movement model of income distribution between the town and the country in which the system is endogen tic.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is model, we get some restriction system-conditions of the harmonious movement of income distribution between the town and the country; these are the universality of system, the affirming of system, the opening of system, the human of system and the forecast of system.
Key words: income distribution system between the town and the country; harmonious movement; system variance
[关键词] 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制度;和谐演进;制度变迁
[中图分类号] F014.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3890(2006)11-0010-04
一、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制度变迁有效性的实证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步破除了平均主义的分配模式,逐渐确立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社会生产力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城乡居民物质生活状况明显改善。中国的渐进式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标志性的会议为依据大体上可以分为如下6个阶段(见表1)。
考察这种渐进式收入分配制度变迁对收入分配格局的改变,可以通过构建个人收入的时间序列趋势模型加以检验。以考察1984年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的收入分配政策取向变化对城镇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改变影响为例。可能的分阶段回归模型如下:
时期:1978~1987年:Yt=r0+r1Xt+u1t (1)
时期:1978~-1984年:Yt=a0+a1Xt+u2t (2)
时期:1985~1987年:Yt=b0+b1Xt+u3t (3)
(1)式代表1984年前后两个时期没有差别,估计的是1978~1987年时期内的城镇居民收入同该时间序列的关系。而(2)和(3)式回归分析则假定了居民收入在两个时期具有不同的结构性变化。
利用中国统计年鉴中的相关数据,得到如下回归结果(见表2)。
1978~1984年和1985~1987年这两个时期是否存在城镇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的结构性变化,笔者采用邹检验(Chow)进行验证。
首先,提出假设H0:(2.1)和(3.1)式回归模型存在结构稳定性,即a0=b0,a1=b1;H1:不存在结构稳定性。
其次,在H0成立的条件下,构造F统计量:
因为F≥Fa(k,n1+n2-2k),即模型(2.1)和(3.1)不存在结构稳定性,也就是说,两者的趋势变化模型不同,即1984年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所制定的收入分配新政策取向确实改变了中国城镇居民的个人收入分配格局。
运用同样的方法,笔者可以对该时期的农村居民收入分配格局是否存在结构性改变进行检验,以及对表1中所列的各个时期的收入政策变化对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影响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
从表3的分析结果来看,对于城镇居民而言,1984年的“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工资同效益挂钩”、1992年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和2002年的“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按贡献大小参与分配”的个人收入分配模式的确立确实改变了城镇居民收入分配格局,而1987年和1997年的收入分配政策取向变化因为其过渡性质而表现对居民收入分配格局没有明显的影响。对于农村居民而言,除了1978年所确立的“缴够国家,留足集体,剩下都是自己的”的个人收入分配模式有效地改善了农村居民收入格局以外,在整个20世纪80年代农村居民收入变化一直在延续着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政策效力;进入90年代一直到目前,则转为收入分配政策变化对于个人收入分配格局的持续性。对城镇和农村居民的收入分配格局具有明显影响的时间拐点是1992年和2002年,而1987年则基本表现为对城乡收入分配格局无明显影响。
二、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制度变迁的规范分析
