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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涉外保险业已初具规模,从1980至1985年,保费收入由1.7亿元人民币增加到7.1亿元,短短几年内,增加了4倍多。保险险种已达80多种,每年提供保障金额700余亿美元。1987年的保费收入又达2.3亿美元。业务结构由单纯化向多样化转变,业务对象由以进出口贸易和远洋船舶为主要保障对象的局面,扩展到引进技术、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国独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出口和国际旅游等方面。涉外保险的保险范围已达到“国际上能保的我们都能保”的程度。这标志着我国的涉外保险正向着高层次发展。特别是在国家实行对外开放的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