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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期,由政策调整、利益分配、民间纠纷等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近年来,我市坚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顺不宜激”的总体原则,按照“区分性质、讲求策略、把握时机、严格执法、冷静稳妥”的方法,积极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