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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经济,不同于其他经济类型,因其与生俱来的特点是不可避免地涵盖到意识形态领域,无论是出版、演出、影视,还是传播、网游、艺术品,都在不知不觉中体现着带有主观色彩的社会价值观,或多或少地影响着其受众,因此,自古以来、古今中外,文化经济总是备受文化政策限制之“青睐”,文化经济与文化政策之间非同一般的紧密关系也就顺理成章地结成了。文化经济受文化政策的限制,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是人们在失败与教训中总结出来的管理策略,对国家的稳定、整体经济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万事有一利必有一弊,文化政策的限制也必然导致文化经济的发展受到制约。
在中国,常常听到各个不同领域的文化人的抱怨声:“政府限制太严,这不让做,那不让做,这文化经济如何才能发展?”国内某著名电影导演曾经在公开场合说过:“文化人是有良心的,政府应该相信文化人的良心,我们不会去拍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那么,文化政策是否不应对文化经济予以束缚,任其自由发展,相信从业者的“良心”?外国发达国家的政府又是否对文化经济完全不加限制,或者以“良心”作为文化经济管理的根基呢?
中国思想活动最为活跃的全盛期可以追溯到很久很久以前——春秋战国时期,距今将近三千年。自从秦始皇统一中国并“焚书坑儒”后,中国再未出现过那般“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思想自由世界。然而,思想的过度活跃导致的是分裂。如果周天子也像秦始皇那样实行中央集权统治,统一思想、加强认识,恐怕不会把国家搞得四分五裂以至最终落到亡国的地步,当然,那样的话中国也会失去许多宝贵的文化财富和思想财富。从历史的角度看,“周”的灭亡对现代人而言似乎不足为惜,大家更愿意看到那些宝贵的文化思想得以流传;但从当代的角度看,恐怕没有人愿意看到自己的国家分崩离析、人民流离失所,以此来换取思想家或文人们五花八门的言论、心得。历史就是这样让人无奈,二律悖反的定律似乎到哪里都能行得通。
再举一个近一点的例子——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左翼电影”现象。1911年,中华民国成立。新生的国家历尽千辛万苦和血与火的洗礼,终于推翻了封建王朝,国家经济可以说是奄奄一息、百废待兴。但各方势力并不允许这个呱呱落地的婴儿有任何喘息的时间,权力的争夺让国家终无宁日。终于,国民党稍稍站稳了脚跟,但革命的呼声却从未停止过,它们不仅出现在报纸、杂志上,同时大量地出现在电影镜头里。国民政府几乎从未对此加以限制,完全忽略了意识形态所起的作用。革命的思想借助“电影”这一通俗易懂、引人注目的艺术形式传达到千家万户,直至形成一股强大的左翼思潮,“左翼电影”至今仍在中国电影史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当然,我们不能把国民政府的垮台完全归因于“左翼电影”,但管中窥豹,可见一斑——如果政府不对意识形态有所限制,完全任其发展,很有可能会引起社会的混乱甚至国家的动摇。
并非只有中国的管理者对文化经济进行一定的限制,外国发达国家亦然,只是方法不同,但本质无二。我们知道,美国的电影业几乎占据着全球的电影市场,发达的电影经济源源不断地为美国政府带来大量的税收,那么,是否美国的文化政策完全没有限制电影经济的发展呢?答案是否定的。美国电影实行严格的分级制度,色情、暴力内容在分级制度的门槛下无法进入大众市场。难道美国政府不想获得更多的税收吗?不是,事实是为了保护大多数人认同的社会伦理道德观,政府宁愿放弃这部分收入,而此处的放弃,换来的是彼处的和谐——社会的健康发展,人民向善驱恶,积极劳动,创造更多的财富,政府也就自然从其他领域中补回了自己的损失。另外,虽然美国政府只是对色情、暴力影片进行了分级和限制播映,但并不禁止其拍摄,但可能令政策最初的制定者都没有想到的是,电影公司非但没去抱怨文化政策的限定影响了电影经济,反而真的不再把兴趣放在色情和暴力内容上,相反,大部分美国电影思想健康、积极向上,仿佛部部都是“主旋律”。那么,是不是美国的电影公司老板和制片人、导演们都特别有“良心”呢?非也。请牢牢记住马克思的那句话:“如果有10%的利润,资本就会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资本就能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有300%以上的利润,资本敢犯任何罪行。”不是美國电影公司的“良心”在发挥作用,真正发挥作用的还是经济杠杆——由于文化政策对色情暴力影片的限制,导致该类电影无法在广大的电影观众中发行,以致色情暴力影片的利润率远远低于不受级别限制的电影,相反,励志、鼓舞人心、宣扬英雄主义的影片更受大众的欢迎,能赚到更多的钱,因此,形成了当今以正面歌颂为主流的美国电影产业格局。
