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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第24条的“精神文明”条款应从培育公民共和精神的角度进行解释。精神文明建设不独为意识形态的教化需要,更是共和国对公民德性的要求和培育。人民共和国意在克服现代国家的“道德冷却”,重新树立起美德的旗帜,回归到古典共和传统下对公民德性的倚重。人民共和国作为公民美德的生发机制,通过赋予公民广泛的政治自由和个人权利,使公民通过政治参与和美德教育,塑造共和语境中公民特有的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