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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闭幕的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我们组成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明确了新一届人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奋斗目标。我们要根据大会决议发出的号召,振奋精神,扎实开局,全面履行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职责。
一、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认识
当前,我们已经进入新世纪第二个十年,经济社会向纵深发展,民主法治顺势前行,人民对美好生活更加期盼。十八大首次以党代会这样的最高决策形式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决定性内容,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新一届常委会组成人员,无论是新进还是留任的同志,面对新事业新目标,都要以崭新的视角进一步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认识。最关键的是要认识以下三条:
第一,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八项基本要求,头尾两条是最根本的,第一条是“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第八条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党代表人民执政,这两条本质上是一致的。坚持党的领导,最根本的是要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政治纪律,维护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实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合理分工又相互协调,保证国家机关依法依程序行使职权,保证国家机关统一有效组织各项事业。可以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组织运行的过程,就是实现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过程。我们在国家权力机关工作,要始终把党的领导记在心上,维护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总归一句,就是要通过履行人大的法定职责,使党的决策和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从而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
第二,必须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近一段时间,我们都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聚焦点、闪光点,是人民,是对人民责任的承诺,对人民主体地位的尊重。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是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从根本上说,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实现和确立。这个制度,保证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使人民的命运紧紧掌握在人民自己手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直接实践者,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负有发展人民民主的重任。我们要站在党和人民事业大于天的高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不断发展和壮大人民民主,坚守人民当家作主这个根本。
第三,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现在,我们的奋斗目标已经确立,我们的中心任务就是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而努力奋斗。我们各级人大的同志要围绕这个中心、服务这个大局,坚定不移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浙江的实践。在具体工作中,要在省委的领导下,准确把握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既看到法律上的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又看到工作上的支持与协作的关系,理直气壮地保证宪法法律的贯彻实施,理直气壮地支持和监督“一府两院”工作,做到同心同向,步调一致。
实践总是以认识为先导,有什么样的认识就有什么样的实践。应该说,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和设计是科学的、先进的,是我们党避免周期兴亡、成就千秋大业的可靠保证,根本不需要另搞一套所谓的“自由民主制度”,关键是把我们自己的制度搞好。恩格斯说过,理论一旦掌握群众,就能形成强大的力量。我们要认识、认识、再认识,按照十八大的要求,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只有认识到位了,才能真正信仰、实践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功能和作用。
二、以为民求实的要求,明确本届人大工作的努力方向和主要任务
人大工作同党委、政府的工作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规律和优势,但都离不开“为民求实”这个要求。为民,就是在“民”字上做文章,紧扣民心、民生、民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大工作抓住了民心、民生、民主,就贴牢了大局,依靠了代表,服务了群众,促进了和谐,也就找准了主攻方向。本届常委会要始终坚持为民导向,在赢得民心、改善民生、发展民主这篇大文章里,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求实,就是在“实”字上下功夫,做到实时、实干、实效。人大工作只有做到实时、实干、实效,才能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关注热点,破解难点,做出成效。我们这一届人大要坚定求实指向,正确处理实体与程序、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在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上多下精功夫、深功夫,不断创新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努力把本届人大工作干出特色和亮点。
