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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的单一股东制度具有三个重要问题:第一,股东拥有绝对控制权,损害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机会主义风险大为提高;第二,股东一人身兼股东、董事、经理数职,所有与经营高度重合;第三,股东监督机制不健全,交易相对人利益保护不足。本文基于一人公司的特点及其交易相对人的权益保护的特殊性,针对一人公司设立阶段、运行阶段的交易相对人权益保护,提出相应的法律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