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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经济,或者数字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一套高效、便利的电子支付体系,它是电子商务、网络银行等发展的必不可少的基础。目前国内尽管对电子商务的讨论,但对电子支付方式的研究却很少。本文对美国经济中的电子支付情况进行一些综合分析。
美国的支付清算体系可以分为现金支付清算和非现金支付清算。现金的支付清算主要是银行间相互代理业务所形成的资金债务,在代理行之间以及通过联储进行。非现金支付结算则是利用支票、信用卡等支付工具进行的结算,它可以分为3个层次,依赖于4个并行的系统,即在12个区行间进行的全国资金清算层;区行内清算层;代理行清算层;以及票据交换系统、联储电信系统(FEDWIRE)、银行间票据交换所支付系统(CHIPS)和自动清算所(ACH)。美国支付方式的电子化发展过程渗透在各个层次和系统之中,形成了目前以现金和支票为代表的传统支付方式;以信用卡、ACH交易、电子货币等为代表的电子支付方式两套支付体系。
一、传统的支付方式正在日益受到先进的电子技术的影响
1.现金与ATM机现金(纸币和硬币)在美国的总交易数量中,所占份额在50%以上。虽然现金天生是一种非电子支付方式,但是近年来现金的使用已经受到自动柜员机(ATM)的支撑,至少是支持。ATM本身并不是一种支付类型,而是存取现金的一种便利的电子手段。ATM交易的参与者包括4个方面:消费者、发卡银行、ATM机所有者和发卡银行及ATM机所有者加入的网络系统。表面上,ATM交易迅速无缝,实际上它包含了一系列复杂、实在的相互关联的处理步骤。
在过去的10年中,美国ATM的交易额翻了一番多,1999年近110亿美元。虽然有迹象表明ATM的数量可能已到顶点,但实际上却仍在继续增长,时期内,ATM机的总数翻了3翻,达到了23万台左右。现在美国50%以上的便利店、加油站和商场已安置了ATM机。
2.支票与电子支票提交(ECP)支票是美国最主要的纸介质支付方式,1997年美国共开出了660亿张支票,交易量占非现金交易总额的72%,但由于电子支付方式的增长,其交易量呈下降趋势(1993年为79%)。信用卡、借记卡、自动清算所交易和电信交易的增长速度都快于支票,这些支付方式的总份额已由1993年的21%上升到1997年的28%。其主要原因是支票的支付清算过程费用较高,据估计是电子支付的2-3倍。
有鉴于此,美国交换所协会、联储和银行业近几年来一直致力于在支票收集的各个环节实现电子化。这一努力被称为电子支票提交(ECP),它是将纸质支票本身的常规信息和支付信息分类处理,通过电子化手段传输至支付银行。ECP方式缩短了传输时间,节省了费用,提高了效率。在1999年的头7个月,联储处理的支票总数中,有18%是通过电子提交的。联储的一些机构现在正在提出一个指导程序,通过互联网,将简化后的支票的数据图像提交给ECP的消费者。
二、电子支付方式发展迅速
美国的电子支付方式大体上可以分为3类:卡介质支付、资金转帐和电子货币。
(一)卡介质支付。
主要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二者合计已占美国经济中非现金交易量的近25%。
1.信用卡信用卡是美国最普通的电子支付方式。1997年信用卡交易总额近170亿美元,占全部交易额的184%,1993-1997年期间,信用卡交易的年均增长率为78%。
信用卡交易通过大型电子网络进行。典型的电子网络,通常连接着持卡人、商户、发卡银行、商人银行和信用卡公司等。美国有近5亿张卡在流通使用,其中85%是银行发行的MasterCard和VISA卡。但非银行信用卡,如美国快递卡、探索卡和晚餐俱乐部卡,也占据重要地位,在日常性的美元支出中,有超过25%的份额归非银行信用卡所有。同时,有相当部分的网络购买也是通过信用卡来进行的。一些银行正在将其信用卡标志同网络公司的商标联合起来,以吸引更多的用户。
