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环境标准是根据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环境的特征以及社会的经济条件和科学发展水平的基础上,规定了环境中污染物允许排放的数量、浓度、时间以及检测标准和其他技术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离不开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的全过程都需要环境标准进行质量控制,环境监测的结果也需要环境标准来进行评价。
[关键词]环境标准;环境监测;问题;策略
中图分类号:X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8-0264-01
引言
环境标准作为环境法律法规的一部分,其收集来源十分广泛。作为环境保护的有效实施者,政府必须确保环境系统公告及转发能够及时落实和有效宣贯。相关环保部门应该及时联系供应商,定期出版关于环保的图书、广告,保证环境标准在人们的视野中能及时更新。环境监测部门应该将自己变成图书的标准会员,通过缴纳一定的会员费,将自己变成图书标准的团体会员,保证环境保护等新标准能及时更新。
环境标准在环境监测程序中应该得到充分的应用,必须经过以下几个阶段。首先,通过委托方签订检测协议,进入接受委托阶段;其次,收集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价资料了解环境评价标准的影响因素,进入现场调查阶段;然后,通过污染物的排放标准检测污染物是否达到了相关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进入现场采样阶段;最后,根据国家颁布的环境质量标准、特定地区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实验室样品的分析检测,进入实验室分析阶段。
一、环境标准与环境监测工作介绍
(一)环境标准体系的介绍
环境标准可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三个等级,国家标准主要是指国家根据整体发展而制定的国家级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环境基础标准等;地方标准是根据地区发展制定的地方级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标准又可以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其中,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剩余的则属于推荐性标准。
(二)环境监测工作
环境监测工作主要有环境质量检测、污染源监督检测、环境管理检测以及各类服务性检测,工作主要围绕环境标准进行。其中,环境质量检测的工作范围广泛,主要包括地下水、地表水、饮用水水源、环境空气以及城市区域内和功能区域内的噪音等方面的监测;污染源监督检测主要包括国家或者各省市废水、废气等重点污染源的监测;环境管理方面的监测主要包括是否有合格的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的验收、工业污染源是否全面达标等方面提供的技术监测支持;服务性监测主要包括技术方面的仲裁、检定,并提供基础数据。但不论哪一种环境监测工作,都必须以环境标准为基本原测。
二、在环境监测工作中执行环境标准存在的问题
(一)综合排放标准与行业排放标准存在执行上的差错
虽然国家根据地区和行业的发展要求,制定了相应的环境标准,但由于各行业对环境标准的了解不够,因此会产生各种各样的误区。在实际的检测工作中,综合标准与行业标准容易混淆,没有进行准确的环境监测的选择。由于国家制定了新的行业标准,因此在进行检测结果评价时,就不应该采用综合排放标准进行评价。
(二)对监测区域的环境规划未进入深入了解
某些监测区域已经进行了相关的环境质量监测、城市区域的噪音监测、地表水的水域监测等,但是在执行环境监测的过程中,由于未能充分掌握被监测区域的相关监测,这是简单的照搬各类环境质量标准中的环境规划,导致执行环境质量标准和综合排放质量标准出现了偏差。
(三)对环境评价报告的审评时效性不了解
我国的相关行业的排放标准和污染物综合标准具有时效性,不同的时期具有不同的标准,根据时段的划分制定相应的建设项目的环境标准,这一标准主要是根据批准日期而确定。在监测时期未进行有效的标准结果导致评价依据的标准错位。
三、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的相关策略
(一)充分了解并掌握国家已经颁布的环境标准
在环境监测工作中,应该及时了解国家已经颁布或者新颁布的各种环境标准,充分了解在什么情况下采用什么样的行业排放标准、在什么情况下应该会私用综合排放标准,详细掌握实际工作中经常用到的大气、水质和噪声排放标准。
(二)搜集被监测区域的各类环境功能的区划
在对某区域进行环境功能区划之前,应该对该地区已经存在的环境空气质量、城市区域噪声功能区划、地表水水域环境区划进行详细的了解,搞清楚被测区域的环境功能划分,按照所在地区的功能区类型执行相应的环境标准。
(三)详细调查被监测的企业
在环境监测工作进行之前,应该先对企业的污染监测工作进行充分的调查,对企业的项目类型、特点、生产工艺和生产周期深入分析,在执行标准的过程中,应该特别注意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价报告的时效性。
(四)正确认识和把握环境标准的应用原则
