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浏阳市作为湖南省林权制度改革的试点之一,在权属确定、放活经营、林权处置和利益保证等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诸多改革措施的出台,明显地加速了林地向规模经营转变。在此基础上,对浏阳市在林权制度改革中所反映出的分户经营与规模经营、"谁造谁有"与限额采伐、基层政府"促改"与"束改"以及改革主体的"热"与经营主体的"冷"之间矛盾等问题,从理论上和具体措施上进行了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