信用卡被用来为互联网销售服务,引发了有关电子钱包的讨论。使用信用卡进行在线支付的缺点之一是,每当访问新的商户时,都要重新输入信用卡以及帐单和商店信息。电子钱包是一套软件,持卡人可以使用它将相关信息储存在其个人计算机中,或者储存在电子钱包发行公司运营的服务器上。当消费者进行在线购买时,只需要点击一下鼠标,就能传输这些数据,从而使信用卡交易更为容易。不过,直到现在,电子钱包尚未引起消费者太大的兴趣。
2.借记卡借记卡是美国增长最快的电子支付方式,最近几年,借记卡交易增长率平均为53%,其交易额已占总交易额的4%,流通使用中的借记卡数量已达约2.5亿张。1999年的调查表明,已有77%的银行提供借记卡,另有14%的银行计划在一年以内发行借记卡。
借记卡被用来进行销售点(POS)交易,但不能透支。同ATM和信用卡交易一样,借记卡交易可以通过相互连接的通讯网络进行,参与者包括消费者、商人、发卡银行、商人银行和地区或全国性网络。借记卡在线交易,使用与ATM交易相同的网络,离线交易则通过信用卡网络运行。一般的借记卡,都允许持卡人参与一个或多个借记卡网络或ATM网络。90年代早期,VISA和MasterCard公司在其信用卡网络基础之上,建成了离线借记卡网络,借记卡用户已可以使用VISA和MasterCard所拥有的所有信用卡设施。因而,虽然在线借记卡交易的数量增长很快,但离线交易的数量增长得更快,1995年以来,离线交易的数量以60%的幅度递增,流通中离线借记卡的数量翻了3翻。
除此之外,借记卡网络和ATM网络也被用于福利金的电子转帐(EBT:ElectronicBenefitsTransfer),各类政府部门用其向那些没有银行帐户的受益人发放现金补助或食物补贴。受益人可以持卡从签约的ATM机上支取现金,也可以通过签约的杂货店、便利店的借记卡终端设备,购买食物。现在,联邦和39个洲政府利用EBT项目,为400多万家庭提供福利。
(二)资金转帐与信用卡和借记卡这种由消费者持有的支付工具不同,资金转帐系统完全是一个由指令来操作的系统。美国的资金转帐系统有两种:电信转帐和自动清算所(ACH)。
1.电信转帐电信转帐是发生在银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相互间的大额、批发支付。其交易数量虽不到1%,但所占交易份额却非常大。
电信转帐通过两个电子支付网络进行,一是联储电信(FEDWIRE),二是银行间票据交换所支付系统(CHIPS)。联储电信由联储运营,用于银行间交易的清算,CHIPS由纽约交换所协会运营,主要用于外汇交易的清算。目前联储电信的平均每笔金额约为300万美元,CHIPS的平均每笔金额约为600万美元。
2.自动清算所(ACH)自动清算所资金转帐一般用于小额支付,目前其平均每笔金额在3000美元左右,它在功能上与其他一些零售支付工具,如现金、支票、信用卡、借记卡等较为相似。
自动清算所网络是一个全国性的电子支付网络,代表其客户的金融机构、企业和政府,利用它交换支付指令。这一网络被用于工资支付、自动账单支付和企业税收支付等。它也常被作为其他支付方式,如ATM、信用卡、借记卡等交易的基础清算机制。目前美国有2万家金融机构、200万家企业、1亿个消费者直接或间接地使用ACH网络。ACH的增长速度位居第二,近几年年均增长速度为16%,但同借记卡一样,其交易份额相对较小,目前只占5%。美国有4家ACH运营者,其中联储最大,它清算了近80%的ACH交易。
ACH网络最广泛的用途是直接存入交易,即用户可以直接将其工资和政府福利存入其支票或储蓄帐户。美国已有50%的雇员,75%的社会保障受益者参加了工资存入工程。居民个人使用ACH网的第二种方式是进行那些经常性的自动划拨式的账单支付,如抵押或分期付款的支付。1998年,账单支付和其他消费者债务的ACH交易支付共计12亿美元,较上年增长了17%。公司应用ACH网络的范围也较广,除了为雇员提供工资存入项目以外,许多公司也利用ACH对供货商和贸易伙伴进行电子支付。一些公司,尤其是大的零售商,也利用ACH网络从不同的地区收集帐款。同时,利用ACH支付公司税的企业数量也在日益增加。ACH交易的第三个主要使用者是联邦政府,目前,73%的美国财政支出的支付是通过电子化方式进行的,其中包括96%的工资支付,73%的福利支付和50%的采购支付。
