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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劳动权利受到侵害,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济,原因是现存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存在问题,行政执法不严,司法救济不力,工会维权缺位。依法救济农民工劳动权利,需要完善立法,强化法律监督;严格执法,强化劳动监察;推进独立、实体化的劳动争议仲裁院建设,提高仲裁质量;设立专门的劳动法庭,加强司法救济;发挥工会职能,加大维权力度;落实法律援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