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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文提要)有人想要钻空子,有人想要赶末班车,还有很多人对免税标准认定存在疑惑。本刊记者也就市民关心的房产税相关问题走访了上海市地税局、房地产交易中心等有关部门。
如今房产税这只“靴子”终于落地了,但在执行层面,却依然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有人想要钻空子,有人想要赶末班车,更多的人对免税标准认定存在疑惑。上海市有关部门近期对部分问题进行了解答,本刊记者也就市民关心的房产税相关问题走访了上海市地税局、房地产交易中心等有关部门。
房产税滞纳金标准与信用卡相同
根据上海市地税局公布的《关于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纳税人应当在每年12月31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缴清当年度应纳税款。未按规定缴清房产税的新购住房,今后出售时,房产交易中心将不予以办理过户,且对于逾期缴纳的当年度税款从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这样的滞纳金标准已经与信用卡透支利息相同。
举例来说,假如一家三口本有140平方米住房,新购140平方米、单价2万元的新房,按规定应征税面积为100平方米,税率0.4%,则每年应缴房产税5600元。如果逾期每日滞纳金2.8元,一年的滞纳金为1022元。
需要指出的是,房产税并非自纳税人取得房屋产权当日起计算,而是从取得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如小李在2011年4月12日新购一套商品房,按规定需要缴纳房产税,则本年度他需要缴纳8个月(5月到12月)的房产税税额。
免征房产税也需提前申报
新买了房子后,如何申请免征房产税也是许多市民关心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购房人应在办理房地产登记之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
根据要求,购房人申报减免房产税认定时,应如实填写房产税认定申报表,并提交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房产交易合同,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书;2.新购住房的契税完税凭证;3.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4.购房人的户籍(或居住)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5.无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申请计入无住房同住人的提供);6.其他有关书面证明文件、资料。
购房人提交资料后,从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向房屋状况信息部门查询原有住房情况,并将取得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送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收到购房人提供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核认定结果,向购房人签发《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
购房人申报全额缴纳房产税的,需提交上述相关资料中的1、2、3、6 所列资料(购房人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除外)。主管税务机关收齐购房人提供的申报资料后,根据审核认定结果,当场向购房人签发《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
何为“无住房同住人”?
《公告》中还首次规定,购房人在申报减免房产税认定时,允许将“无住房同住人”一并申请计入。何谓“无住房同住人”呢?《公告》中并未对此名词给出解释。
为此记者走访了上海市税务局,税务局工作人员表示,“无住房同住人”指的是在该房屋产证上没有名字,但在户口本上有名字,且名下没有其他住房的房屋同住人。除了属于同一家庭认定范围内的未成年子女铁定可以计算在内外,“成年子女如果没有住房而同住的话,这样的同住人也可以并入该父母家庭,按每人60平方米计算免税住房面积”。而对已并入居民家庭计算过免税住房面积的成年子女,不得重复计算免税住房面积。但其他直系亲属(老龄父母、祖父母、孙子孙女等)、旁系亲属(姨妈、舅舅等)以及无血缘关系人(如朋友)等是否能算入还没有明确规定。
除“无住房同住人”以户籍认定外,一般情况下都是以房产证人数来计算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的。
有房地产专家认为,如果有关政策没有对“无住房同住人”与房主的关系有明确规定的话,可能会为房主将其他无房亲友户口迁入其中以增加免税住房面积,从而为逃避房产税提供可乘之机。
两家庭共同买房需分别计算免税额度
不少市民在买房时,会与老年父母或成年子女共同购买,对于这种情况,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标准是要按两个家庭分别计算还是可以合并计算住房面积呢?