3.电子帐单提交与支付(EBPP)EBPP是消费者通过互联网,接受并支付帐单的一种方法,由电子帐单支付和电子帐单提交两部分组成。它通过网络将帐单以在线的方式传递给消费者,消费者以在线方式收到帐单后,进行在线支付。EBPP目前有两种模式,一是债权人直接提交模式(BillerDirect),帐单开出者直接将帐单放在其网站上,消费者得到帐单后,通过ACH或信用卡支付。这种模式的缺陷是,消费者不得不访问与之相关的每一个帐单开出者所在网站;二是联合模式,由第三方收集各个帐单开出者开出的帐单,将其统一发布在中心网站上,供消费者使用。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只需访问一个网站即可。EBPP现在仍处于发展阶段,但已受到了高度重视。
4.支票转换支票转换也就是销售点(POS)支票转换,它是指在销售点将纸质支票转换为ACH交易的过程。POS支票转换已在约1700个地区进行了试点,一些主要的零售商已开始提供这一服务。一些网站也正在提供所谓在线支票转换,它们与POS支票转换相似,消费者首先提供支票信息,然后将交易方式转换为ACH交易。
(三)电子货币。
虽然至今为止,电子货币中的多数品种,只有有限的消费者和商家感兴趣,但电子货币中包含着一些创新和一些潜在的重要支付机理。美国的电子货币主要包括:1.储值工具这是一类预付储值产品,资金以电子方式被预先储存在卡片之中,称之为“储值卡”;或计算机里,称之为“电子现金”。
储值卡既可以是多用途(开放系统)卡,进行多种支付,也可以是单用途(封闭系统)卡,其支付范围相当有限。单用途储值卡的例子很多,包括公众交通卡、电话卡、复印卡和电子礼品卡等。多用途卡的代表是智能卡,在卡内镶有一个小芯片,与欧洲不同,多用途卡在美国尚未得到普遍接受。
电子现金在美国的影响也较小。早期的尝试由DigiCash公司进行,但不太成功,他们的设计是让参与银行对其储户发行电子现金,然后,客户用这些电子现金在参与商户那里进行在线购买。近期的实验由Flooz.com公司进行,它要求消费者先购买一定单位的名为“Flooz”电子通货,随后再对参与商户进行在线支付。
2.微额支付与电子支票微额支付是指其金额太小,不宜用信用卡结算的那些支付。电子现金是一个途径,其他途径还包括: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s)的帐单合并和电信公司帐单,参与商将有关支付信息发送给消费者的ISP,后者将其加进消费者每月的ISP或电信帐单之中,一同收费。在一定意义上,这些微额支付方式代表着一类新的电子货币形式。
电子货币的一种新形式是电子支票,它由“金融服务技术联盟”设计发展而成,该联盟包括银行、政府机构和其他金融业参与者。电子支票模仿纸质支票,但其开出、递送、存入、交换和清算,每一步都是电子化处理。作为一种与前文所述的支票转换不同的支付工具,电子支票现在正在美国财政部有限的范围内进行实验。
三、美国电子支付发展的启示
美国电子支付方式的发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电子支付工具种类较多,能较好地满足各类不同的支付清算需要;二是层次合理,既保证了支付清算效率的提高,降低了支付风险,又避免了对支付参与者形成一些不必要的限制和费用;三是发展的递进性较好,支付工具层层递进,相互衔接,有效地利用了原有资源;四是积极引导,鼓励竞争和创新,不采取强行的统一规范政策,争取技术领先;五是发展速度正在日益加快,电子支付的所有类型都呈上升趋势,一些新的电子支付工具还在不断涌现。由于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和90年代在高技术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一代对电子支付方式的喜爱,其发展的趋势仍会继续。
相比之下,我国目前的电子支付体系,虽然历经了10余年的发展,初步形成了一个以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证券结算公司为主,由全国电子联行系统(EIS)、电子资金汇兑系统、证券结算系统、同城清算所和邮政支付系统组成的系统框架,但相对于正在迅猛发展的电子商务而言,已严重滞后。同时,这一体系还存在着一些严重的问题:首先是支付清算体系内容庞杂、层次不清。我国的支付清算体系不仅承担着支付清算的任务,同时它又是银行科技电子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在电子货币、网络银行等的发展过程中,又扩展到了电子金融业的领域,形成了一个庞杂的体系。