按照这样的要求,本届常委会在全面履职中,要花大力气抓好以下几方面任务:
第一,全面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立法工作出现了目标变化、重心调整、领域拓展等新情况。我们必须积极适应新情况新变化,在新的起点上转变地方立法理念,更加注重法规的修改完善,更加注重先行立法和自主立法,更加注重立法的浙江特色。特别是当前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攻坚期,必须着力向改革创新求红利。要充分发挥立法在改革创新上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同步,对于看准了的,就要及时启动立法,既强化总体制度设计,又总结提升基层创新实践,通过法定程序贯彻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努力以立法引领发展、推进改革。要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专工委在法规草案酝酿起草中的作用,始终把握立法决策的主导权。要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完善立项、起草、审议、表决、公布以及清理、评估等工作机制和程序,做到少而精、精而优。总的就是要提高立法工作质量,确保制定出来的法规精细、管用、有效。 第二,更加突出监督工作的着力点。人大监督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既要全面贯彻监督法,做好面上的监督,又必须找准着力点,集中使力、连续使力,有所突破、有所成效。毛主席说过,财政预算反映了国家的政策,规定了政府的范围和方向。可以说,抓住了预算,就抓住了政府活动的经脉。要深入贯彻十八大要求,以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为重点,围绕细化、规范、公开六个字,完善审查机制,加大审查力度,在预算决算审查监督上迈出新的步伐、取得实质性突破,切实管好人民的“钱袋子”,以此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要紧紧抓住关系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民生改善的重大问题,精心选题,周密部署,跟踪问效,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推动法律法规实施和重点工作落实。要继续探索改进司法监督的方法,以司法领域普遍性共性问题为着力点,打好法定监督方式的“组合拳”,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总的就是要把人大监督放到大局中谋划,抓大事、抓重点、抓成效,努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第三,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人大代表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立场,畅通和拓宽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完善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选民等制度,推出一批代表联系群众的典范,总结推广各地好的做法和形式,保证代表始终处在联系基层群众的一线,始终与基层群众打成一片。联系群众要在“密切”上下功夫,要建立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明确具体要求,通过走访、调研以及网络等渠道,健全代表联系网络,构建代表履职平台,使代表更好地反映民意、表达民愿、维护民利。要抓紧组织开展对新一届代表的培训,着力提高代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要认真处理代表议案、建议,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总的就是要始终坚持代表工作的基础性地位,依靠代表,服务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第四,完善人大工作机制。这些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探索实践了上下联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适时就审议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或决定、满意度测评、专题询问、召开公听会等方式方法,受到各方面的好评。对这些有效做法,本届常委会要予以坚持,并根据实践新发展,在具体方法上加以完善,使其产生更大效应。当今社会,网络化、信息化发展迅速,人们的权利意识、民主意识、参与意识不断高涨。人大作为人民的代表机关,不能关起门来做工作,人大之门要永远向人民敞开。要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按照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相结合的要求,推进人大工作公开,扩大人大工作民主,继续开展公民旁听、视频直播和网络在线访谈等活动,同时开辟新的途径和渠道,直面群众,充分协商,使立法、监督、决定等各项工作,都能倾听诉求、凝聚共识、协调利益、择善而从。做好人大工作,需要内外协调、上下配合。要不断完善常委会议事制度和程序,保障组成人员意见能够充分发表、充分吸收,健全与“一府两院”沟通协调机制,注重发挥市县人大的支持配合作用,发挥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的专业优势,发挥机关的参谋保障功能,提高常委会各项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总的就是要与时俱进推动人大工作,永葆人大工作的生机和活力,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三、以勤勉敬业的精神状态,增强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我们担任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这是全省5400多万人民对我们的信任和重托。我们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要拿出最好的精神状态,激发动力、保持活力、展示魄力,着力抓好责任、学习、作风三个方面,以此打开新一届人大工作局面。