根据环境标准的相关规定以及实施的力度,中国的環境标准是地方严于国家,只要由地方标准的地区,一定是以地方标准为先,没有地方标准的地区,才实施国家标准。综合标准与排放标准不交叉实施,行业标准优先于综合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情况下,才实施综合标准。建设项目竣工之后,实施严格的环境保护验收,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复的环保评价标准为依据,以新颁布的标准为参考。在进行环境监测分析时,应该以国家环境监测方法为首选,以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推荐的方法为辅助。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与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行业标准产生相同原则、类别和项目的时候,应该以国家标准代替行业标准。
(五)针对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应注意的问题
在进行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的时候,应该重点关注排气筒的高度,一般不低于15米,排气筒周围200米半径内不应该有建筑物;按照标准进行实测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换算,之后再进行环境标准的对比;对无组织监测点位,应该按照行业标准进行严格的点位布设,严格按照执行标准规定的考核方式进行排放浓度的监测。
(六)执行噪声污染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应该注意的问题
在进行噪声污染检测的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背景值的影响,当实测值与背景值相差数值在3db—9db之间,应该对噪声值进行本底的噪声修正。同一建设单位的污水排放可进行不同的标准检测,对污水排放口应该进行排放浓度的限值考核,根据取样将除特殊行业外的污水排放口进行综合排放标准的检测。
结论
在使用环境标准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些标准在不断的更新,要注意环境标准的时效性;根据不同的适用对象,应该采取不同的环境标准进行监测,确保环境监测工作的稳步进行;按照新旧企业的执行时间段,分别采用两个时间段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确定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在进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监测中,应该对环境标准的总则进行主体的补充、对附录进行必要的补充,确保环境标准对各项业务都能进行重要的指导和实际意义上的综合监测。
虽然环境监测是政府的行为,但是政府行为总体来说是依法行政的过程。环境监测应该依照标准的规范实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的程序操作,如果不按照此程序进行,环境监测就失去其应有的意义,也就失去了科学性和公正性。
参考文献
[1]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1.
[2] 國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培训教材(试用版)[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4.
[关键词]环境标准;环境监测;问题;策略
中图分类号:X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8-0264-01
引言
环境标准作为环境法律法规的一部分,其收集来源十分广泛。作为环境保护的有效实施者,政府必须确保环境系统公告及转发能够及时落实和有效宣贯。相关环保部门应该及时联系供应商,定期出版关于环保的图书、广告,保证环境标准在人们的视野中能及时更新。环境监测部门应该将自己变成图书的标准会员,通过缴纳一定的会员费,将自己变成图书标准的团体会员,保证环境保护等新标准能及时更新。
环境标准在环境监测程序中应该得到充分的应用,必须经过以下几个阶段。首先,通过委托方签订检测协议,进入接受委托阶段;其次,收集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价资料了解环境评价标准的影响因素,进入现场调查阶段;然后,通过污染物的排放标准检测污染物是否达到了相关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进入现场采样阶段;最后,根据国家颁布的环境质量标准、特定地区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实验室样品的分析检测,进入实验室分析阶段。
一、环境标准与环境监测工作介绍
(一)环境标准体系的介绍
环境标准可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三个等级,国家标准主要是指国家根据整体发展而制定的国家级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环境基础标准等;地方标准是根据地区发展制定的地方级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标准又可以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其中,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剩余的则属于推荐性标准。
(二)环境监测工作
环境监测工作主要有环境质量检测、污染源监督检测、环境管理检测以及各类服务性检测,工作主要围绕环境标准进行。其中,环境质量检测的工作范围广泛,主要包括地下水、地表水、饮用水水源、环境空气以及城市区域内和功能区域内的噪音等方面的监测;污染源监督检测主要包括国家或者各省市废水、废气等重点污染源的监测;环境管理方面的监测主要包括是否有合格的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的验收、工业污染源是否全面达标等方面提供的技术监测支持;服务性监测主要包括技术方面的仲裁、检定,并提供基础数据。但不论哪一种环境监测工作,都必须以环境标准为基本原测。
