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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指出: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我认为,这个“利益”问题,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核心的焦点,这就要求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必须从七个方面入手,着力解决那些目前侵害或困扰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从促进经济增长入手,着力解决群众就业的源头
经济增长是解决就业的根本。从世情、国情来看,保增长仍是我们面前的首要任务。我国正处于经济企稳回升期,这为就业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有利条件。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安国之道。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顺民意、得民心、符合中国国情的好政策。一要把降低城镇失业率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着力点和重要目标,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设计一套对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科学体系。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论英雄,不以GDP一个指标论成败。二要加大积极的财政政策与积极的就业政策的融和度,以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积极的就业政策。三要认真研究稳健的货币政策如何为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服务等问题。
二、从理顺分配关系入手,着力解决社会公平的核心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在稳步增长的同时,城乡、地区、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呈拉大趋势,一些行业收入水平过高,分配秩序比较混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一定程度、一定范围影响了社会和谐。
收入分配是关系社会公平能否实现的核心问题,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应做到三管齐下:一是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二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调整二次分配比例,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三是着力提高低收入的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缩小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
三、从调控宏观经济入手,着力解决经济增长的方式
自科学发展观提出以后,尽管近年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但总体上,我国经济增长方式并未实现根本转变,以“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和低效率”为特征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格局还在继续。据权威人士介绍,近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仅占世界总量的4.1%,但所消耗的原油、原煤、铁矿石、钢材、氧化铝、水泥分别约为世界总消费量的7.4%、31%、30%、27%、25%和40%。
目前,与粗放型增长方式密切相关的乱征土地、环境污染、资源紧缺等问题,已在一定程度上转化成相应的社会风险因素,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诱因。为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切实转变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更加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更加注重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从健全社会保障入手,着力解决“病有所医、老有所养”
社会保障是维护百姓切身利益的“托底”机制,是一张维护社会安全的“防护网”,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最基本的保证作用。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已取得重要进展,但必须看到,我国社会保障的水平仍然较低,覆盖范围也有待扩大,还有大量的人群应尽快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来。
当前,强化我国社会保障工作,一要逐步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引导和帮助低保对象、学生、儿童等居民参加城市居民医疗统筹,继续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二要努力解决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险问题;三要采取多种方式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期生计;四要探索和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五要加强和规范农村特困群体生活救助工作,探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
五、从化解社会矛盾入手,着力畅通利益诉求的渠道
国际经验表明,当一个国家人均GDP进入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时期,这个国家则进入了矛盾凸显期,由于各种经济社会矛盾加剧,处理得好,能够顺利发展,经济发展能够很快上一个新台阶,处理不好,经济将停滞不前或倒退。目前我国已进入人均GDP1000美元阶段,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经济社会问题,巩固改革发展的成果,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应积极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重构社会结构,完善社会组织,调整社会关系,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各组织的创造活力,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社会形成合力,努力实现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如何进一步畅通百姓利益诉求渠道、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主要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要反映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重视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特别是要关心经济社会地位下降明显的群体,使他们的生活得到保障、生产得到发展。二要建立健全社会利益的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引导各个利益群体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三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增强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六、从统筹经济社会入手,着力解决发展“短腿”现象
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长期以来,我国重经济发展、轻社会发展,形成了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不协调现象,而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克服社会发展中的“短腿”现象。因此,一要加大社会事业投入,着力解决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滞后的问题。二要加大农村的社会事业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城乡之间、不同区域之间公益事业发展不均衡的问题。三要加强对社会事业的监督管理力度,着力解决一些行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一切向钱看等偏离公益目标的问题。
七、从防止“权力寻租”入手,把反腐倡廉落到实处
腐败现象是和谐社会的大敌,它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违背了公平正义的社会准则,削弱了全社会的凝聚力。党中央清醒地看到了腐败现象对党、国家和社会的严重危害,一直高度重视反腐败斗争,注重从源头上采取措施防治腐败现象。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使各项反腐败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今后,进一步开展反腐败斗争必须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要进一步发扬人民民主特别是党内民主,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从制度上防止“权力寻租”。二要坚持公开、透明,使监督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从机制上防止“暗箱操作”。三要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增强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进而形成反腐倡廉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从促进经济增长入手,着力解决群众就业的源头