首先,责任是动力。人大工作的责任,就是对党的责任、对人民的责任、对法律的责任。责任是一种态度,态度决定工作。虽然人大与党、政、司法等机关的工作性质不同,人大不直接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事务,做人大工作可能不再需要风风火火,但大家都是为同一个目标而努力、为同一种事业而奋斗,面临着同样重大的责任。我们一定要增强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坚决克服“歇口气”、“退二线”等消极思想,避免“无从干起”、“无话可说”等无为思想,以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变责任为压力,变压力为动力,努力干出一番事业来。
其次,学习是方法。在座的许多同志都是转岗到人大来工作,面临着一个学习、转变、适应的问题,留任人大工作的同志也有一个再学习、再提高的问题。我们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要把学习作为开好局的切入点,认真学习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立法法、监督法、代表法等基本法律,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切实解决好人大工作怎么看、如何干的问题。由人大的性质所决定,人大工作有着自身的一套工作方式,民主集中制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原则,会议是人大履行职能的基本形式,人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都通过会议来审议和表决,审议时充分发表意见,表决时一人一票。希望大家抓紧学习、不断学习,尽快熟悉工作业务,尽快实现角色转变,尽快适应人大工作要求。
第三,作风是保证。良好的作风最能体现精神状态。最近,中央和省委都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和措施。我们要从改进作风做起,以优良的作风推动开局的工作。人大工作并不好做,有时容易搞虚。克服这一点就必须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推进调查研究常态化,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原始情况,发现矛盾和问题,善用辩证思维把问题掰开、析透,为履行立法、监督等职能奠定基础。要大力倡导讲真话、讲实话的务实风气,营造干实事、谋事业的良好氛围。有一种说法是人大工作比较超脱,应该说人大工作的超脱是超脱于具体事务、超脱于利益纠结,而不是责任的超脱、任务的超脱。我们做人大工作,就是要充分利用这种“超脱”,坚定地维护中央的权威和法律的尊严,站在人民的立场,敢于为群众说话,敢于替百姓代言,展现为民求实的良好风貌。
人大常委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个时间过起来很快。我们有幸赶上事业发展的好时代,有幸共同致力于人大工作,要倍加珍惜、倍加努力,不容安逸、不容懈怠,做到“团结、紧张、严肃、活泼”,在有限的五年时间里,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进步多做点事、多出点力,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做好本届第一年的工作,意义重大。本次会议结束后,今年常委会各项任务就将全面展开。秘书长办公会议要根据主任会议要求,加强联系协调,抓紧做好常委会年度重点任务的分工落实。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要按照分工要求,早启动、早准备,抓好各项重点工作的组织实施。省人大机关各个方面都要快速行动起来,优质高效地搞好服务保障,共同为新一届人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而努力。
一、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认识
当前,我们已经进入新世纪第二个十年,经济社会向纵深发展,民主法治顺势前行,人民对美好生活更加期盼。十八大首次以党代会这样的最高决策形式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决定性内容,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新一届常委会组成人员,无论是新进还是留任的同志,面对新事业新目标,都要以崭新的视角进一步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认识。最关键的是要认识以下三条:
第一,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八项基本要求,头尾两条是最根本的,第一条是“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第八条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党代表人民执政,这两条本质上是一致的。坚持党的领导,最根本的是要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政治纪律,维护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实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合理分工又相互协调,保证国家机关依法依程序行使职权,保证国家机关统一有效组织各项事业。可以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组织运行的过程,就是实现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过程。我们在国家权力机关工作,要始终把党的领导记在心上,维护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总归一句,就是要通过履行人大的法定职责,使党的决策和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从而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
第二,必须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近一段时间,我们都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聚焦点、闪光点,是人民,是对人民责任的承诺,对人民主体地位的尊重。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是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从根本上说,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实现和确立。这个制度,保证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使人民的命运紧紧掌握在人民自己手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直接实践者,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负有发展人民民主的重任。我们要站在党和人民事业大于天的高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不断发展和壮大人民民主,坚守人民当家作主这个根本。
