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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的主流观点,常常把家族企业作为一种落后的产业组织象征,把这种组织形式当作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与现代企业相对,有学者认为家族企业是一种“新古典企业模式”。尽管如此,却并不妨碍家族企业在中国乃至世界范围内所取得的成功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改革开放至今的20余年中,许多家族企业不断涌现出来、发展壮大,其创业的势头往往相当迅猛。
家族经营不是落后经营
《中国家族企业创业秘史》一文认为,家族企业作为一种有别于其他类型的企业,在经营上具有独特的风格:一是大多数依靠家族资金和家族成员的劳动力与关系网而创立,成员以低于市场薪金水平为企业服务;二是在决策上多采用集权模式,由一个或几个领导人为企业管理核心做出决定;三是机制比较灵活,适应经济环境变化的能力较强,管理层通常把企业的命运和家族的命运联系起来,责任心很强。
从上述特点可以看出,家庭企业在竞争力方面也有其优势。其实,企业形式本无所谓高下,只要在当地管理交易成本最低就属于好形式。尽管有人将家族企业称为“新古典企业模式”,将其与现代企业对立起来,但我仍相信这样的观点:企业组织没有普遍适用的标准模式,现代企业并不是惟一的选择。没有古典就没有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更没有什么政治标准。创业最需要的是低成本的组织资源,而家族关系是最现成的非正式组织资源,能有效地保证企业领导的权威,并不断增强其凝聚力。
这其中有一个问题需要首先搞清楚,即家族经营和家族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家族制是一个社会学概念,指的是中国曾普遍存在的一种基本的社会组织形式,主要存在于以男性血缘关系为基础、相对集中地居住于某一社区(主要是村落)的同姓群体中。家族制是农业文明的产物,与现代工业和市场经济的法理制度格格不入。没有听说哪个乡镇企业内部搞了家族制,更没有听说哪个乡镇企业搞家族制取得了成功。多数人一听说乡镇企业内部有家族关系存在,便笼而统之地称为家族制,实则是一种误解。
家族企业的“三代之痒”
据调查显示,全世界家族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24年,正应了那句“富不过三代”的老话。从世界范围看,家族企业中30%能够生存到第二代,只有10%能够“活”过第三代,淘汰率相当高。几乎所有的家族企业,都面临着一个如何长远发展的问题。
不可否认,传统家族企业中的问题很多。在不少家族企业中,裙带关系相当严重,领导者任人唯亲。在这里,往往是家族逻辑超越了利益至上的商业原则。为了照顾家族成员的利益而不惜牺牲全局利益,这样就使公司的高级经理人和非家族雇员处在不公正的地位,打击了这部分人的积极性,加深了家族成员与非家族成员之间的对立情绪。同时,这类领导者往往独裁倾向和专制作风严重,实行家长式的管理,一人独大,反而使唯命是从的人得到重用,从而又引出薪酬不公正的问题。比如,爱多VCD的胡志标和陈天南同为创业者,但作为一把手的胡志标重用太太林莹,不听取异议,最终导致企业散伙。
家族企业另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组织机构混乱,权力界限、工作职能划分不清,工作内容互相交叉。在这些企业里,往往是董事长管总经理该管的事,总经理又管董事长该管的事。一方面造成了工作的混乱,另一方面又使企业的决策体系缺乏科学化、规范化。同时,家族企业封闭保守,在加强对企业相关信息控制的同时,又不注意及时收集外部信息,企业难以及时应对外部瞬息万变的环境。据报道,温州某村曾有8个小锅炉厂,几聚几散,大家都搞不大,甚至还相互拆台,原因就是家族内盘根错节的派系矛盾。大家都低头忙于对付别人的厂,自己的组织管理、学习提高全然丢在了脑后。
再有,家族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股份制不健全,难以进入资本市场。此外,企业股东之间存在着血缘亲缘关系这个“先天不足”,难以实行资本间的联合。企业要进入资本市场,首先要求企业要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连自己的企业都管理不好,别人怎么敢让你介入他的公司事务呢?当然,在这方面,国内的家族企业不是没有成功的例子,只是数量很少。刘永好的新希望集团控股多家上市公司,鲁冠球的万向集团进入美国资本市场并收购美国一家保险公司,就是因为这两家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比较健全,才实现了资本市场上的成功运作。
