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明仁宗、宣宗不仅继承了太祖确立的监察系统,并且做出创造性的建设,特别是宣德年间,完善御史制度,形成了一整套御史选任与考核、罢陟制度,还确立了巡抚制度,明确六科给事中的职责,保证了御史的作用得到正常发挥,保持整个监察队伍的活力,对吏治的澄清、弊政的革出、民间疾苦的上达等方面,起到了匡正弥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