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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体制的逐步形成与完善,民营企业己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交易费用理论认为,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变化、发展在于交易费用的节约。家族企业中家族身份与家族关系使得企业不仅节约了内部的治理成本,而且减少了外部市场的交易成本。但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在企业治理中会产生管理成本增加、代理成本上升、产权界定成本增加等问题。
关键词 交易费用 家族制企业 民营企业
中图分类号:F276.5文献标识码:A
一、以家族的身份治理可以减少企业的内部管理成本
(一)家族企业依据家族长幼关系形成畅通的信息渠道,节约了信息成本。
家族制企业表现为整个企业在家长或领导者的权威统治下,家族成员占据公司的重要位置。依据血缘或亲情关系使得这种依赖关系也渗透到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各个成员在工作上存在较强的依赖关系,企业内信息畅通,行为动机一致,降低了信息不对称情况下获得代理人信息所支付的搜寻成本、评价成本等等。这种信息成本的节约更重要的是易于加强家长或领导者的核心地位,便于企业在市场的灵活运转。领导者通过家族成员的关系网络获得内外部的信息,这些信息一般是真实的、可靠的,领导者可以迅速做出正确的决策,同时运用自己的权威地位,驱使家族成员去追求家族的最大利益,在较低的信息成本下取得成功。
(二)家族内部成员的信任关系降低管理中的协调成本。
家族企业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整个社会的法律和契约关系尚不完善或未完全建立,法律、契约关系远远没有家庭关系值得信赖。于是依靠低成本的家族成员之间的合作便成为首选。在中国一切信任、一切商业关系的基石明显地建立在亲戚式的纯粹个人关系上面,这有十分重要的经济意义。因此,在较小的范围内,家族首领借助家族成员之间的共同信念、价值观念,并在家族企业内部保持内部成员行为利益的一致性和相互信任关系,减少甚至消除成员之间的不信任和可能的机会主义,减少企业的协调成本。
(三)家族主义的利他特征,减少了企业内部的代理成本。
家族制企业成员之间的关系是依靠关系与利益的一体化整合而成的,从而使得家族制企业表现出特殊主义传统,构成了独特的家文化。特殊主义使得支配人们之间的取向和交往的价值标准不独立于他们的地位属性。也就是说,人们之间的地位属性与他们的决策判断是相伴而生的。在家族制企业,各个成员默认这样的规则,即关系就是利益。通过礼尚往来,把关系变为利益,从而表现出利他的特征,不过实质还是利己。这种特殊的家族关系对经济组织的影响不仅仅是在于他们的人员组成方面,人员的组成状况不仅体现了他们奉行了的用人和经营的价值判断准则,而且也构成了让特殊主义运转起来的足够支持。所以,企业作为经济组织,在起步阶段更多地依靠家庭和原有的人际关系。这解决了委托人寻找代理人的时间成本以及代理成本,同时个人利益与家族利益的一致性,使得个人有足够的激励去生产,减少或杜绝了生产中的监督成本。
二、家族制企业的隐性契约关系,降低了外部市场交易成本
(一)企业与员工隐含的长期劳动合同关系,节约了劳动力的市场交易成本。
家族制企业是一种企业的组织形式,同样也是一种契约关系。所不同的是,它的契约不是完全通过市场规则、社会法规等规范形成的,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姻亲关系、乡土关系的远近、亲疏决定的,是基于伦理道德形式的一种默契的隐契约关系。这种合约关系的时间一般较长,有的甚至是终身的,如夫妻关系、父子关系、叔侄关系等家族关系。这样,彼此的信誉、面子、威信以及家族利益是重要的,避免了频繁的市场交易带来的昂贵成本,大大降低了事后的监督不力所引致的机会主义成本。
(二)家族制企业的个人信用关系,降低了企业的市场融资成本。
家族企业在创业初期,企业家个人信用不仅难以估量,而且,在它生存的计划经济时代,缺乏“父爱主义”的关怀,没有政府信用的担保,国有金融机构大都拒贷。但是民间金融在家族企业的融资中一直有着不容忽视的地位。家族制企业通过亲缘、血缘、地缘关系以及泛家族主义关系,获得民间个人以及民间正规金融部门的金融支持。而民间的非正规金融部门也可以借助一定的地缘、人缘、血缘关系对于借款人的人品有一定的认识。违约的可能性、道德风险在一个较大的程度上可以避免,并且由于地缘、人缘的关系,借款人如果不履行契约,其机会主义行为的成本相当高昂,因此除非万不得己,借款人一般不会违约。
(作者:江西财经大学07级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营销管理)
参考文献:
[1]wald. Communist Neo一Traditionalism :work and Authority in Chinese Industry .Californi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6.
[2][美]小艾尔弗雷德·钱德勒,看得见的手—美国企业的管理革命,商务印书馆,1987.
