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临时冻结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赋予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权力,这项权力的行使,必将对金融机构、法人、经济组织、公民和全社会产生重大的影响,但它在理论设计上的不完善以及文字表达方面的不准确完整,导致了这项权力行使的理论可行性和实践操作性不强,存在冻结与解冻的矛盾悖论,并产生某些负面作用,其关于临时冻结权的规定应及时予以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