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进行解释,一项有效的制度应该具有这样一些条件:(1)一般性,除了有明确的理由可以实施歧视性差别对待,否则应该具有普遍的待遇。(2)确定性,一般而言民众应能够正确理解制度的内涵。(3)开放性,允许参与者通过创新行为对新情况作出反应。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的政策影响对城镇居民收入分配格局有影响而对农村影响不大,主要原因就在于这是一项主要针对城镇居民的收入分配改革的政策,城镇的承包责任制是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验在城镇的推广,因此在农村不具有一般性。1987年的十三大的政策影响对城乡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均无明显的影响,主要原因在于这一收入分配改革政策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初期,多数人对政策的理解尚需一定的时间,1997年的十五大的政策影响在农村影响较大,而在城镇影响不大,主要原因就在于这是一项对十四大政策在城镇部分进行延续和在农村部分进行创新的收入分配政策,“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按生产要素分配”基本上是十四大政策的延续,而“防止两极分化”的提出兼顾着城乡的公平发展,因此,十五大政策针对城乡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现实情况作出的创新性行为使得其具有“开放性”,在农村表现为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影响较为明显。1992年的十四大和2002年的十六大的政策影响对城乡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影响较大,主要原因在于其政策同时具有明显的“一般性”、“确定性”和“开放性”特征,1992年确立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长期并存”解决了1987年的政策不确定性问题,明确了效率和公平的主次关系、明确了其他收入分配方式同按劳分配方式之间的长期并存关系;2002年确立的“保护合法收入,实现共同富裕”、“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按贡献大小参与分配”政策具有明显的可操作性,政策内涵具有很强的确定性;除此之外,这两年的政策都因为是从当时的实践需求中产生的诱致性政策而表现出“开放性”特征以及因为政策的重要性和稳定性(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深化阶段的两次标志性会议)而具有明显的“一般性”。
这样,通过对中国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重要的收入分配制度的有效性特征的分析,我们可以总结出衡量收入分配制度有效性的三个重要特征变量即“一般性”、“确定性”和“开放性”。
三、城乡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和谐演进的机理分析
在明确了有效的收入分配制度的主要特征变量之后,将使我们更能够准确地刻画制度的本质,在此基础上,笔者建立以制度为内生自变量考察城乡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模型,进而来分析收入分配制度的和谐演进机理(如图1所示)。
在图1中,纵轴“和”代表城乡经济发展内在的“合意”的规则,如刘易斯的落后农业国进行工业化发展的城乡收入差距格局演变的客观经济规律等;横轴“谐”代表政府促进城乡经济发展的各种有形和无形的要素投入,这里主要指无形的政策供给即收入分配制度的供给;由原点引出的两条虚线F1、F2代表客观经济规律和主观政府制度供给的两个极端即“效率”和“公平”的阀值,在两个阀值之间的区域为城乡收入差距的稳定性区间,此时的城乡收入差距既为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所允许(不至于摧毁经济的发展)也为政府的耐受力所允许(不至于摧毁政府的存在),随时间推移稳定性区间呈现递增趋势说明经济发展逐渐扩展了政府的耐受力的同时政府制度日臻完善也扩展了经济发展的耐受力即公平与效率之间有着互补的功能,也就是说,效率提高了可以促进公平形式的多样化(也就是所谓的“做大了的蛋糕”更容易分配),公平的理解深化了可以促进效率的提高(也就是所谓的“机会公平”比“结果公平”更能促进效率提高即如罗尔斯所谓的“差别的原则”),城乡收入差距和谐发展(H)随着稳定区域的递增将表现出较大幅度的波动;符合经济发展内在的“合意”的客观经经济规律(G)具有向“谐”演进的内在动力,如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理论提出的随着城乡劳动力价格差距的消失、工业化的逐步完成,城乡收入差距将会逐渐缩小;代表政府的要素投入的政策供给(Z)在客观上也应该具有向“和”演进的内在动力,因为经济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前提。这种内在动力随着时间形成的演化机制将促使G和Z趋于稳定进入和谐的主题H(当G和Z达成均衡时获得E点的情况),这种机制的形成可以确保“城乡和谐”有保持动态协调的原动力及活的稳定性、协调性和最佳结构,即使有暂时的不协调和偏离,这种机制也可以通过自身的稳定性进行纠偏以达到和谐状态,如政策供给(Z)向W和N点的偏离,由于此时的客观经济规律(G)在E点无法达成均衡,因此,政策供给会根据客观经济实践进行自我调整,如果不调整的话,长期下去,一旦Z脱离了稳定区间,就需要通过强制性的调整来进行纠偏;而且因为在不同时代背景条件下,经济发展规律体现出不同的经济发展内容,同时政府的制度供给也因为主观认识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内容,因此G和Z的均衡轨迹H也表现出波浪式的变化,如在经济起飞阶段,“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规律决定了“和谐”轨迹会凸向“和”轴(更注重效率);而在后工业阶段,消费率趋于稳定和中等收入阶层为主体的社会结构决定了“和谐”轨迹转而凸向“谐”轴(更注重公平),这两种情况尽管轨迹变化不同,但都是在不同时代特征下的各自“和谐”状况,这种状况本质上应该是一种纳什均衡,因为在此时,客观经济规律与主观制度供给相契合,城乡间的各个利益集团都没有动力改变现状,他们都能够安于既得利益。
