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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养废止已成定局,但其应往何处去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当前学界较为流行的观点中主要有保安处分化、轻罪化、违法行为矫正和分流处理四种方案。系统性审查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发现,劳动教养承继制度应定位于教育矫治。深化违法行为教育矫正立法研究,促成与我国惩罚性法律体系相并行的教育矫正法尽早出台,应是我国劳动教养制度改革的最终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