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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作者近年来整理与研究的我国出土历史文物(包括甲骨、钟鼎、刻石、简牍等)中,有文字记载的古代法律史料集成的一个组成部分。文中较为全面地介绍了两周时期铭文中的珍贵法律史料,在对它们进行归纳分类的同时,并指出它们在法学研究中的价值和意义,对我国古代法律制度发展史作了新的探索。文章还根据铭文提供的实例,对周代财产所有权提出新的观点,认为除周王之外,诸侯大臣对不动产和某些动产,不仅有占有、使用权,还具有处分权,这些权利为国家所认可,并受法律所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