由于金融电子化所涵盖的内容过于广泛,目前追求的仍然是“大而全”的模式,简单的金融电子化方面的规范标准化工作反而受到了影响,造成管理困难,整体效能低下。目前各系统间还没有形成一个多层次的有效资金转移网络,在零售支付结算服务方面严重滞后。一些常规问题,如前置系统、在途资金等都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其次是支付清算制度不合理。我国的电子联行基本上是在模拟手工作业的基础上建立的,一些制度安排也沿用了传统的规定。例如,目前规定商业银行每笔50万元(有的地方是10万元)以上的支付清算项目,必须经过电子联行,尽管对于4大国有商业银行来说,利用其内部网络,更经济,更高效。
第三,网络安全和发展成本令人担忧。目前的电子支付网络建设,可以用“一大二慢”来概括,“一大”是指物理上规模庞大;“二慢”是建设速度慢,应变反应慢。网络过于庞大对网络安全本身不利,增加了防范外部攻击的难度,技术漏洞和网络薄弱环节出现的可能性加大,意外事故出现的概率变大。由于重要设备基本上从国外引进,这类设备的技术进步又十分迅速,因而更新换代的成本相当高昂。同时,一旦系统受到威胁,点多面广,将严重影响应变反应速度。
第四,原有法律、法规不适应。支付离不开有关资金转移、确认、风险责任划分、交易记录的保存,以及信息安全等法律规范,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基本上是建立在资金有形转移基础上的,在一些方面,已不能适应电子支付方式发展的需要。比如《合同法》,尽管全国人大1999年3月15日通过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于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首次明确了电子合同的合法地位,但对电子合同的描述还是粗线条的,缺乏可操作性。再如,《票据法》中有关结算的规定,对一些新的电子结算工具几乎没有涉及。在个人隐私保护、支付风险管理等方面,尚无系统的法规体系等。这些问题不仅可能会对经济、金融的顺畅运行造成不利的影响,增加了社会的交易费用和福利损失,而且也会严重影响到电子金融业的发展。
美国的支付清算体系可以分为现金支付清算和非现金支付清算。现金的支付清算主要是银行间相互代理业务所形成的资金债务,在代理行之间以及通过联储进行。非现金支付结算则是利用支票、信用卡等支付工具进行的结算,它可以分为3个层次,依赖于4个并行的系统,即在12个区行间进行的全国资金清算层;区行内清算层;代理行清算层;以及票据交换系统、联储电信系统(FEDWIRE)、银行间票据交换所支付系统(CHIPS)和自动清算所(ACH)。美国支付方式的电子化发展过程渗透在各个层次和系统之中,形成了目前以现金和支票为代表的传统支付方式;以信用卡、ACH交易、电子货币等为代表的电子支付方式两套支付体系。
一、传统的支付方式正在日益受到先进的电子技术的影响
1.现金与ATM机现金(纸币和硬币)在美国的总交易数量中,所占份额在50%以上。虽然现金天生是一种非电子支付方式,但是近年来现金的使用已经受到自动柜员机(ATM)的支撑,至少是支持。ATM本身并不是一种支付类型,而是存取现金的一种便利的电子手段。ATM交易的参与者包括4个方面:消费者、发卡银行、ATM机所有者和发卡银行及ATM机所有者加入的网络系统。表面上,ATM交易迅速无缝,实际上它包含了一系列复杂、实在的相互关联的处理步骤。
在过去的10年中,美国ATM的交易额翻了一番多,1999年近110亿美元。虽然有迹象表明ATM的数量可能已到顶点,但实际上却仍在继续增长,时期内,ATM机的总数翻了3翻,达到了23万台左右。现在美国50%以上的便利店、加油站和商场已安置了ATM机。
2.支票与电子支票提交(ECP)支票是美国最主要的纸介质支付方式,1997年美国共开出了660亿张支票,交易量占非现金交易总额的72%,但由于电子支付方式的增长,其交易量呈下降趋势(1993年为79%)。信用卡、借记卡、自动清算所交易和电信交易的增长速度都快于支票,这些支付方式的总份额已由1993年的21%上升到1997年的28%。其主要原因是支票的支付清算过程费用较高,据估计是电子支付的2-3倍。