管理一个国家的文化产业,不可能依靠从业者的“良心”,也不可能没有相应的文化政策。首先是因为从业者鱼龙混杂,并非所有人都能坚守职业道德和“良心”,我们看到过多少肮脏、丑陋、反伦理的文化作品?其次是每个人对“良心”的评判标准不同,也许你所谓的“良心”正是我所谓的“没良心”,“良心”一词岂能像数学、物理般整齐划一?其三,在利益的驱动下,有“良心”的也会变得没有“良心”,正如前述马克思所言。文化政策的制定限制了文化的发展是毋庸置疑的,但作为一个国家的管理者,需要通盘考虑,不能顾此失彼,很多时候,为了保全大局,需要在某些领域做出一些牺牲,而文化经济在这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那么,中国的文化政策是否应该借鉴外国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呢?既然现行的文化政策让文化人们抱怨声不断,何不直接来个“拿来主义”,直接按照西方的文化政策制定我国的文化政策?比如电影的分级制度,已经被中国电影界的一些名流们呼吁了多年,却迟迟未见政府有任何举动。关于这一点,笔者不敢完全否认,但也不敢完全苟同,以笔者的观点,任何事物都很难说要绝对地去模仿他人,既没有完全模仿的必要,也没有完全模仿的能力。
早在1929年,胡适先生于《中国今日的文化冲突》一文中,正式提出了“全盘西化”一词,又认为“我们必须承认我们百事不如人,应死心塌地地去学习人家”(1930年《介绍我自己的思想》)。1934年,陈序经发表《中国文化的出路》一书,断言:“我们的惟一办法,是全盘接受西化。”胡适又以“充分世界化”的提法,表示“完全赞同陈序经先生的全盘西化论”(1935年《充分世界化合全盘西化》)。李敖也是主张中国应走全盘西化道路的,他于1962年2月1日在《文星》第五十二期发表了《给谈中西文化的人看看病》一文中,强力地批判了对于中西文化的取舍的其他观点。但几经讨论,“全盘西化”的思想并未被广大国人所接受,这是不同阶段统治者的选择,也是中国人的选择,更是历史的选择,这一点至少是毋庸置疑的。如果必须在“全盘西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间选择,笔者还是更趋向于后者,因为后者是我们中国人自己的选择,它最符合中国国情,最符合大多数中国人的价值观,最有利于保护中国的传统文化,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正在因此而获益,而且,它还在不断地改进自己。
很多人认为中国的文化政策管理过严,其中也包括不少严肃、认真、真正为中国的文化发展而忧虑的国内国外专家、学者,他们认为中国政府应该给文化一个更大的发展空间。但以笔者多年在文化领域内的从业经验和体会,认为文化政策还是不宜迅速地放开,仍需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合理化的引导和管理,其理由如下:中国经济仍处于转型和快速发展时期,这一时期的人们普遍心理浮躁、驱利心重,文化领域的经营者和从业者像所有的商人一样,也要在此时期陆续完成财富的原始积累,这一阶段的他们,社会责任感较差,道德心较弱,谋生、置业、投资是他们关心的话题,赚钱几乎是他们从业的唯一目的。所以,文化政策一旦放宽,善恶不辨、是非颠倒的作品马上就会出现。以最近放映的某部票房过亿的电影为例,该片把以“忠”、“义”、“勇”之名流传于世的关羽塑造成一个杀人如麻、对天子口出不逊的乱臣贼子形象,完全有悖于中国人数千年来对关羽的爱戴之心,不知编导对此背景是否有所了解或认同。该片受到众多网友的抨击,这恐怕是电影审查制度稍一宽松后的反面典型了。
综上所述,笔者的观点是:对中国文化经济的发展进行合理的从严管理,非常必要和必须,且仍需坚持较长的时间。其实中国政府为此也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其一是文化发展的牺牲,其二是税收的牺牲,其三是必须面对国外一些居心叵测的敌对势力的诋毁和诬蔑,但笔者认为,为了社会的稳定,这种牺牲是值得的。
(作者简介:李云镜,现任中视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宣传部负责人,1994年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管理系, 大学本科。1998年—2004年就职于中央电视台第十频道《走近科学》栏目,先后任编导、编辑组组长;2004年至今,先后就职于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视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任制片人、宣传部负责人。有较为丰富的纪录片制作和电视剧制作以及宣传策划经验,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
在中国,常常听到各个不同领域的文化人的抱怨声:“政府限制太严,这不让做,那不让做,这文化经济如何才能发展?”国内某著名电影导演曾经在公开场合说过:“文化人是有良心的,政府应该相信文化人的良心,我们不会去拍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那么,文化政策是否不应对文化经济予以束缚,任其自由发展,相信从业者的“良心”?外国发达国家的政府又是否对文化经济完全不加限制,或者以“良心”作为文化经济管理的根基呢?