G与Z的这种机制的原动力来源于不断丰裕的经济增长和日臻完善的有效制度。以制度为内生变量考察这种原动力时,制约制度有效演进的最基础的内在特征变量则为制度的“一般性”、“确定性”和“开放性”,这种关系可以通过函数(4)式进行表达:
G=k·Z+u0……………………………………(4)
U1(G)+U2(Z)=H…………………………(5)
其中,k代表随着时间变化,政策(Z)对于“合意”规则(G)的反映系数,k越大说明政策越符合经济实践要求即制度越有效,此时的k应该是关于“一般性”、“确定性”和“开放性”的函数,三个制度有效性的特征变量综合反映为系数k的变化;u0代表除了政策(Z)以外的其他变量的影响。当(5)式同时也成立时,表明城乡收入分配格局处于“和谐”的状态。
(4)式的限定条件为:
F1<G<F2; F2<Z<F1
这意味着:政策供给(Z)的变化必须维持最低的公平和不破坏最低的效率;经济发展(G)的变化必须维持最低的效率和不破坏最低的公平。否则,经济发展将会受到影响。
总之,从以制度内生化的和谐演进机理分析中可以看出:
1. 公平与效率在具有天生矛盾性的同时,还具有动态的互补性。从稳定区域在时间序列的递推中逐渐扩大的分析中可以验证这一点。
2. 和谐”本身就是主客观的统一体,不同时代背景下有不同的标准。从G和Z的动态均衡过程分析中可以看出H具有波浪式的演进特征。
3. 内生化的制度演进(制度变迁)需要具有“一般性”、“确定性”和“开放性”的特征,否则这种制度变迁就有可能会发生偏离。发生偏离的政策供给需要根据客观经济规律进行纠偏,否则长期发展下去就会影响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4. 促进城乡和谐的收入分配政策并不具有惟一性,和谐的主客观统一体特征决定了政策是否能促进城乡和谐发展不仅取决于“一般性”、“确定性”、“开放性”,还取决于政策供给对象的主观感受。所以,一项政策的出台还需要“以人为本”,即政策的“人本性”,城乡收入没有差距不能代表城乡是和谐的,和谐的本质需要客观的物质生活质量改善的同时也需要主观的精神生活质量的提升。
5. 公平与效率具有动态互补性,政府在制定收入分配政策的时候,不应该仅仅考虑该项政策可能导致城乡收入差距是缩小还是扩大的短期效应,还应该考虑该项政策的长期效应即政策的出台在短期内对于城乡收入差距有何影响以及在长期中这种影响会发生怎样的改变。这也就是说,政策的出台更要具有预见性。
[参考文献]
[1]李实,赵人伟.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再研究[J].经济研究,1999,(4).
[2]谭仁杰.中国个人收入分配态势分析与对策研究[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8.
[3]刘磊.中国总体收入差别研究概述[J].经济学家,2000,(4).
[4]尹恒,龚六堂,邹恒甫,收入分配不平等与经济增长:回到库兹涅茨假说[J].经济研究,2005,(4).
[5]焦方义.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成因及解决思路[J].经济学动态,2006,(2).
[6]罗纳德·科斯.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中文版)[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
责任编辑:学诗
Harmonious Movement of Income Distribution between Town and Country
LIUWen-yong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Heilongjiang University,Ha′erbin 150080,China)
Abstract: We demonstrate the effectual character of income-distribution system through the test means of Chow, and design a harmonious movement model of income distribution between the town and the country in which the system is endogen tic.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is model, we get some restriction system-conditions of the harmonious movement of income distribution between the town and the country; these are the universality of system, the affirming of system, the opening of system, the human of system and the forecast of system.
Key words: income distribution system between the town and the country; harmonious movement; system vari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