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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理论是著作权实用主义者论证著作权正当性的传统理论。然而,实践中演绎权在激励原作创作的同时,也会抑制演绎创作,激励理论能否解释演绎权的正当性,受到了许多学者的质疑。一些著作权实用主义者由此提出了一些新的理论来论证演绎权的正当性。这些"新实用主义"理论为我们提供了审视演绎权的新视角,但不足以取代激励理论支撑起整个演绎权大厦。实践中之所以出现演绎权抑制创作的现象,根源在于演绎许可的交易成本过高。这种现象应当、并且也能够通过科学设置法定许可制度消除,而不应反过来成为舍弃激励理论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