记者从上海市房地局了解到,房产税征收以家庭为单位,对家庭的认定为“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而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居民家庭共同拥有或购买住房的,均应计入各自家庭的住房套数,并根据各自拥有住房的份额,分别计算家庭住房面积。
如老王和妻子名下原有一套50平方米住房,儿子小王和妻子及2岁的儿子名下原有一套90平方米住房,如老王和小王共同新购一套80平方米住房,则老王家庭超过了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标准[(50+80)平方米/2人=65平方米],需缴纳超出免税部分面积(10平方米)的房产税,小王家庭则没有超过免税标准[(90+80)平方米/3人=56.66平方米),无须缴纳房产税。
首次购婚房可免征房产税
如今因结婚而需要购房的市民不在少数,那么本市成年子女因结婚需要而新购房产,是否能够免征房产税?记者了解到,按照有关部门的解释,上海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可免征收房产税。并且在申请免征房产税时,需要成年子女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
但对于父母在以前购房时已将子女名字一同写在房产证上,如今子女成年因结婚需首次购房,是否仍然符合“首次新购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要求?对于这种情形,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尚没有接到上级部门的明确指示,还有待进一步细则出台。“你可以过几天再来问一下。”工作人员最后这样说道。
记者另外了解到,上述情况在申报办理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时,需要成年子女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但这也可能会像之前购房人为规避限购、限贷政策而导演“假离婚”一样,会出现“假结婚”以规避房产税的情况。
如今房产税这只“靴子”终于落地了,但在执行层面,却依然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有人想要钻空子,有人想要赶末班车,更多的人对免税标准认定存在疑惑。上海市有关部门近期对部分问题进行了解答,本刊记者也就市民关心的房产税相关问题走访了上海市地税局、房地产交易中心等有关部门。
房产税滞纳金标准与信用卡相同
根据上海市地税局公布的《关于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纳税人应当在每年12月31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缴清当年度应纳税款。未按规定缴清房产税的新购住房,今后出售时,房产交易中心将不予以办理过户,且对于逾期缴纳的当年度税款从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这样的滞纳金标准已经与信用卡透支利息相同。
举例来说,假如一家三口本有140平方米住房,新购140平方米、单价2万元的新房,按规定应征税面积为100平方米,税率0.4%,则每年应缴房产税5600元。如果逾期每日滞纳金2.8元,一年的滞纳金为1022元。
需要指出的是,房产税并非自纳税人取得房屋产权当日起计算,而是从取得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如小李在2011年4月12日新购一套商品房,按规定需要缴纳房产税,则本年度他需要缴纳8个月(5月到12月)的房产税税额。
免征房产税也需提前申报
新买了房子后,如何申请免征房产税也是许多市民关心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购房人应在办理房地产登记之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
根据要求,购房人申报减免房产税认定时,应如实填写房产税认定申报表,并提交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房产交易合同,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书;2.新购住房的契税完税凭证;3.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4.购房人的户籍(或居住)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5.无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申请计入无住房同住人的提供);6.其他有关书面证明文件、资料。
购房人提交资料后,从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向房屋状况信息部门查询原有住房情况,并将取得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送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收到购房人提供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核认定结果,向购房人签发《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
购房人申报全额缴纳房产税的,需提交上述相关资料中的1、2、3、6 所列资料(购房人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除外)。主管税务机关收齐购房人提供的申报资料后,根据审核认定结果,当场向购房人签发《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
何为“无住房同住人”?
《公告》中还首次规定,购房人在申报减免房产税认定时,允许将“无住房同住人”一并申请计入。何谓“无住房同住人”呢?《公告》中并未对此名词给出解释。
为此记者走访了上海市税务局,税务局工作人员表示,“无住房同住人”指的是在该房屋产证上没有名字,但在户口本上有名字,且名下没有其他住房的房屋同住人。除了属于同一家庭认定范围内的未成年子女铁定可以计算在内外,“成年子女如果没有住房而同住的话,这样的同住人也可以并入该父母家庭,按每人60平方米计算免税住房面积”。而对已并入居民家庭计算过免税住房面积的成年子女,不得重复计算免税住房面积。但其他直系亲属(老龄父母、祖父母、孙子孙女等)、旁系亲属(姨妈、舅舅等)以及无血缘关系人(如朋友)等是否能算入还没有明确规定。
除“无住房同住人”以户籍认定外,一般情况下都是以房产证人数来计算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的。
有房地产专家认为,如果有关政策没有对“无住房同住人”与房主的关系有明确规定的话,可能会为房主将其他无房亲友户口迁入其中以增加免税住房面积,从而为逃避房产税提供可乘之机。
两家庭共同买房需分别计算免税额度
不少市民在买房时,会与老年父母或成年子女共同购买,对于这种情况,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标准是要按两个家庭分别计算还是可以合并计算住房面积呢?
记者从上海市房地局了解到,房产税征收以家庭为单位,对家庭的认定为“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而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居民家庭共同拥有或购买住房的,均应计入各自家庭的住房套数,并根据各自拥有住房的份额,分别计算家庭住房面积。
如老王和妻子名下原有一套50平方米住房,儿子小王和妻子及2岁的儿子名下原有一套90平方米住房,如老王和小王共同新购一套80平方米住房,则老王家庭超过了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标准[(50+80)平方米/2人=65平方米],需缴纳超出免税部分面积(10平方米)的房产税,小王家庭则没有超过免税标准[(90+80)平方米/3人=56.66平方米),无须缴纳房产税。
首次购婚房可免征房产税
如今因结婚而需要购房的市民不在少数,那么本市成年子女因结婚需要而新购房产,是否能够免征房产税?记者了解到,按照有关部门的解释,上海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可免征收房产税。并且在申请免征房产税时,需要成年子女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
但对于父母在以前购房时已将子女名字一同写在房产证上,如今子女成年因结婚需首次购房,是否仍然符合“首次新购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要求?对于这种情形,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尚没有接到上级部门的明确指示,还有待进一步细则出台。“你可以过几天再来问一下。”工作人员最后这样说道。
记者另外了解到,上述情况在申报办理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时,需要成年子女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但这也可能会像之前购房人为规避限购、限贷政策而导演“假离婚”一样,会出现“假结婚”以规避房产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