尽管存在上述问题,家族企业作为一种创业方式依然是其他形式无法替代的。客观一点说,从创业的角度来看,家族企业依旧充满独特的魅力。
家族经营不是落后经营
《中国家族企业创业秘史》一文认为,家族企业作为一种有别于其他类型的企业,在经营上具有独特的风格:一是大多数依靠家族资金和家族成员的劳动力与关系网而创立,成员以低于市场薪金水平为企业服务;二是在决策上多采用集权模式,由一个或几个领导人为企业管理核心做出决定;三是机制比较灵活,适应经济环境变化的能力较强,管理层通常把企业的命运和家族的命运联系起来,责任心很强。
从上述特点可以看出,家庭企业在竞争力方面也有其优势。其实,企业形式本无所谓高下,只要在当地管理交易成本最低就属于好形式。尽管有人将家族企业称为“新古典企业模式”,将其与现代企业对立起来,但我仍相信这样的观点:企业组织没有普遍适用的标准模式,现代企业并不是惟一的选择。没有古典就没有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更没有什么政治标准。创业最需要的是低成本的组织资源,而家族关系是最现成的非正式组织资源,能有效地保证企业领导的权威,并不断增强其凝聚力。
这其中有一个问题需要首先搞清楚,即家族经营和家族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家族制是一个社会学概念,指的是中国曾普遍存在的一种基本的社会组织形式,主要存在于以男性血缘关系为基础、相对集中地居住于某一社区(主要是村落)的同姓群体中。家族制是农业文明的产物,与现代工业和市场经济的法理制度格格不入。没有听说哪个乡镇企业内部搞了家族制,更没有听说哪个乡镇企业搞家族制取得了成功。多数人一听说乡镇企业内部有家族关系存在,便笼而统之地称为家族制,实则是一种误解。
家族企业的“三代之痒”
据调查显示,全世界家族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24年,正应了那句“富不过三代”的老话。从世界范围看,家族企业中30%能够生存到第二代,只有10%能够“活”过第三代,淘汰率相当高。几乎所有的家族企业,都面临着一个如何长远发展的问题。
不可否认,传统家族企业中的问题很多。在不少家族企业中,裙带关系相当严重,领导者任人唯亲。在这里,往往是家族逻辑超越了利益至上的商业原则。为了照顾家族成员的利益而不惜牺牲全局利益,这样就使公司的高级经理人和非家族雇员处在不公正的地位,打击了这部分人的积极性,加深了家族成员与非家族成员之间的对立情绪。同时,这类领导者往往独裁倾向和专制作风严重,实行家长式的管理,一人独大,反而使唯命是从的人得到重用,从而又引出薪酬不公正的问题。比如,爱多VCD的胡志标和陈天南同为创业者,但作为一把手的胡志标重用太太林莹,不听取异议,最终导致企业散伙。
家族企业另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组织机构混乱,权力界限、工作职能划分不清,工作内容互相交叉。在这些企业里,往往是董事长管总经理该管的事,总经理又管董事长该管的事。一方面造成了工作的混乱,另一方面又使企业的决策体系缺乏科学化、规范化。同时,家族企业封闭保守,在加强对企业相关信息控制的同时,又不注意及时收集外部信息,企业难以及时应对外部瞬息万变的环境。据报道,温州某村曾有8个小锅炉厂,几聚几散,大家都搞不大,甚至还相互拆台,原因就是家族内盘根错节的派系矛盾。大家都低头忙于对付别人的厂,自己的组织管理、学习提高全然丢在了脑后。
再有,家族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股份制不健全,难以进入资本市场。此外,企业股东之间存在着血缘亲缘关系这个“先天不足”,难以实行资本间的联合。企业要进入资本市场,首先要求企业要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连自己的企业都管理不好,别人怎么敢让你介入他的公司事务呢?当然,在这方面,国内的家族企业不是没有成功的例子,只是数量很少。刘永好的新希望集团控股多家上市公司,鲁冠球的万向集团进入美国资本市场并收购美国一家保险公司,就是因为这两家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比较健全,才实现了资本市场上的成功运作。
尽管存在上述问题,家族企业作为一种创业方式依然是其他形式无法替代的。客观一点说,从创业的角度来看,家族企业依旧充满独特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