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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公布《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铁路散粮运输系统工程、港口散粮运输提升工程、粮食物流(产业)园区项目、粮食仓储设施项目、应急配送中心项目、全国或区域性粮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等六类项目将获得专项补助。根据《办法》,专项资金安排应有利于促进产销衔接,降低粮食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