[3]Rander. Monitoring Cooperative Agreement in a RePested Principal-agent. Realationship. Econometrica,1981.
[4]李新春,信任、忠诚与家族主义困境,管理世界(月刊),2002,(6).
关键词 交易费用 家族制企业 民营企业
中图分类号:F276.5文献标识码:A
一、以家族的身份治理可以减少企业的内部管理成本
(一)家族企业依据家族长幼关系形成畅通的信息渠道,节约了信息成本。
家族制企业表现为整个企业在家长或领导者的权威统治下,家族成员占据公司的重要位置。依据血缘或亲情关系使得这种依赖关系也渗透到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各个成员在工作上存在较强的依赖关系,企业内信息畅通,行为动机一致,降低了信息不对称情况下获得代理人信息所支付的搜寻成本、评价成本等等。这种信息成本的节约更重要的是易于加强家长或领导者的核心地位,便于企业在市场的灵活运转。领导者通过家族成员的关系网络获得内外部的信息,这些信息一般是真实的、可靠的,领导者可以迅速做出正确的决策,同时运用自己的权威地位,驱使家族成员去追求家族的最大利益,在较低的信息成本下取得成功。
(二)家族内部成员的信任关系降低管理中的协调成本。
家族企业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整个社会的法律和契约关系尚不完善或未完全建立,法律、契约关系远远没有家庭关系值得信赖。于是依靠低成本的家族成员之间的合作便成为首选。在中国一切信任、一切商业关系的基石明显地建立在亲戚式的纯粹个人关系上面,这有十分重要的经济意义。因此,在较小的范围内,家族首领借助家族成员之间的共同信念、价值观念,并在家族企业内部保持内部成员行为利益的一致性和相互信任关系,减少甚至消除成员之间的不信任和可能的机会主义,减少企业的协调成本。
(三)家族主义的利他特征,减少了企业内部的代理成本。
家族制企业成员之间的关系是依靠关系与利益的一体化整合而成的,从而使得家族制企业表现出特殊主义传统,构成了独特的家文化。特殊主义使得支配人们之间的取向和交往的价值标准不独立于他们的地位属性。也就是说,人们之间的地位属性与他们的决策判断是相伴而生的。在家族制企业,各个成员默认这样的规则,即关系就是利益。通过礼尚往来,把关系变为利益,从而表现出利他的特征,不过实质还是利己。这种特殊的家族关系对经济组织的影响不仅仅是在于他们的人员组成方面,人员的组成状况不仅体现了他们奉行了的用人和经营的价值判断准则,而且也构成了让特殊主义运转起来的足够支持。所以,企业作为经济组织,在起步阶段更多地依靠家庭和原有的人际关系。这解决了委托人寻找代理人的时间成本以及代理成本,同时个人利益与家族利益的一致性,使得个人有足够的激励去生产,减少或杜绝了生产中的监督成本。
二、家族制企业的隐性契约关系,降低了外部市场交易成本
(一)企业与员工隐含的长期劳动合同关系,节约了劳动力的市场交易成本。
家族制企业是一种企业的组织形式,同样也是一种契约关系。所不同的是,它的契约不是完全通过市场规则、社会法规等规范形成的,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姻亲关系、乡土关系的远近、亲疏决定的,是基于伦理道德形式的一种默契的隐契约关系。这种合约关系的时间一般较长,有的甚至是终身的,如夫妻关系、父子关系、叔侄关系等家族关系。这样,彼此的信誉、面子、威信以及家族利益是重要的,避免了频繁的市场交易带来的昂贵成本,大大降低了事后的监督不力所引致的机会主义成本。
(二)家族制企业的个人信用关系,降低了企业的市场融资成本。
家族企业在创业初期,企业家个人信用不仅难以估量,而且,在它生存的计划经济时代,缺乏“父爱主义”的关怀,没有政府信用的担保,国有金融机构大都拒贷。但是民间金融在家族企业的融资中一直有着不容忽视的地位。家族制企业通过亲缘、血缘、地缘关系以及泛家族主义关系,获得民间个人以及民间正规金融部门的金融支持。而民间的非正规金融部门也可以借助一定的地缘、人缘、血缘关系对于借款人的人品有一定的认识。违约的可能性、道德风险在一个较大的程度上可以避免,并且由于地缘、人缘的关系,借款人如果不履行契约,其机会主义行为的成本相当高昂,因此除非万不得己,借款人一般不会违约。
(作者:江西财经大学07级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营销管理)
参考文献:
[1]wald. Communist Neo一Traditionalism :work and Authority in Chinese Industry .Californi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6.
[2][美]小艾尔弗雷德·钱德勒,看得见的手—美国企业的管理革命,商务印书馆,1987.
[3]Rander. Monitoring Cooperative Agreement in a RePested Principal-agent. Realationship. Econometrica,1981.
[4]李新春,信任、忠诚与家族主义困境,管理世界(月刊),2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