第三,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现在,我们的奋斗目标已经确立,我们的中心任务就是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而努力奋斗。我们各级人大的同志要围绕这个中心、服务这个大局,坚定不移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浙江的实践。在具体工作中,要在省委的领导下,准确把握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既看到法律上的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又看到工作上的支持与协作的关系,理直气壮地保证宪法法律的贯彻实施,理直气壮地支持和监督“一府两院”工作,做到同心同向,步调一致。
实践总是以认识为先导,有什么样的认识就有什么样的实践。应该说,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和设计是科学的、先进的,是我们党避免周期兴亡、成就千秋大业的可靠保证,根本不需要另搞一套所谓的“自由民主制度”,关键是把我们自己的制度搞好。恩格斯说过,理论一旦掌握群众,就能形成强大的力量。我们要认识、认识、再认识,按照十八大的要求,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只有认识到位了,才能真正信仰、实践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功能和作用。
二、以为民求实的要求,明确本届人大工作的努力方向和主要任务
人大工作同党委、政府的工作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规律和优势,但都离不开“为民求实”这个要求。为民,就是在“民”字上做文章,紧扣民心、民生、民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大工作抓住了民心、民生、民主,就贴牢了大局,依靠了代表,服务了群众,促进了和谐,也就找准了主攻方向。本届常委会要始终坚持为民导向,在赢得民心、改善民生、发展民主这篇大文章里,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求实,就是在“实”字上下功夫,做到实时、实干、实效。人大工作只有做到实时、实干、实效,才能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关注热点,破解难点,做出成效。我们这一届人大要坚定求实指向,正确处理实体与程序、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在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上多下精功夫、深功夫,不断创新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努力把本届人大工作干出特色和亮点。
按照这样的要求,本届常委会在全面履职中,要花大力气抓好以下几方面任务:
第一,全面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立法工作出现了目标变化、重心调整、领域拓展等新情况。我们必须积极适应新情况新变化,在新的起点上转变地方立法理念,更加注重法规的修改完善,更加注重先行立法和自主立法,更加注重立法的浙江特色。特别是当前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攻坚期,必须着力向改革创新求红利。要充分发挥立法在改革创新上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同步,对于看准了的,就要及时启动立法,既强化总体制度设计,又总结提升基层创新实践,通过法定程序贯彻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努力以立法引领发展、推进改革。要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专工委在法规草案酝酿起草中的作用,始终把握立法决策的主导权。要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完善立项、起草、审议、表决、公布以及清理、评估等工作机制和程序,做到少而精、精而优。总的就是要提高立法工作质量,确保制定出来的法规精细、管用、有效。 第二,更加突出监督工作的着力点。人大监督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既要全面贯彻监督法,做好面上的监督,又必须找准着力点,集中使力、连续使力,有所突破、有所成效。毛主席说过,财政预算反映了国家的政策,规定了政府的范围和方向。可以说,抓住了预算,就抓住了政府活动的经脉。要深入贯彻十八大要求,以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为重点,围绕细化、规范、公开六个字,完善审查机制,加大审查力度,在预算决算审查监督上迈出新的步伐、取得实质性突破,切实管好人民的“钱袋子”,以此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要紧紧抓住关系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民生改善的重大问题,精心选题,周密部署,跟踪问效,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推动法律法规实施和重点工作落实。要继续探索改进司法监督的方法,以司法领域普遍性共性问题为着力点,打好法定监督方式的“组合拳”,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总的就是要把人大监督放到大局中谋划,抓大事、抓重点、抓成效,努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第三,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人大代表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立场,畅通和拓宽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完善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选民等制度,推出一批代表联系群众的典范,总结推广各地好的做法和形式,保证代表始终处在联系基层群众的一线,始终与基层群众打成一片。