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以2002-2007年的公司数据为研究样本,用二分类logistic回归检验公司治理机制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影响,发现:提高公司高管人员的持股比例、增加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适当的董事会会议强度可以减少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上市公司所在地区的市场化程度越高、政府干预程度越低、法治及中介组织发育水平越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越合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的公司有更高的信息披露质量;两职兼任、独立董事比例、委员会数量对公司透明度均为无显著影响;会计绩效越好、资产负债率越低,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越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