中国思想活动最为活跃的全盛期可以追溯到很久很久以前——春秋战国时期,距今将近三千年。自从秦始皇统一中国并“焚书坑儒”后,中国再未出现过那般“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思想自由世界。然而,思想的过度活跃导致的是分裂。如果周天子也像秦始皇那样实行中央集权统治,统一思想、加强认识,恐怕不会把国家搞得四分五裂以至最终落到亡国的地步,当然,那样的话中国也会失去许多宝贵的文化财富和思想财富。从历史的角度看,“周”的灭亡对现代人而言似乎不足为惜,大家更愿意看到那些宝贵的文化思想得以流传;但从当代的角度看,恐怕没有人愿意看到自己的国家分崩离析、人民流离失所,以此来换取思想家或文人们五花八门的言论、心得。历史就是这样让人无奈,二律悖反的定律似乎到哪里都能行得通。
再举一个近一点的例子——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左翼电影”现象。1911年,中华民国成立。新生的国家历尽千辛万苦和血与火的洗礼,终于推翻了封建王朝,国家经济可以说是奄奄一息、百废待兴。但各方势力并不允许这个呱呱落地的婴儿有任何喘息的时间,权力的争夺让国家终无宁日。终于,国民党稍稍站稳了脚跟,但革命的呼声却从未停止过,它们不仅出现在报纸、杂志上,同时大量地出现在电影镜头里。国民政府几乎从未对此加以限制,完全忽略了意识形态所起的作用。革命的思想借助“电影”这一通俗易懂、引人注目的艺术形式传达到千家万户,直至形成一股强大的左翼思潮,“左翼电影”至今仍在中国电影史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当然,我们不能把国民政府的垮台完全归因于“左翼电影”,但管中窥豹,可见一斑——如果政府不对意识形态有所限制,完全任其发展,很有可能会引起社会的混乱甚至国家的动摇。
并非只有中国的管理者对文化经济进行一定的限制,外国发达国家亦然,只是方法不同,但本质无二。我们知道,美国的电影业几乎占据着全球的电影市场,发达的电影经济源源不断地为美国政府带来大量的税收,那么,是否美国的文化政策完全没有限制电影经济的发展呢?答案是否定的。美国电影实行严格的分级制度,色情、暴力内容在分级制度的门槛下无法进入大众市场。难道美国政府不想获得更多的税收吗?不是,事实是为了保护大多数人认同的社会伦理道德观,政府宁愿放弃这部分收入,而此处的放弃,换来的是彼处的和谐——社会的健康发展,人民向善驱恶,积极劳动,创造更多的财富,政府也就自然从其他领域中补回了自己的损失。另外,虽然美国政府只是对色情、暴力影片进行了分级和限制播映,但并不禁止其拍摄,但可能令政策最初的制定者都没有想到的是,电影公司非但没去抱怨文化政策的限定影响了电影经济,反而真的不再把兴趣放在色情和暴力内容上,相反,大部分美国电影思想健康、积极向上,仿佛部部都是“主旋律”。那么,是不是美国的电影公司老板和制片人、导演们都特别有“良心”呢?非也。请牢牢记住马克思的那句话:“如果有10%的利润,资本就会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资本就能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有300%以上的利润,资本敢犯任何罪行。”不是美國电影公司的“良心”在发挥作用,真正发挥作用的还是经济杠杆——由于文化政策对色情暴力影片的限制,导致该类电影无法在广大的电影观众中发行,以致色情暴力影片的利润率远远低于不受级别限制的电影,相反,励志、鼓舞人心、宣扬英雄主义的影片更受大众的欢迎,能赚到更多的钱,因此,形成了当今以正面歌颂为主流的美国电影产业格局。
管理一个国家的文化产业,不可能依靠从业者的“良心”,也不可能没有相应的文化政策。首先是因为从业者鱼龙混杂,并非所有人都能坚守职业道德和“良心”,我们看到过多少肮脏、丑陋、反伦理的文化作品?其次是每个人对“良心”的评判标准不同,也许你所谓的“良心”正是我所谓的“没良心”,“良心”一词岂能像数学、物理般整齐划一?其三,在利益的驱动下,有“良心”的也会变得没有“良心”,正如前述马克思所言。文化政策的制定限制了文化的发展是毋庸置疑的,但作为一个国家的管理者,需要通盘考虑,不能顾此失彼,很多时候,为了保全大局,需要在某些领域做出一些牺牲,而文化经济在这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那么,中国的文化政策是否应该借鉴外国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呢?既然现行的文化政策让文化人们抱怨声不断,何不直接来个“拿来主义”,直接按照西方的文化政策制定我国的文化政策?比如电影的分级制度,已经被中国电影界的一些名流们呼吁了多年,却迟迟未见政府有任何举动。关于这一点,笔者不敢完全否认,但也不敢完全苟同,以笔者的观点,任何事物都很难说要绝对地去模仿他人,既没有完全模仿的必要,也没有完全模仿的能力。