联系群众要在“密切”上下功夫,要建立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明确具体要求,通过走访、调研以及网络等渠道,健全代表联系网络,构建代表履职平台,使代表更好地反映民意、表达民愿、维护民利。要抓紧组织开展对新一届代表的培训,着力提高代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要认真处理代表议案、建议,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总的就是要始终坚持代表工作的基础性地位,依靠代表,服务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第四,完善人大工作机制。这些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探索实践了上下联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适时就审议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或决定、满意度测评、专题询问、召开公听会等方式方法,受到各方面的好评。对这些有效做法,本届常委会要予以坚持,并根据实践新发展,在具体方法上加以完善,使其产生更大效应。当今社会,网络化、信息化发展迅速,人们的权利意识、民主意识、参与意识不断高涨。人大作为人民的代表机关,不能关起门来做工作,人大之门要永远向人民敞开。要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按照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相结合的要求,推进人大工作公开,扩大人大工作民主,继续开展公民旁听、视频直播和网络在线访谈等活动,同时开辟新的途径和渠道,直面群众,充分协商,使立法、监督、决定等各项工作,都能倾听诉求、凝聚共识、协调利益、择善而从。做好人大工作,需要内外协调、上下配合。要不断完善常委会议事制度和程序,保障组成人员意见能够充分发表、充分吸收,健全与“一府两院”沟通协调机制,注重发挥市县人大的支持配合作用,发挥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的专业优势,发挥机关的参谋保障功能,提高常委会各项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总的就是要与时俱进推动人大工作,永葆人大工作的生机和活力,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三、以勤勉敬业的精神状态,增强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我们担任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这是全省5400多万人民对我们的信任和重托。我们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要拿出最好的精神状态,激发动力、保持活力、展示魄力,着力抓好责任、学习、作风三个方面,以此打开新一届人大工作局面。
首先,责任是动力。人大工作的责任,就是对党的责任、对人民的责任、对法律的责任。责任是一种态度,态度决定工作。虽然人大与党、政、司法等机关的工作性质不同,人大不直接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事务,做人大工作可能不再需要风风火火,但大家都是为同一个目标而努力、为同一种事业而奋斗,面临着同样重大的责任。我们一定要增强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坚决克服“歇口气”、“退二线”等消极思想,避免“无从干起”、“无话可说”等无为思想,以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变责任为压力,变压力为动力,努力干出一番事业来。
其次,学习是方法。在座的许多同志都是转岗到人大来工作,面临着一个学习、转变、适应的问题,留任人大工作的同志也有一个再学习、再提高的问题。我们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要把学习作为开好局的切入点,认真学习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立法法、监督法、代表法等基本法律,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切实解决好人大工作怎么看、如何干的问题。由人大的性质所决定,人大工作有着自身的一套工作方式,民主集中制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原则,会议是人大履行职能的基本形式,人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都通过会议来审议和表决,审议时充分发表意见,表决时一人一票。希望大家抓紧学习、不断学习,尽快熟悉工作业务,尽快实现角色转变,尽快适应人大工作要求。
第三,作风是保证。良好的作风最能体现精神状态。最近,中央和省委都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和措施。我们要从改进作风做起,以优良的作风推动开局的工作。人大工作并不好做,有时容易搞虚。克服这一点就必须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推进调查研究常态化,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原始情况,发现矛盾和问题,善用辩证思维把问题掰开、析透,为履行立法、监督等职能奠定基础。要大力倡导讲真话、讲实话的务实风气,营造干实事、谋事业的良好氛围。有一种说法是人大工作比较超脱,应该说人大工作的超脱是超脱于具体事务、超脱于利益纠结,而不是责任的超脱、任务的超脱。我们做人大工作,就是要充分利用这种“超脱”,坚定地维护中央的权威和法律的尊严,站在人民的立场,敢于为群众说话,敢于替百姓代言,展现为民求实的良好风貌。
人大常委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个时间过起来很快。我们有幸赶上事业发展的好时代,有幸共同致力于人大工作,要倍加珍惜、倍加努力,不容安逸、不容懈怠,做到“团结、紧张、严肃、活泼”,在有限的五年时间里,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进步多做点事、多出点力,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做好本届第一年的工作,意义重大。本次会议结束后,今年常委会各项任务就将全面展开。秘书长办公会议要根据主任会议要求,加强联系协调,抓紧做好常委会年度重点任务的分工落实。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要按照分工要求,早启动、早准备,抓好各项重点工作的组织实施。省人大机关各个方面都要快速行动起来,优质高效地搞好服务保障,共同为新一届人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