有鉴于此,美国交换所协会、联储和银行业近几年来一直致力于在支票收集的各个环节实现电子化。这一努力被称为电子支票提交(ECP),它是将纸质支票本身的常规信息和支付信息分类处理,通过电子化手段传输至支付银行。ECP方式缩短了传输时间,节省了费用,提高了效率。在1999年的头7个月,联储处理的支票总数中,有18%是通过电子提交的。联储的一些机构现在正在提出一个指导程序,通过互联网,将简化后的支票的数据图像提交给ECP的消费者。
二、电子支付方式发展迅速
美国的电子支付方式大体上可以分为3类:卡介质支付、资金转帐和电子货币。
(一)卡介质支付。
主要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二者合计已占美国经济中非现金交易量的近25%。
1.信用卡信用卡是美国最普通的电子支付方式。1997年信用卡交易总额近170亿美元,占全部交易额的184%,1993-1997年期间,信用卡交易的年均增长率为78%。
信用卡交易通过大型电子网络进行。典型的电子网络,通常连接着持卡人、商户、发卡银行、商人银行和信用卡公司等。美国有近5亿张卡在流通使用,其中85%是银行发行的MasterCard和VISA卡。但非银行信用卡,如美国快递卡、探索卡和晚餐俱乐部卡,也占据重要地位,在日常性的美元支出中,有超过25%的份额归非银行信用卡所有。同时,有相当部分的网络购买也是通过信用卡来进行的。一些银行正在将其信用卡标志同网络公司的商标联合起来,以吸引更多的用户。
信用卡被用来为互联网销售服务,引发了有关电子钱包的讨论。使用信用卡进行在线支付的缺点之一是,每当访问新的商户时,都要重新输入信用卡以及帐单和商店信息。电子钱包是一套软件,持卡人可以使用它将相关信息储存在其个人计算机中,或者储存在电子钱包发行公司运营的服务器上。当消费者进行在线购买时,只需要点击一下鼠标,就能传输这些数据,从而使信用卡交易更为容易。不过,直到现在,电子钱包尚未引起消费者太大的兴趣。
2.借记卡借记卡是美国增长最快的电子支付方式,最近几年,借记卡交易增长率平均为53%,其交易额已占总交易额的4%,流通使用中的借记卡数量已达约2.5亿张。1999年的调查表明,已有77%的银行提供借记卡,另有14%的银行计划在一年以内发行借记卡。
借记卡被用来进行销售点(POS)交易,但不能透支。同ATM和信用卡交易一样,借记卡交易可以通过相互连接的通讯网络进行,参与者包括消费者、商人、发卡银行、商人银行和地区或全国性网络。借记卡在线交易,使用与ATM交易相同的网络,离线交易则通过信用卡网络运行。一般的借记卡,都允许持卡人参与一个或多个借记卡网络或ATM网络。90年代早期,VISA和MasterCard公司在其信用卡网络基础之上,建成了离线借记卡网络,借记卡用户已可以使用VISA和MasterCard所拥有的所有信用卡设施。因而,虽然在线借记卡交易的数量增长很快,但离线交易的数量增长得更快,1995年以来,离线交易的数量以60%的幅度递增,流通中离线借记卡的数量翻了3翻。
除此之外,借记卡网络和ATM网络也被用于福利金的电子转帐(EBT:ElectronicBenefitsTransfer),各类政府部门用其向那些没有银行帐户的受益人发放现金补助或食物补贴。受益人可以持卡从签约的ATM机上支取现金,也可以通过签约的杂货店、便利店的借记卡终端设备,购买食物。现在,联邦和39个洲政府利用EBT项目,为400多万家庭提供福利。
(二)资金转帐与信用卡和借记卡这种由消费者持有的支付工具不同,资金转帐系统完全是一个由指令来操作的系统。美国的资金转帐系统有两种:电信转帐和自动清算所(ACH)。
1.电信转帐电信转帐是发生在银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相互间的大额、批发支付。其交易数量虽不到1%,但所占交易份额却非常大。
电信转帐通过两个电子支付网络进行,一是联储电信(FEDWIRE),二是银行间票据交换所支付系统(CHIPS)。联储电信由联储运营,用于银行间交易的清算,CHIPS由纽约交换所协会运营,主要用于外汇交易的清算。目前联储电信的平均每笔金额约为300万美元,CHIPS的平均每笔金额约为600万美元。
