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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力学问题时,常常要进行力的分解.力的分解是力的合成的逆运算,同样遵循平行四边形定则.如果没有其他条件的限制,对于同一条对角线,可以作出无数个不同的平行四边形.为此,在分解某个力时,常采用按作用效果分解力和正交法分解力.到底应按哪一种方式分解呢?不同的老师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老师认为按作用效果分解没有用处,一律按正交法分解就行.也有的老师,强调应按作用效果分解.笔者认为这两种做法都不可取,都是片面的,因为二者各有特点,应区分对待,这里面有值得研究的地方,现将研究结果介绍如下,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