二、在环境监测工作中执行环境标准存在的问题
(一)综合排放标准与行业排放标准存在执行上的差错
虽然国家根据地区和行业的发展要求,制定了相应的环境标准,但由于各行业对环境标准的了解不够,因此会产生各种各样的误区。在实际的检测工作中,综合标准与行业标准容易混淆,没有进行准确的环境监测的选择。由于国家制定了新的行业标准,因此在进行检测结果评价时,就不应该采用综合排放标准进行评价。
(二)对监测区域的环境规划未进入深入了解
某些监测区域已经进行了相关的环境质量监测、城市区域的噪音监测、地表水的水域监测等,但是在执行环境监测的过程中,由于未能充分掌握被监测区域的相关监测,这是简单的照搬各类环境质量标准中的环境规划,导致执行环境质量标准和综合排放质量标准出现了偏差。
(三)对环境评价报告的审评时效性不了解
我国的相关行业的排放标准和污染物综合标准具有时效性,不同的时期具有不同的标准,根据时段的划分制定相应的建设项目的环境标准,这一标准主要是根据批准日期而确定。在监测时期未进行有效的标准结果导致评价依据的标准错位。
三、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的相关策略
(一)充分了解并掌握国家已经颁布的环境标准
在环境监测工作中,应该及时了解国家已经颁布或者新颁布的各种环境标准,充分了解在什么情况下采用什么样的行业排放标准、在什么情况下应该会私用综合排放标准,详细掌握实际工作中经常用到的大气、水质和噪声排放标准。
(二)搜集被监测区域的各类环境功能的区划
在对某区域进行环境功能区划之前,应该对该地区已经存在的环境空气质量、城市区域噪声功能区划、地表水水域环境区划进行详细的了解,搞清楚被测区域的环境功能划分,按照所在地区的功能区类型执行相应的环境标准。
(三)详细调查被监测的企业
在环境监测工作进行之前,应该先对企业的污染监测工作进行充分的调查,对企业的项目类型、特点、生产工艺和生产周期深入分析,在执行标准的过程中,应该特别注意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价报告的时效性。
(四)正确认识和把握环境标准的应用原则
根据环境标准的相关规定以及实施的力度,中国的環境标准是地方严于国家,只要由地方标准的地区,一定是以地方标准为先,没有地方标准的地区,才实施国家标准。综合标准与排放标准不交叉实施,行业标准优先于综合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情况下,才实施综合标准。建设项目竣工之后,实施严格的环境保护验收,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复的环保评价标准为依据,以新颁布的标准为参考。在进行环境监测分析时,应该以国家环境监测方法为首选,以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推荐的方法为辅助。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与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行业标准产生相同原则、类别和项目的时候,应该以国家标准代替行业标准。
(五)针对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应注意的问题
在进行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的时候,应该重点关注排气筒的高度,一般不低于15米,排气筒周围200米半径内不应该有建筑物;按照标准进行实测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换算,之后再进行环境标准的对比;对无组织监测点位,应该按照行业标准进行严格的点位布设,严格按照执行标准规定的考核方式进行排放浓度的监测。
(六)执行噪声污染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应该注意的问题
在进行噪声污染检测的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背景值的影响,当实测值与背景值相差数值在3db—9db之间,应该对噪声值进行本底的噪声修正。同一建设单位的污水排放可进行不同的标准检测,对污水排放口应该进行排放浓度的限值考核,根据取样将除特殊行业外的污水排放口进行综合排放标准的检测。
结论
在使用环境标准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些标准在不断的更新,要注意环境标准的时效性;根据不同的适用对象,应该采取不同的环境标准进行监测,确保环境监测工作的稳步进行;按照新旧企业的执行时间段,分别采用两个时间段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确定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在进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监测中,应该对环境标准的总则进行主体的补充、对附录进行必要的补充,确保环境标准对各项业务都能进行重要的指导和实际意义上的综合监测。
虽然环境监测是政府的行为,但是政府行为总体来说是依法行政的过程。环境监测应该依照标准的规范实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的程序操作,如果不按照此程序进行,环境监测就失去其应有的意义,也就失去了科学性和公正性。
参考文献
[1]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1.
[2] 國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培训教材(试用版)[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