2.自动清算所(ACH)自动清算所资金转帐一般用于小额支付,目前其平均每笔金额在3000美元左右,它在功能上与其他一些零售支付工具,如现金、支票、信用卡、借记卡等较为相似。
自动清算所网络是一个全国性的电子支付网络,代表其客户的金融机构、企业和政府,利用它交换支付指令。这一网络被用于工资支付、自动账单支付和企业税收支付等。它也常被作为其他支付方式,如ATM、信用卡、借记卡等交易的基础清算机制。目前美国有2万家金融机构、200万家企业、1亿个消费者直接或间接地使用ACH网络。ACH的增长速度位居第二,近几年年均增长速度为16%,但同借记卡一样,其交易份额相对较小,目前只占5%。美国有4家ACH运营者,其中联储最大,它清算了近80%的ACH交易。
ACH网络最广泛的用途是直接存入交易,即用户可以直接将其工资和政府福利存入其支票或储蓄帐户。美国已有50%的雇员,75%的社会保障受益者参加了工资存入工程。居民个人使用ACH网的第二种方式是进行那些经常性的自动划拨式的账单支付,如抵押或分期付款的支付。1998年,账单支付和其他消费者债务的ACH交易支付共计12亿美元,较上年增长了17%。公司应用ACH网络的范围也较广,除了为雇员提供工资存入项目以外,许多公司也利用ACH对供货商和贸易伙伴进行电子支付。一些公司,尤其是大的零售商,也利用ACH网络从不同的地区收集帐款。同时,利用ACH支付公司税的企业数量也在日益增加。ACH交易的第三个主要使用者是联邦政府,目前,73%的美国财政支出的支付是通过电子化方式进行的,其中包括96%的工资支付,73%的福利支付和50%的采购支付。
3.电子帐单提交与支付(EBPP)EBPP是消费者通过互联网,接受并支付帐单的一种方法,由电子帐单支付和电子帐单提交两部分组成。它通过网络将帐单以在线的方式传递给消费者,消费者以在线方式收到帐单后,进行在线支付。EBPP目前有两种模式,一是债权人直接提交模式(BillerDirect),帐单开出者直接将帐单放在其网站上,消费者得到帐单后,通过ACH或信用卡支付。这种模式的缺陷是,消费者不得不访问与之相关的每一个帐单开出者所在网站;二是联合模式,由第三方收集各个帐单开出者开出的帐单,将其统一发布在中心网站上,供消费者使用。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只需访问一个网站即可。EBPP现在仍处于发展阶段,但已受到了高度重视。
4.支票转换支票转换也就是销售点(POS)支票转换,它是指在销售点将纸质支票转换为ACH交易的过程。POS支票转换已在约1700个地区进行了试点,一些主要的零售商已开始提供这一服务。一些网站也正在提供所谓在线支票转换,它们与POS支票转换相似,消费者首先提供支票信息,然后将交易方式转换为ACH交易。
(三)电子货币。
虽然至今为止,电子货币中的多数品种,只有有限的消费者和商家感兴趣,但电子货币中包含着一些创新和一些潜在的重要支付机理。美国的电子货币主要包括:1.储值工具这是一类预付储值产品,资金以电子方式被预先储存在卡片之中,称之为“储值卡”;或计算机里,称之为“电子现金”。
储值卡既可以是多用途(开放系统)卡,进行多种支付,也可以是单用途(封闭系统)卡,其支付范围相当有限。单用途储值卡的例子很多,包括公众交通卡、电话卡、复印卡和电子礼品卡等。多用途卡的代表是智能卡,在卡内镶有一个小芯片,与欧洲不同,多用途卡在美国尚未得到普遍接受。
电子现金在美国的影响也较小。早期的尝试由DigiCash公司进行,但不太成功,他们的设计是让参与银行对其储户发行电子现金,然后,客户用这些电子现金在参与商户那里进行在线购买。近期的实验由Flooz.com公司进行,它要求消费者先购买一定单位的名为“Flooz”电子通货,随后再对参与商户进行在线支付。
2.微额支付与电子支票微额支付是指其金额太小,不宜用信用卡结算的那些支付。电子现金是一个途径,其他途径还包括: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s)的帐单合并和电信公司帐单,参与商将有关支付信息发送给消费者的ISP,后者将其加进消费者每月的ISP或电信帐单之中,一同收费。在一定意义上,这些微额支付方式代表着一类新的电子货币形式。
