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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允许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照当年研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所得税额;若形成无形资产,则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如何充分、合理掌握好和理解好这项政策,发挥好该项政策的优惠作用,本人结合工作实践,谈谈自己的体会: