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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发展到今天,“谁来种田”竟成了一个社会问题,主要有两个根本原因:一是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仍然没有根本性改变。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方式还没有建立起来,农作物品种的多样性、农业生产技术的复杂性、生产环节的繁冗性、生产周期的漫长性、生产过程的风险性等带来的农业劳动强度仍然偏高、偏重、偏大。不仅有来自农艺要求的繁琐操作强度,也有来自机械化水平低的体力强度,还有来自农业专业知识要求多、宽、广的学习强度,农业劳作仍然十分辛苦。仅就机械化程度而言,全国无论是粮食生产机械化、棉油糖等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还是养殖业、林果业、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等水平都还处于较低阶段。据统计资料显示,到2012年底,我国农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了48%,但其中诸如水稻栽植环节机械化水平仅为25%左右,油菜机播水平、机收水平还低于15%。在现今的物质生活条件下,从事农业生产就再非人所愿。二是农业的比较效益低。从事农业的收入不高,在当今的高物价、高成本、高风险时代,农业丰收难、丰收增收难、实现富裕难,农民的钱袋子一直鼓不起来,养家糊口都难了,更谈不上靠农业发家致富。有统计资料显示,到2012年底,农民家庭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已开始超过从事农业的经营性收入,且占家庭纯收入的比重已超过40%,工资性收入正呈现出扩张加快的趋势。创收难,富裕难,劳动强度又大,谁乐意从事?在当今的就业渠道多元化情况下,从事农业生产就再非人所选。
总之,上述二个原因会导致农业劳动力自然分流、转移、缺失,“谁来种田”必然成为发展中的新问题。笔者认为,农业技术集成化和农村土地经营业主化或是解决之策。
没有农业技术集成化就没有农业现代化
众所周知,农业是自然再生产,产业链条长,上下游关联性强 ,与二三产业相比,农业生产对象具有显著的生物特性,不同产品对技术要求的差异性大,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环节多、链条长,整个农业生产过程表现出明显的区域性、季节性、周期性和风险性的特点,单一的农业技术难以实现农业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目标。我国最大的国情就是人多地少水缺,人增地减趋势难以逆转,资源紧缺的矛盾日趋突出,精耕细作成为农业发展的必走之路。一方面,当前现代科学技术在农业上的投入和应用水平还相当的低,而精耕细作又需要农业技术的集成化。因此,农业技术集成化就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科技支撑,农业技术的集成化进程就是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进程。可以说,没有农业技术集成化就没有农业现代化。另一方面,随着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推进,精耕细作不仅使农业生产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层面对科学技术的依靠度越来越高,而且在科学技术应用的要求上也愈来愈高,从而使得传统粗放式的农业生产在向现代精细化农业生产的推进过程变得异常复杂:愈是要依靠高科技、愈是要应用高科技,就愈是要解决高科技,愈是要解决高科技就又必须依靠新科技,这就使得农业生产在向现代化的推进过程中,变成了一个庞大的、复杂的、不断需要新技术作支撑的系统工程,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变得异常艰难。因此,鉴于目前我国农作物种类众多,在现阶段全面铺开农业技术集成化革命,既不可能,也没必要的现实性,全国可在不同省份中分别选择要1-2个主要农作物的生产集成化技术进行“单兵突破”,争取用5-10年的时间集中相关力量探索、研发、试验,在水稻、小麦、玉米、油菜、大豆和大宗蔬菜、水果等主要农作物上率先实现生产技术集成化,包括规模化、精准化、设施化、智能化及机械化、精深加工、储运保鲜等全产业链条、全生产环节的技术集成。
农业技术集成化的任务之一是解决农业劳动强度问题,让农业生产不再那么繁琐、不再那么艰辛,吸引人们愿意从事农业生产。如果农业生产技术实现集成化,就像咱们日常生活使用电视机、洗衣机、电脑、数码相机等产品这么方便,农业生产也能“傻瓜”式操作、“一键”式调控,大大减轻人们的劳动强度和烦心程度,谁会不再热爱农业?!
同时,从农业生产上讲,由于农业的专业性、知识性、技术性都非常强,而几千年来的体制使得我们的现有农村劳动力文化水平偏低、接受能力偏弱,特别是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出去以后,农村劳动力老龄化、妇孺化现象十分普遍,而农业现代化建设又是高知识、高技术、高标准、高要求的集合,这就会出现发展需要与劳动力供给脱节的问题,农业劳动力呈现出的技术性、结构性、数量性短缺,就成为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制约瓶颈。因此,农业技术集成化还肩负着另一个任务,那就是转变我们对农业的传统管理理念。
笔者认为,相对于农业的现代化要求,农民是天生的弱知群体,要让他们接受和掌握过多、过高、过度繁杂的现代农业技术,让农民成为“万能者”是非常的不现实和极大的资源浪费。
农民本身就是一个弱知的群体,其主要任务就是当好农业生产技术的“应用者”或“使用者”,而不能“大而全”、“多且强”、“好中精”。因此,新时期,我们还应树立一个新理念,就是:农业管理部门主要为农民保驾护航,出台政策、给予投入、加强指导;农业科研机构主要深入研究农业生产的技术集成化问题,解决农业生产中的一个又一个技术难题,让难的技术不再难倒农民,让难变得易、变得简单,变得我们农民能轻松掌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主要配合科研机构把农业集成化技术推行到农民家中、手里,并反馈农业生产过程中涌现出的实际问题给科研部门去研究解决;农民就是简单的“应用者”、“操作者”,让农民兄弟也会用“遥控板”、“键盘”,而不再是“万能者”。
农村土地经营业主化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再一次明确: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提出了“抓紧研究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结合农田基本建设,鼓励农民采取互利互换方式,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土地流转不得搞强迫命令,确保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林地、草原)准入和监管制度”的要求。
笔者认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必须坚持的核心原则,不可动摇,不可突破,进行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必须围绕“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来开展。当前,我国农业土地经营分散、农村劳动力结构性减少、农户经营规模小、农业总体效益低是不争的事实,但目前我国仍还有2亿多农户,户均土地经营规模不到10亩,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千家万户的农户仍是农业生产主体。
因此,笔者认为:一方面,我们可引导、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充分调动现有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稳定现有农户不离开农业,不退出农业领域。另一方面,我们可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大学毕业生、工商企业等一些个体或社会组织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林地、草原)的准入和监管制度,在“确保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上,实施“农村土地承包业主制”,引导、引进、监督社会资本和社会智力资源来经营、管理退出农业领域的农户承包地、撂荒地、闲置农地,以及新开辟可用的林地、草地、滩涂地等,把农村的土地资源都利用起来,使这部分土地流转起来,成为“业主农场”,让其与“家庭农场”互为补充、相互推动。农村土地经营业主化,实质上是在我国农村土地资源逐年减少、土地资源日趋紧缺的现实面前,尽最大可能保护、利用、节约和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我国各地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发展程度、文化习俗各不相同,农业发展呈现出多层次性和不平衡性。以“家庭农场”和“业主农场”为标志的新型农村土地经营业主化方式,不失为新时期我国农村土地经营的可选择模式!
推行农村土地经营业主化,一方面是在遵循和巩固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体制的基础上,充分保护现有农户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调动现有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是在维护和深化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体制的基础上,引导社会资本来经营、管理退出农业领域的农户承包地、撂荒地、闲置农地,以及新开辟的林地、草地、滩涂地等,既是对农村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又充分调动了社会力量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这或许是农村土地经营方式的一种创新和探索。
(作者单位:四川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
总之,上述二个原因会导致农业劳动力自然分流、转移、缺失,“谁来种田”必然成为发展中的新问题。笔者认为,农业技术集成化和农村土地经营业主化或是解决之策。
没有农业技术集成化就没有农业现代化
众所周知,农业是自然再生产,产业链条长,上下游关联性强 ,与二三产业相比,农业生产对象具有显著的生物特性,不同产品对技术要求的差异性大,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环节多、链条长,整个农业生产过程表现出明显的区域性、季节性、周期性和风险性的特点,单一的农业技术难以实现农业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目标。我国最大的国情就是人多地少水缺,人增地减趋势难以逆转,资源紧缺的矛盾日趋突出,精耕细作成为农业发展的必走之路。一方面,当前现代科学技术在农业上的投入和应用水平还相当的低,而精耕细作又需要农业技术的集成化。因此,农业技术集成化就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科技支撑,农业技术的集成化进程就是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进程。可以说,没有农业技术集成化就没有农业现代化。另一方面,随着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推进,精耕细作不仅使农业生产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层面对科学技术的依靠度越来越高,而且在科学技术应用的要求上也愈来愈高,从而使得传统粗放式的农业生产在向现代精细化农业生产的推进过程变得异常复杂:愈是要依靠高科技、愈是要应用高科技,就愈是要解决高科技,愈是要解决高科技就又必须依靠新科技,这就使得农业生产在向现代化的推进过程中,变成了一个庞大的、复杂的、不断需要新技术作支撑的系统工程,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变得异常艰难。因此,鉴于目前我国农作物种类众多,在现阶段全面铺开农业技术集成化革命,既不可能,也没必要的现实性,全国可在不同省份中分别选择要1-2个主要农作物的生产集成化技术进行“单兵突破”,争取用5-10年的时间集中相关力量探索、研发、试验,在水稻、小麦、玉米、油菜、大豆和大宗蔬菜、水果等主要农作物上率先实现生产技术集成化,包括规模化、精准化、设施化、智能化及机械化、精深加工、储运保鲜等全产业链条、全生产环节的技术集成。
农业技术集成化的任务之一是解决农业劳动强度问题,让农业生产不再那么繁琐、不再那么艰辛,吸引人们愿意从事农业生产。如果农业生产技术实现集成化,就像咱们日常生活使用电视机、洗衣机、电脑、数码相机等产品这么方便,农业生产也能“傻瓜”式操作、“一键”式调控,大大减轻人们的劳动强度和烦心程度,谁会不再热爱农业?!
同时,从农业生产上讲,由于农业的专业性、知识性、技术性都非常强,而几千年来的体制使得我们的现有农村劳动力文化水平偏低、接受能力偏弱,特别是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出去以后,农村劳动力老龄化、妇孺化现象十分普遍,而农业现代化建设又是高知识、高技术、高标准、高要求的集合,这就会出现发展需要与劳动力供给脱节的问题,农业劳动力呈现出的技术性、结构性、数量性短缺,就成为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制约瓶颈。因此,农业技术集成化还肩负着另一个任务,那就是转变我们对农业的传统管理理念。
笔者认为,相对于农业的现代化要求,农民是天生的弱知群体,要让他们接受和掌握过多、过高、过度繁杂的现代农业技术,让农民成为“万能者”是非常的不现实和极大的资源浪费。
农民本身就是一个弱知的群体,其主要任务就是当好农业生产技术的“应用者”或“使用者”,而不能“大而全”、“多且强”、“好中精”。因此,新时期,我们还应树立一个新理念,就是:农业管理部门主要为农民保驾护航,出台政策、给予投入、加强指导;农业科研机构主要深入研究农业生产的技术集成化问题,解决农业生产中的一个又一个技术难题,让难的技术不再难倒农民,让难变得易、变得简单,变得我们农民能轻松掌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主要配合科研机构把农业集成化技术推行到农民家中、手里,并反馈农业生产过程中涌现出的实际问题给科研部门去研究解决;农民就是简单的“应用者”、“操作者”,让农民兄弟也会用“遥控板”、“键盘”,而不再是“万能者”。
农村土地经营业主化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再一次明确: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提出了“抓紧研究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结合农田基本建设,鼓励农民采取互利互换方式,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土地流转不得搞强迫命令,确保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林地、草原)准入和监管制度”的要求。
笔者认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必须坚持的核心原则,不可动摇,不可突破,进行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必须围绕“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来开展。当前,我国农业土地经营分散、农村劳动力结构性减少、农户经营规模小、农业总体效益低是不争的事实,但目前我国仍还有2亿多农户,户均土地经营规模不到10亩,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千家万户的农户仍是农业生产主体。
因此,笔者认为:一方面,我们可引导、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充分调动现有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稳定现有农户不离开农业,不退出农业领域。另一方面,我们可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大学毕业生、工商企业等一些个体或社会组织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林地、草原)的准入和监管制度,在“确保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上,实施“农村土地承包业主制”,引导、引进、监督社会资本和社会智力资源来经营、管理退出农业领域的农户承包地、撂荒地、闲置农地,以及新开辟可用的林地、草地、滩涂地等,把农村的土地资源都利用起来,使这部分土地流转起来,成为“业主农场”,让其与“家庭农场”互为补充、相互推动。农村土地经营业主化,实质上是在我国农村土地资源逐年减少、土地资源日趋紧缺的现实面前,尽最大可能保护、利用、节约和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我国各地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发展程度、文化习俗各不相同,农业发展呈现出多层次性和不平衡性。以“家庭农场”和“业主农场”为标志的新型农村土地经营业主化方式,不失为新时期我国农村土地经营的可选择模式!
推行农村土地经营业主化,一方面是在遵循和巩固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体制的基础上,充分保护现有农户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调动现有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是在维护和深化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体制的基础上,引导社会资本来经营、管理退出农业领域的农户承包地、撂荒地、闲置农地,以及新开辟的林地、草地、滩涂地等,既是对农村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又充分调动了社会力量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这或许是农村土地经营方式的一种创新和探索。
(作者单位:四川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