经济增长是解决就业的根本。从世情、国情来看,保增长仍是我们面前的首要任务。我国正处于经济企稳回升期,这为就业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有利条件。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安国之道。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顺民意、得民心、符合中国国情的好政策。一要把降低城镇失业率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着力点和重要目标,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设计一套对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科学体系。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论英雄,不以GDP一个指标论成败。二要加大积极的财政政策与积极的就业政策的融和度,以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积极的就业政策。三要认真研究稳健的货币政策如何为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服务等问题。
二、从理顺分配关系入手,着力解决社会公平的核心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在稳步增长的同时,城乡、地区、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呈拉大趋势,一些行业收入水平过高,分配秩序比较混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一定程度、一定范围影响了社会和谐。
收入分配是关系社会公平能否实现的核心问题,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应做到三管齐下:一是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二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调整二次分配比例,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三是着力提高低收入的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缩小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
三、从调控宏观经济入手,着力解决经济增长的方式
自科学发展观提出以后,尽管近年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但总体上,我国经济增长方式并未实现根本转变,以“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和低效率”为特征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格局还在继续。据权威人士介绍,近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仅占世界总量的4.1%,但所消耗的原油、原煤、铁矿石、钢材、氧化铝、水泥分别约为世界总消费量的7.4%、31%、30%、27%、25%和40%。
目前,与粗放型增长方式密切相关的乱征土地、环境污染、资源紧缺等问题,已在一定程度上转化成相应的社会风险因素,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诱因。为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切实转变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更加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更加注重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从健全社会保障入手,着力解决“病有所医、老有所养”
社会保障是维护百姓切身利益的“托底”机制,是一张维护社会安全的“防护网”,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最基本的保证作用。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已取得重要进展,但必须看到,我国社会保障的水平仍然较低,覆盖范围也有待扩大,还有大量的人群应尽快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来。
当前,强化我国社会保障工作,一要逐步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引导和帮助低保对象、学生、儿童等居民参加城市居民医疗统筹,继续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二要努力解决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险问题;三要采取多种方式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期生计;四要探索和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五要加强和规范农村特困群体生活救助工作,探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
五、从化解社会矛盾入手,着力畅通利益诉求的渠道
国际经验表明,当一个国家人均GDP进入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时期,这个国家则进入了矛盾凸显期,由于各种经济社会矛盾加剧,处理得好,能够顺利发展,经济发展能够很快上一个新台阶,处理不好,经济将停滞不前或倒退。目前我国已进入人均GDP1000美元阶段,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经济社会问题,巩固改革发展的成果,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应积极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重构社会结构,完善社会组织,调整社会关系,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各组织的创造活力,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社会形成合力,努力实现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如何进一步畅通百姓利益诉求渠道、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主要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要反映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重视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特别是要关心经济社会地位下降明显的群体,使他们的生活得到保障、生产得到发展。二要建立健全社会利益的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引导各个利益群体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三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增强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六、从统筹经济社会入手,着力解决发展“短腿”现象
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长期以来,我国重经济发展、轻社会发展,形成了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不协调现象,而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克服社会发展中的“短腿”现象。因此,一要加大社会事业投入,着力解决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滞后的问题。二要加大农村的社会事业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城乡之间、不同区域之间公益事业发展不均衡的问题。三要加强对社会事业的监督管理力度,着力解决一些行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一切向钱看等偏离公益目标的问题。
七、从防止“权力寻租”入手,把反腐倡廉落到实处
腐败现象是和谐社会的大敌,它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违背了公平正义的社会准则,削弱了全社会的凝聚力。党中央清醒地看到了腐败现象对党、国家和社会的严重危害,一直高度重视反腐败斗争,注重从源头上采取措施防治腐败现象。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使各项反腐败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今后,进一步开展反腐败斗争必须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要进一步发扬人民民主特别是党内民主,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从制度上防止“权力寻租”。二要坚持公开、透明,使监督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从机制上防止“暗箱操作”。三要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增强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进而形成反腐倡廉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