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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低出生体重儿发生原因及相关因素,为有关部门制定政策和预防措施提供依据。方法对深圳市盐田区2001—2010年出生的576例低出生体重儿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为4.10%(576/14048),其中流动人口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为4.77%,常住人口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为3.29%,两者经×。检验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流动人口孕期保健系统管理率仅为19.62%;早产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为55.68%(348/625),是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的第一因素,占低出生体重的60.42%(3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