早在1929年,胡适先生于《中国今日的文化冲突》一文中,正式提出了“全盘西化”一词,又认为“我们必须承认我们百事不如人,应死心塌地地去学习人家”(1930年《介绍我自己的思想》)。1934年,陈序经发表《中国文化的出路》一书,断言:“我们的惟一办法,是全盘接受西化。”胡适又以“充分世界化”的提法,表示“完全赞同陈序经先生的全盘西化论”(1935年《充分世界化合全盘西化》)。李敖也是主张中国应走全盘西化道路的,他于1962年2月1日在《文星》第五十二期发表了《给谈中西文化的人看看病》一文中,强力地批判了对于中西文化的取舍的其他观点。但几经讨论,“全盘西化”的思想并未被广大国人所接受,这是不同阶段统治者的选择,也是中国人的选择,更是历史的选择,这一点至少是毋庸置疑的。如果必须在“全盘西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间选择,笔者还是更趋向于后者,因为后者是我们中国人自己的选择,它最符合中国国情,最符合大多数中国人的价值观,最有利于保护中国的传统文化,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正在因此而获益,而且,它还在不断地改进自己。
很多人认为中国的文化政策管理过严,其中也包括不少严肃、认真、真正为中国的文化发展而忧虑的国内国外专家、学者,他们认为中国政府应该给文化一个更大的发展空间。但以笔者多年在文化领域内的从业经验和体会,认为文化政策还是不宜迅速地放开,仍需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合理化的引导和管理,其理由如下:中国经济仍处于转型和快速发展时期,这一时期的人们普遍心理浮躁、驱利心重,文化领域的经营者和从业者像所有的商人一样,也要在此时期陆续完成财富的原始积累,这一阶段的他们,社会责任感较差,道德心较弱,谋生、置业、投资是他们关心的话题,赚钱几乎是他们从业的唯一目的。所以,文化政策一旦放宽,善恶不辨、是非颠倒的作品马上就会出现。以最近放映的某部票房过亿的电影为例,该片把以“忠”、“义”、“勇”之名流传于世的关羽塑造成一个杀人如麻、对天子口出不逊的乱臣贼子形象,完全有悖于中国人数千年来对关羽的爱戴之心,不知编导对此背景是否有所了解或认同。该片受到众多网友的抨击,这恐怕是电影审查制度稍一宽松后的反面典型了。
综上所述,笔者的观点是:对中国文化经济的发展进行合理的从严管理,非常必要和必须,且仍需坚持较长的时间。其实中国政府为此也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其一是文化发展的牺牲,其二是税收的牺牲,其三是必须面对国外一些居心叵测的敌对势力的诋毁和诬蔑,但笔者认为,为了社会的稳定,这种牺牲是值得的。
(作者简介:李云镜,现任中视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宣传部负责人,1994年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管理系, 大学本科。1998年—2004年就职于中央电视台第十频道《走近科学》栏目,先后任编导、编辑组组长;2004年至今,先后就职于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视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任制片人、宣传部负责人。有较为丰富的纪录片制作和电视剧制作以及宣传策划经验,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