电子货币的一种新形式是电子支票,它由“金融服务技术联盟”设计发展而成,该联盟包括银行、政府机构和其他金融业参与者。电子支票模仿纸质支票,但其开出、递送、存入、交换和清算,每一步都是电子化处理。作为一种与前文所述的支票转换不同的支付工具,电子支票现在正在美国财政部有限的范围内进行实验。
三、美国电子支付发展的启示
美国电子支付方式的发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电子支付工具种类较多,能较好地满足各类不同的支付清算需要;二是层次合理,既保证了支付清算效率的提高,降低了支付风险,又避免了对支付参与者形成一些不必要的限制和费用;三是发展的递进性较好,支付工具层层递进,相互衔接,有效地利用了原有资源;四是积极引导,鼓励竞争和创新,不采取强行的统一规范政策,争取技术领先;五是发展速度正在日益加快,电子支付的所有类型都呈上升趋势,一些新的电子支付工具还在不断涌现。由于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和90年代在高技术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一代对电子支付方式的喜爱,其发展的趋势仍会继续。
相比之下,我国目前的电子支付体系,虽然历经了10余年的发展,初步形成了一个以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证券结算公司为主,由全国电子联行系统(EIS)、电子资金汇兑系统、证券结算系统、同城清算所和邮政支付系统组成的系统框架,但相对于正在迅猛发展的电子商务而言,已严重滞后。同时,这一体系还存在着一些严重的问题:首先是支付清算体系内容庞杂、层次不清。我国的支付清算体系不仅承担着支付清算的任务,同时它又是银行科技电子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在电子货币、网络银行等的发展过程中,又扩展到了电子金融业的领域,形成了一个庞杂的体系。由于金融电子化所涵盖的内容过于广泛,目前追求的仍然是“大而全”的模式,简单的金融电子化方面的规范标准化工作反而受到了影响,造成管理困难,整体效能低下。目前各系统间还没有形成一个多层次的有效资金转移网络,在零售支付结算服务方面严重滞后。一些常规问题,如前置系统、在途资金等都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其次是支付清算制度不合理。我国的电子联行基本上是在模拟手工作业的基础上建立的,一些制度安排也沿用了传统的规定。例如,目前规定商业银行每笔50万元(有的地方是10万元)以上的支付清算项目,必须经过电子联行,尽管对于4大国有商业银行来说,利用其内部网络,更经济,更高效。
第三,网络安全和发展成本令人担忧。目前的电子支付网络建设,可以用“一大二慢”来概括,“一大”是指物理上规模庞大;“二慢”是建设速度慢,应变反应慢。网络过于庞大对网络安全本身不利,增加了防范外部攻击的难度,技术漏洞和网络薄弱环节出现的可能性加大,意外事故出现的概率变大。由于重要设备基本上从国外引进,这类设备的技术进步又十分迅速,因而更新换代的成本相当高昂。同时,一旦系统受到威胁,点多面广,将严重影响应变反应速度。
第四,原有法律、法规不适应。支付离不开有关资金转移、确认、风险责任划分、交易记录的保存,以及信息安全等法律规范,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基本上是建立在资金有形转移基础上的,在一些方面,已不能适应电子支付方式发展的需要。比如《合同法》,尽管全国人大1999年3月15日通过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于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首次明确了电子合同的合法地位,但对电子合同的描述还是粗线条的,缺乏可操作性。再如,《票据法》中有关结算的规定,对一些新的电子结算工具几乎没有涉及。在个人隐私保护、支付风险管理等方面,尚无系统的法规体系等。这些问题不仅可能会对经济、金融的顺畅运行造成不利的影响,增加了社会的交易费用和福利损失,而且也会严重影响到电子金融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